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是一個 vintage 的 Loewe 包包,大概是 95 年的設計,非常美。自此就愛上了 vintage,設計更合心意,皮質也好那些歲月的痕迹也罷,都和人融為一體。價格又美好,而且又因為循環利用,對環境也更友好。現在更喜歡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不再追求當下的流行。


前幾周,知乎的運營找到了我,問了有沒有符合這個問題的物品做展出,當時提出的問題還不是很明確,在我確認是「影響了自己的東西」,而不是「自己時尚觀輸出的東西」之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 @原研哉 先生的書,於是我把我那本印滿我大手印的《設計中的設計 | 全本》給寄了出去。

因為書寄出去了,忘了拍封面,所以用了亞馬遜的圖。

估計一堆人奇怪,這麼一本講個人設計心路的書和時尚到底有什麼關係?還請聽我慢慢道來。當然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看書對其理解並不相同,本答案幾乎都我個人的理解而已。

一、什麼是時尚?

在我的理解當中,時尚是走在流行前面的先鋒。甚至有可能帶著探討和實驗性質的。某個」時尚圈」內的人數,相對於流行,其人數一定是少的。

但人數並不是判斷是否為時尚的標準,小眾也不能和時尚划上等號,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要素就是:「該圈子內的人對自身的需求有明確的認知。」

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實際中,某一類產品中,不但能明確知道自身需求的人少而又少,而且樂意堅持自己需求的人更少。

「我們生活在一個經常湊合就行了的世界。」這是我經常會跟媳婦叨嘮的一句話,很少和外人吐槽這句話,主要是通常會伴隨著不理解的回應。

也許你也並不理解這句話,讓我來舉兩個例子吧。第一個例子來自和 @馬修 聊天時聊到的,雖然類似例子有很多,但覺得這個例子實在貼近大家生活,就斗膽借用了:

假設你明確知道你需要一條什麼樣的褲子:

  1. 男褲
  2. 棉料
  3. 黑色
  4. 直筒版型
  5. 塑料零件(假設你金屬過敏)

這5個需求每一個都很質樸,不過分,都感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對吧?那麼我們能在現成工業化大生產的成品中找到這麼條褲子的可能性和難度是多大呢?

可以說非常難,難到一人之力去找累死都可能找不到。

相信絕對有人會認為「你在誇大其詞,絕不可能這麼難。」但現實就是如此,不信你想想一般服裝店是什麼樣子的?

  1. 一般品牌的服裝店,只有1/2到1/3面積是男裝。
  2. 而1裡面的這個面積也不全是褲子,通常褲子只有1-3個掛架而已。
  3. 而這1-3個掛架里,純黑色的褲子,能有3-5款已經頂天了。

那麼這3-5款當中,你再尋找:純棉、直筒、塑料配件。這三個需求,這幾率能有多大?再多找10家店,幾率能增加多少?

那我們一般會怎麼買褲子呢?和印象中差不多就行,就算有不合要求的地方,如果次要,湊合湊合吧。這還是有需求情況,而更多情況其實是隨便試,感覺還不錯就買回家了,事實上連自己具體需要什麼都不清楚或者說模糊的。

再說個實用的,比如你想要個公文包:

  1. 表面材料要能有一定的防潑濺能力,淋點小雨沒事。
  2. 表面材料還要好清理,結實耐磨。
  3. 裡面能夠有專門空間放下一台macbook air和kindle pw,並適當的加硬防護或有緩衝防護。
  4. 要求防護的原因是,我這個包里常年放著一把不鏽鋼遊標卡尺,一個鋼板尺,兩把圓規,都挺硬的,最好他們能有專門的地方安放和固定,不要磕了甚至扎了電子產品。當然鉛筆橡皮,筆記本,圖紙也有穩妥的地方安放是最好不過的。
  5. 包帶部分縫線與五金件結實耐用,不會騎著電動車跑著斷裂,掉地上再被別的車壓一輪子。

同上,防一般潑濺且結實耐磨的表面材料,我們可以縮小到皮類和防水帆布。這兩個表面材料的包,找到能符合上述需求的,也是極難。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選擇湊合的方式,比如給筆記本加個厚重的內膽包,再塞進公文包。尖銳的東西放進一個結實的小袋,再裝進包里。

這還是理工科男用的規規矩矩的東西,妹子各種形狀多變的護膚品化妝品,能找到適合的可以說更難。

而且我們不難發現,上面兩個例子所提的需求,都是很基礎,很樸素,與實用息息相關的類型。如果我們再回想一下,現在很多國際知名品牌或奢侈品牌的歷史,讓其出名的,幾乎是從這些樸素需求開始?

