校長稱家長同意校方安排。

沙田圍呂明才小學爆遊學團「混帳」。

被揭遊學團帳目混亂的地區名校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校長薛鳳鳴昨日否認挪用學生遊學團費用作玩樂開支,至於使用教師私人帳戶、將團費剩餘的外幣存入學校夾萬,及僅以試算表(excel)記錄遊學團的外幣交易帳目,薛鳳鳴承認當中有改善空間,並為此致歉。該校校監曾家石在會上讀出聲明,指自己與前校監對事件知情,又對校長處理財務事宜表示「絕對信任」;教育局回應指,帶團教師行程中的支出不應由家長支付;而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支付活動款項時,不應牽涉教職員的私人帳戶,有關活動的開支,亦應在學校經審核的周年帳目中列出。

校方開記者會解釋事件。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於過去七年,曾多次為小三至小六學生提供自行籌辦的澳洲遊學團,除了每人一萬四千港元的團費,另需繳付二千五百至四千澳元現金,整個帳目由校董會委任家教會處理;但被發現帳目混亂。

校長薛鳳鳴及校監曾家石昨日召開記者會解釋事件,但涉及使用私人銀行帳戶處理外幣的教師兼家教會司庫文雁菁則沒有出席。對於薛、文二人被指挪用相關款項,用作自駕遊和當地消費,薛否認指控,澄清費用只涉及學生的學習、住宿、交通和通訊開支,而家長在出發前已了解及同意有關安排,強調當中沒有舞弊。

校長指家長同意做法。

薛鳳鳴補充,學校在遊學團出發前兩日,才向家長收取所需的澳元,直接帶去澳洲支付學費、住宿、交通等要求以現金結帳的項目;但鑑於近年當地公司不接受大額現金付款,需要透過帳戶轉帳,於是透過文雁菁的私人帳戶完成轉帳。

當被質問為何學校不開設自己的外幣戶口處理,薛解釋,家教會曾於一一年就此事討論,但覺得申請手續繁複,加上公營學校較少開設外幣戶口,故一直暫借文的戶口。「數目直出直入,用幾多就轉帳幾多。」但她沒有回應,團費曾在文的戶口停留多久,及涉及的金額。

薛補充,用剩的餘款放入學校夾萬,現時裏面有約三萬二千澳元(即約十七萬港元);夾萬款項於過去多年來的收入支出都記錄在試算表(Excel),但承認只有她一人可查閱,「做法是當學校平時『零用現金』(pettycash)般處理。」她承認財務安排有改善空間,並為此致歉。

另一涉事老師無現身。

對於校內存放零用現金高於教育局規定的七千元,亦沒有按其所言「將餘款撥入學校發展基金」時,她僅稱,因為該款項是澳幣,以及須留待下年預備用,未有直接回應記者提問。

校監曾家石在會上讀出聲明,指自己與前校監對澳元餘款存放學校夾萬一事知情,以及對校長處理財務事宜表示「絕對信任」;為釋除各持份者之疑慮,校董會已計畫再聘請專業核數師,審核澳洲遊學團之財務。

教育局表示已就事件完成調查,並將核數調查結果及改善建議通知學校,學校亦已回覆表示會跟進建議,並作出改善。教育局又稱,已向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進行商業活動時,必須妥善保存帳目及有關記錄。若由學校由直接經營商業活動,所有收入及開支應有清晰記錄,並在學校經審核的周年帳目中列出,向各持份者匯報經費的運用情況;強調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支付款項時,不應牽涉教職員的私人銀行帳戶。

沙田圍呂明才小學爆遊學團「混帳」。

另外,即使家教會獲校董會授權辦商業活動,亦要遵守現行有關「學校的商業活動」的通告,有清晰記錄及確保用於學生直接受益的用途;而遊學團中帶團教師行程的支出,不應由家長支付,應由學校負責。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以往未曾聽聞過有學校出現類似情況,是次事件涉及的問題相當嚴重,指遊學團帳目記錄方式不符合《教育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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