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就在壺口瀑布東岸,親眼目睹那個人翻過欄杆,跳下去,結果造化弄人,沒有跳進水裡,擱在壺口瀑布下面一個石頭台坎上,稍微動一下就掉進黃河裡了,結果那人胸椎和腰椎摔斷,動彈不得,保全了性命。事故發生後,宜川壺口景區和派出所緊急救援,把那人救起,然後送到延安一家醫院救治。當晚,那人的家屬就從湖北趕來。那人想死沒死成,落了個高位截癱,餘生真是生不如死。


決心很大,路數選錯,可惜了一身功夫。


人各有志不必強求,警察應集中精力多管管侵害別人的犯罪行為,如當街暴打小三、扒衣服;老年人倚老賣老辱罵、撕打年輕女孩;校園暴力等等


「壺口瀑布」翻過了護欄?脾氣好大的瀑布呀!翻過護欄跌碎成點點水珠,這也不用去救吧![捂臉][捂臉][捂臉]


看壺口瀑布只能在山西看!


怎麼說嘞,只想求那些不想呆在這個世界的人,找一個沒人的地方去完事。給這麼好的景點留下這麼恐怖的事,我想天堂是絕對不會收留你的。你想啊,萬一哪一天你又不想呆那了,一腳從南天門跳下來,那天堂的名聲可就毀了。


這種不遵紀守法違反規定的人警察不該去冒這個險,警察的命也珍貴,也有家庭也上有老下有小。


翻護欄幹啥?是想出名,還是想不虛此行?生命只有一次,資源更是有限!生活應以不給社會造成麻煩作為最基本的前提!


曾經去過壺口瀑布,為那份磅礴感到震驚。後來電視直播柯受良飛越壺口瀑布時我一直不敢看電視畫面。


真想死就找准地方:別給別人找事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