  • 蒂芙尼的經典六爪,與推出同期商品比較,增加了鑽石近光量,讓鑽石顯得更明亮。
  • 匡威的經典帆布鞋,不用多說了吧,結實耐用。
  • LV也是從行李箱的設計、用料、做工上做到了當時比其他競品空間更實用、更好的防護、更耐久的品質才脫穎而出的。

時尚,並不是只有光鮮亮麗,在光鮮的光環下其實還有這更多樸素的東西,當然漂亮美麗也是需求之一,但這個需求太過個性和主觀化,通常是低優先順序的附加品。

在時尚的世界,產品本身基礎需求達不到,大多數情況,再好看也沒用。舉個反面例子,一種一用力拍就碎的蒼蠅拍,哪怕「竟然有五種顏色可選,其中還有今年的潘通流行色耶!」,也不會得到認可,因為更本質需求表現太差了。相反如果有一款做的丑到爆,可是其不但用料十足結實耐用,且做出的改進令你打蒼蠅相比其他產品更是一打一個準,蒼蠅沒逃跑的機會,會不會有機會形成「先小圈子發現,用了後都覺得好用,最後變成爆款。」這麼一種情況呢?

寫到這裡,忽然想到要說明一句,上面的兩個舉例並不是期待「xxx品牌的某個就符合你的要求。」,我先承認「我見識短,鼠目寸光那種,這些可能都有我不知道。」。但我不是真想要這個褲子和包,只是舉簡單的例子而已,所以請不要歪題評論。我只想說,即便有地方生產,每個人也不可能對全世界某一類產品的特性全部了如指掌,真有這樣的人,完全可以靠這份知識賺錢了。

以上兩個例子,只是說明我為什麼說,生活中充滿了湊合,以及闡述我心中的時尚是什麼。

當然湊合也沒什麼不好,工業化大生產出來的東西質優價廉,批量生產能夠降低的成本是很可觀的,價格便宜到單獨定製的萬分之一都是很普通的事情。唯一的缺點就是通常只能照顧大部分人的大多數需求,多少總會有些地方讓人不滿。

然而有那麼一部分人,他們可能有足夠的資金,也可能有足夠的技術和知識。他們清晰明確的知道自己或他人渴求能夠滿足某些需要的物品,且他們不願意不向一些目前沒法滿足的需求同類物品妥協,不樂意湊合,更情願自行設計、定製、自製或改造現有產品,這也許會比市面上批量生產花上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即便如此也仍然為著實現哪個更好用的東西而努力著。

而這些人身邊,往往圍繞著一群擁有同樣境遇、需求的人,當他們看到這個產品做出來真心好用後,往往會要求購買或仿製,到手後發現真和心意,於是又在自己的圈子內吹爆。

時尚大概就是這麼回事,看起來像現在的某些營銷傳播,但更加圈子化、小型化且沒有功利性。如果這個影響持續放大,等到很多人只是知道這個產品或品牌好,而不知道真正具體好在哪裡,但看別人用的好了,盲目跟風時,這就不再是時尚,而成為流行了。

我想我的回答總拿蘋果舉例可能有不少人聽膩了,但它的確是個好例子:

當第一款iPOD、iPOD touch和iPhone出現的時候,是什麼樣的人群最先信任其宣城的功能和信任老喬,去嘗試購買?買了之後又對齊高度評價的?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最初的那些主力軍是那些常年使用mac工作的視覺向設計師和影視編輯人員。這時蘋果的產品大概算是一種時尚,因為是一群真懂產品好在哪裡,且信任蘋果,信任老喬的人在購買。而之後轉變為流行時,如果沒記錯的確有也的確段時間有人抱怨「iPhone淪為街機了,民工都在用。」

