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

入境處於本月10日、12日及1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27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行動中共拘捕27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25個目標地點,包括宴會廳、商業大廈、按摩店、美容中心、回收場、住宅大廈及餐廳,共拘捕27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20男7女,年齡介乎21至56歲。當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1男3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2男1女,年齡介乎25至58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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