我個人真沒有歧視民工的意思,只是想說明普遍情況下,時尚和流行有關聯但並不是一回事,其分最大區別就是:使用或購買人群是否知道自己的需求,是否知道該產品明確符合自己的需求才去購買甚至改造、定製。

當然,人不可能一直理智,一直明確自己的需求還不妥協是不可能的。流行的那種跟風也有好處,畢竟節省選擇成本,不重要的東西也沒必要那麼費心。這麼長篇大論下來,就是想對我寄這本書的行為留下一個大前提:區分時尚和流行的概念,否則無從談起。

誠然上面這些純屬個人對時尚的理解,說了這麼多私貨的確挺不好意思的,可這個問題本身也是一個問個人看法類的問題,我只是把我真實的想法表達出來罷了。

二、當自己的時尚觀遇到了原研哉先生的理念。

不論你是否認同我上面對時尚的定義,但一定能從上面看出來,對於時尚,我個人非常重視其中那些最基礎最質樸的需求。

關注本質需求,在我這些年的設計工作中是一直貫穿的,無論是之前平面設計、軟體相關的設計還是現在圖自己輕鬆所轉行的珠寶。

曾經有那麼一段日子,我認為我這方面也許不能說做的足夠好,但至少是在這條路上一直努力進取的。但第一次讀原研哉的書的某些部分的時候,卻感覺挨了當頭一棒,瞬間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

原文我並不記得了,書也寄了出去,手頭雖然還有個小本,但我並不想翻開。但當時震撼到我的那幾點,閉著眼睛我也講的出來:

1.需求與慾望的關係。

原研哉先生書中曾提過,需求來自於慾望,設計也可以反過來成為慾望的教育。

我離給他人提供慾望的教育也許還遠,但在看到這本書之前,我的確沒有刻意去意識慾望的存在於需求的更下方,雖然我在著眼一些「基礎的需求」過程中,不得不「順帶」考慮過一些需求之下欲求到是什麼,但在那之前,我真沒有有意的刻意去思考需求下的慾望本身。

而忽略了慾望的存在,我一直關注的「基礎的,樸素的需求」,就像個笑話一樣,也許這需求本就是錯的,也許從慾望出發還有需求其實其他可能性。

簡單的例子,比如甲方說「我想設計套對戒」,這裡面需要的真是戒指么?還是需要一件能夠體現兩人間的聯繫的事物?還是要婚後的儀式感?還是用來彰顯自己已婚,來避免麻煩?

根據答案的不同,戒指之外有沒有其他可能性?是否更優?

然而這種思路卻被之前的我傻傻的忽略過去了。如果接著上面的例子,党參可能就是:對戒就對戒唄,更多的注意力專註於表現形式和細節里去。

思考上誰優誰劣,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2.白與空

對於這兩個概念,雖然原研哉先生對其描述可能已經上升到了哲學的高度。我的水平有限,但這有限的水平,得到的也非常多。

在讀到原先生這本書之前,自己也看過類似的思想,比如: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老子《道德經》第十一章

同樣是在闡述「空」的概念,但自己僅僅從其本意上去理解了,也就是只是理解到「不少器物其使用價值其實在於所形成的空間的那部分。」就結束了。

在讀過原先生的書後,我才開始注意到另一種「空」與「白」,由於其理念滲透進了無印良品的一些產品中,才得以讓我注意到:

原來這「空」與「白」的概念並不僅僅存在於器物本身,還可以存在於需求當中,於是我才觀察到了生活中經常存在的一種「需求過度定義」或者叫它「xx專用」的現象。

打個比方,一個瓷製小茶杯,拿來當煙灰缸行不行?我想大多數人大多數情況是抗拒的,即便使用也當成一種沒得選的情況下的湊合,畢竟「茶杯」嘛,是拿來喝茶的,用來放煙灰和滅煙怎麼想怎麼彆扭。

但我們改個方式,杯子還是那個杯子,我改稱其為「陶瓷容器」附帶容量、高度、杯口直徑等數據後呢?如果煙頭量不大完全可以吧?用來裝味精當調味料罐呢?用來放鑰匙呢?用來裝零錢呢?

其實生活中大家也或多或少都這麼干過,比如那喝過的易拉罐當煙灰缸,裝滿了再扔掉,不用的杯子放在桌上充當筆筒之類的,並不稀奇。但可以的意識到它,並把其貫穿進設計當中,卻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件事。

類似的命明方式無印良品和宜家都能看到一些,比如小的化妝品分裝瓶,雖然在一直在化妝品品類的貨架上,寫的品名卻是「PET容器」,則並沒有寫成「化妝品分裝瓶」,那麼我買來往裡灌點顏料或墨水戴出去也沒任何心理負擔。

而它還有另一種功能,避免無意義的浪費,無印良品之前有一種玻璃容器,現在好像沒得賣了,樣子有點像實驗用培養皿,帶個直徑略大點的同樣容器做蓋子。品名就叫「玻璃容器」,由於外觀特殊形狀戳中了我的萌點,其實有那麼點想買的,但我站在那裡站了半天在想「這到底有什麼用?

如果當時品名寫著「假牙浸泡盒」,我也許立刻就放下不買了。如果寫成「沙拉醬盛放盒」,那麼我會問問我媳婦要不要這麼個東西。如果寫成小零件清洗盒,我會毫不猶豫的抓起來就走。

你看東西都是這麼個東西,但是留白的命名方式把使用的選擇權交給了你,這個當你能向這片白里主動且準確的填上你賦予它的名字時,那麼你是有強烈的基本需求的,你當時一定會覺得「這個東西合適自己用。」,如果你猶豫再三想不出用途,那麼說明你暫時並不需要它或你沒有需要它的一個強烈需求。

(我承認,我後來找到了個裝酒精、汽油之類的溶劑清洗小件東西的用途,然後又跑過去一趟買了兩個。淺淺的,挺好用的。但我絕對不會說還是因為這形狀萌到我了。)

然而回頭看生活中的另一面,經常充斥著各種多餘的定義甚至各種「專用」。當然,我不否認有些是「專用」是尋找細分市場並精心改良過的,且名稱也是為了用戶減少選擇和檢索。但其中有非常多的一部分卻明顯沒有經過仔細探討,有時候反而成為了阻礙,比如我在藥房里仔細的尋找我需要的細棒棉簽來做一些小物件的清潔,其實就在顯眼的位置,但包裝上印著——「嬰兒專用棉簽」。

誠然,廠商如果發現零件清潔市場前景不錯,的確可以換湯不換藥的再印個包裝《零件清潔專用棉簽》裝上同樣的東西,送進五金店、模型店,但長此以往下去會感覺像「吃小龍蝦專用手套」一樣滑稽,不就是PE薄膜手套么,完全沒區別就換了個名,這已經不是減少選擇了成本,而是成了一種滑稽的現象了。

一件物品,沒寫明用途,但卻讓你在需要的時候看到它就知道他能用,可以提供更廣闊的可能,也可以更好地映照自己的慾望。

反過來,當你具備這種思維習慣後,可以反過來去除不必要的信息,將自己的慾望和需求做更準確地提煉。

舉幾個例子,試著跟思考下:

比如,記得我曾經答過個問題——「結婚一定需要鑽戒么?」

那麼反過來:「非結婚需求就不能買鑽戒么?」

再進一步,我們把廣告上洗了多年腦的「結婚鑽戒」、「結婚對戒」的概念簡化,去除不必要信息稱為更簡單的「戒指(鑲鑽石)」和「對戒(鉑金材質)」行不行?

既然不必要信息去除了,則戒指不鑲鑽石行不行?鑲嵌其他寶石甚至鑲塊塑料行不行?只用造型行不行?是否更能免去很多糾結,隨更貼近自己或甲方的欲求呢?

對戒的話,本身就含有相互聯繫和儀式感,但跟鉑金沒什麼關係,那麼不用鉑金行不行?用戀人第一次見面打過的遊戲機廳剩下的遊戲機幣行不行?聯繫能不能不僅限於戀人之間,而是死黨或閨蜜行不行?

再或者,簡單款的耳環、鼻環、唇環等有什麼不同?簡單就叫環我也許還能穿在手背或其他地方(只是想想,怕疼。)

等等...

去掉了這些無用的定義之後,我們對「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麼?」這個問題會更輕鬆達到本質。設計本是套著枷鎖在跳舞,但有些枷鎖可能需要檢討下是否有必要。不理那些沒用的成見,問自己一聲「自己的核心欲求是什麼?」,再順著思路向上提出需求,尋求解決辦法,結果顯然會有更好的結果。

我不是設計專業出身,也許這些讓我驚醒的思想,專業課上早已經系統的訓練完畢。我也願意相信那些走在時尚前沿的品牌和設計師,可能對這樣的思維更加駕輕就熟。而我直到讀到原研哉先生的書,才開始警醒,審視過往作品,重新整理思路,雖然自知這是成長的必經過程,但總有點後悔為什麼沒早看到。

回歸到最開始的內容,既然我相信懂得時尚的人,一定是清晰的了解自身或他人需求的那一類人的話。那麼原研哉先生的書,無疑給我這個觀點帶來了更大的拓展。這大概就是我寄出本書的理由。

然而,可能隨書一起放在展示牆邊的說明限制在一百字內,所以我縮了又縮,寫下了:

自己一直認為,時尚是流行的先鋒。

懂得時尚的人,必定是明確了解需求的人。原研哉先生書中「白」與「空」的概念以及對「需求」與「慾望」的關係的闡述,啟發自己重新審視需求上的過度定義和超過限度的慾望。

寄出前唯一拍的一張

如果你有機會參加知乎活動,卻看我說明看的雲里霧裡,那麼這篇長的不像話的答案,算是一個完全版的闡述。

三、關於可能被問到的問題:

問:回答的第一部分提到,時尚更重要的是那些樸素的基礎的需求,但有些時尚的展示,比如巴黎時裝周的T台秀,看起來並沒有你說的那麼基礎與樸素啊?

答:類似於巴黎時裝周的那些展示,很多展示的是一些新概念,比如新的材料、新的剪裁或版型的理念、老技術的新應用方式,當然也包括新的圖案、花紋、顏色等,但現在產業的細分下,設計師不是萬能的,專註一塊且做出能走上這種頂級展示舞台的成績,就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了。所以很多展示,砍掉了不必要的部分,突出成果。有人看好其發展自然會進一步向實用整合。

而如果你仔細揣摩每場秀所展示的重點內容,大都還都是很接地氣的,不過作為最前沿,也的確有些理念前衛到天馬行空令人理解不能的東西和過度超前的東西。(至少個人理解是這樣。)

問:題目是問時尚觀念,而你幾乎通篇在講設計需求,是不是跑題了?

答:正如我答案里說的,我認為無論狹義上的時尚還是廣義上的時尚,都是與設計息息相關的。

如果有人能不經大腦隨手就攢出一件東西,且該東西令一部分人在無利益驅使的情況下在圈內奔走相告「這個東西好」。那這個人不是神也是最厲害的騙子那類。

事實上任何一件成為時尚,甚至可能成為流行的東西,在最初一定是費了一番功夫思考、設計並在批量生產中有足夠的工藝要求和質量把控的。

所以,無論是想了解某一類時尚,還是賦予自己產品能成為時尚的機會。深挖需求,探究其下的慾望必不可少。

不過我能理解很多人會對這個答案抱有疑問,畢竟很多人了解的時尚更多是網上那些名流、明星的穿著打扮分析,某名牌又出了新款的介紹。但其實那些在我看來並不算時尚的一部分,有的時候可能是觀眾缺乏設計師的視角而造成的誤解,還有大部分其實是營銷文。

如果是營銷文那一類,我想說營銷可以創造出虛假的流行,但絕對創造不出真正的時尚。

時尚這事並不神秘,就像我覺得某家飯館好吃,會推薦給口味相同的朋友其實一個道理。某個館子沒怎麼打過廣告,卻在一定圈子裡公認好吃,大家都願意經常去不也是種時尚么?

以上兩問僅僅是猜測有人會問而預答的,如有其他疑問,請評論區留言,說不定你就會出現在這裡。 如果不贊同我的觀點,也歡迎評論區一起理性討論。

本答案開始寫於1019年3月18日晚,由於最近白天都挺忙的,19號晚上才寫完,20日晚粗粗的進行了一定的校對修改後發出,由於寫答案的時間片段化,內容又多,難免可能會有看著突兀的地方和錯別字,也歡迎評論區指出,看到我就會改。


《世界現代設計史》我翻看最多最頻繁的一本書,深刻地影響了我的設計觀和時尚觀,讓我認識到隨波逐流,不如追求經典與雋永。

設計的潮流與時尚類似,受文化、技術、政治等方方面面的影響,總在創新總在變化,但大部分會被時間沖淡,而另一些則浣沙存金,成為潮流中的錨定物,無法無視,無法迴避,深刻地影響著潮水的流向。

莫奈、畢加索、達利、威廉·莫里斯,高迪,Rene Lalique,密斯凡德羅,包豪斯…Gabrielle Chanel、Yves Saint Laurent這些名字伴著他們的思想與造物永佇在歷史中,滋養著一代又一代的後來者,成為新浪潮的源泉。

所以,在我看來,與其追求暫時的「新潮」,不如追求那些「新潮」背後的東西,那些不斷滋養著「弄潮兒」去創新的東西,那些無法被淘汰的叫做經典的東西。


一條Vintage絲巾

首先說說我對時尚的看法。

最初對於時尚的理解是潮流、時髦。覺得一定要今年新款的衣服穿在身上才能感到身上散發出來的時尚感。但是後來發現,許多今年時髦的單品再過兩年就會變的「過時」,路上所有人看到它都知道這件衣服是你去年前年買的。於是明白了,時髦的不一定是時尚的,因為早晚有一天它會過時。

漸漸的,身邊人的生活富裕起來了,網路也發達起來了,時尚變成了「貴」的。陷入奢侈品大坑,開始想法設法的攢錢,它們讓我日思夜想,輾轉難眠。直到一天看到了渾身都是LOGO卻一點都不好看的「潮人「

再後來,覺得時尚應該是特別的。他不該是平淡無奇的一件羊絨衫,不該是黑白灰,不該是中規中矩。他應該非常耀眼,他應該讓人眼前一亮。

現在。我覺得過去的自己錯了。

時尚不一定是最新的潮流,反而它應該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一件單品經歷了幾年、甚至幾十年之後,依然是「合適的」。Vintage絲巾就是這樣的單品。它也許有了時間的烙印,但它卻並沒有被時間束縛,在現在、未來的任何時候,當我們需要它時,它都可以點綴我們的裝扮。


我的第一件Vintage(古著)衣服。

如果說起影響我對時尚的看法的一件物品,那就不得不說我在多年前在布達佩斯旅行的時候在Antique ómama古著店淘的第一件Vintage衣服,這件衣服是真正打開我Vintage(古著)世界的代表物,讓我真正愛上並重新認識Vintage(古著)。

當時進到Antique ómama的時候就深深地被這件Vintage 衣服給吸引,也許這就是很多Vintage迷所說的緣分吧!薄紗材質的黑色襯衫上搭配著白色的繡花,像是黑暗的空中下了一場花朵雨;有已經完全綻放的花兒,有半開的花兒,還有含苞待放的花蕾,沒有規律地從空中灑落,有種我很喜愛的暗黑唯美感。

購入這第一件Vintage是我在英國留學的時候,當時作為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多年的人,其實對時尚已經有比較深入的了解但唯獨Vintage文化只略知一二。時尚不應該被定義,Vintage也是一種時尚。在歐洲有非常多的Vintage文化,每個國家都有不少的Vintage店而且非常受當地人歡迎。Vintage文化之所以在歐洲如此受歡迎,這要歸根於它的歷史。在歐洲,Vintage文化的興起是在二戰後,這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因為遺留了大量的軍用物資需要被處理;二是因為戰爭摧毀了一切,在虛無中成長起來的年輕人迫切地需要在傳統中尋找個性和自我;三是因為戰後工業的崛起導致一切物品都規模化、同質化,毫無風格可言的同時,也因為其即用即棄的特性導致了人們對物品的不再珍視及環境的惡化。

在英國倫敦有非常多這種充滿年代收藏感的Vintage 店跟市集,我在英國留學的時候也慢慢地受這種了這種文化的感染,感受到了Vintage的魅力。在購入我人生第一件Vintage衣服後,我就經常一到周末就到倫敦的Vintage店淘寶,即使是現在也保持著這種習慣,在香港在日本無論去哪裡都不忘查當地的Vintage店並且去獵物。慢慢我覺得Vintage其實是有靈魂的,當淘到合心水的Vintage的時候,我會有一種靈魂契合的感覺;與每一件Vintage都是特殊的緣分,每一件還存在於世的Vintage都是孤品,它同時也珍藏著當時特殊的記憶,就比如我第一件Vintage 衣服就珍藏著我在布達佩斯旅行的時候的記憶。

很多人包括我在真正了解Vintage對這個概念有深深的誤解,會覺得「Vintage不就是舊東西嘛」。事實上,Vintage不一定就是二手(second-hand):它們可以是二手的、也可以是已經停產的全新單品。Vintage是一個時代的代表物;它蘊含著某一個時代的印記,有它自己獨特的味道,是具有年代價值的藏物。Vintage也是傳統與創新的結合的現代物;vintage這個詞與葡萄酒(法語 vin)有關。古時釀葡萄酒時,每一批新酒裡面需要加入一定量的陳酒以保持其穩定性和延續性。借用到服飾文化中的vintage延續了同樣的理念:以舊帶新,完成傳統與創新的結合與交替。Vintage 不只指服裝,它包括皮包、鞋子、帽子、項鏈、耳釘、戒指、手錶、皮帶等物件。

現在收集Vintage已經成為了我的生活方式之一,其中一個夢想就是能在每個國家乃至每個城市都淘到至少一件與我靈魂契合的Vintage。


有一隻絕版的防晒霜,是我的珍藏。

或許看起來和時尚並不沾邊對不對?

那我們說點沾邊的,叫以白為美。

在我所處的圈子裡,有很多姑娘因為防晒油膩厚重的刻板印象因噎廢食,乾脆放棄塗防晒。

其中有一類人選擇日不見光,極少數出門必須長衣長袖,包裹得像伊斯蘭長袍,別笑,我前幾天寫小裙子的時候就收到了這樣的評論「我理想的裙子應該把胳膊和腿腳全遮住」;

還有一類人選擇在陽光下放飛自我,能合理調控曬出小麥膚色的還好說,更多的姑娘是曬得膚色不均、發紅、斑點、甚至脫皮。

你覺得第一種姑娘美嗎?白嫩纖瘦而有些病態的?或者是第二種?可能她們的衰老要比別人快幾年?

答案顯然是不,理智的姑娘知道要塗防晒,要打傘,要為美犧牲。

小王子里有一句話,叫」如果你要馴服什麼,就要冒著掉眼淚的危險。「我曾經也是防晒霜stereotype中的一員,防晒對我來說,是一件需要克服的事情。而作為重度小裙子愛好者,我很多時候寧願當死宅或者吸血鬼晝伏夜出,就是為了不塗防晒霜也能白白美美地出門。

而像dicila綠管這樣輕薄貼合的好膚感防晒,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這一現象。自從我發現這枚資生堂冷門貴婦後,就多次安利給朋友和讀者,說是每發必中也不為過,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她開始愛上防晒這件事,這讓我覺得很驕傲。

我常常在文章里強調,防晒是護膚的重中之重,它與一切衰老、黑色素、炎症相關,而遇到dicila之後我慢慢發現,「防晒」更多的是替我們擋槍,它擋住了不那麼友好的紫外線,又給我們盡情享受陽光和欣賞穿搭的機會。

我喜歡塗著dicila再美美上妝出門買花的艷陽天,也喜歡挑一把輕量級晴雨傘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還喜歡塗著純物理防晒去海邊游泳……時尚對我來說,是與美的有活力的接觸和鑒賞,甚至創造,而好的防晒給了我關於時尚的更多可能。

現在這隻防晒停產了,這個品牌也走到了生命的盡頭,我們搜颳了全網全專櫃的最後幾隻綠管,價格早已翻倍——去它的,我哪天要是成了時尚大咖,一定要把這個牌子盤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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