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爸的養女,十歲的時候養母因病去世,我爸續弦。繼母沒有收入,我爸一人養家,而且她對我及其不好(日記有詳細證明),我有一個習慣就是每天都會寫日記,她對我不好的事情(為難、威脅、辱罵等)都記錄在內,想問一下我成年以後,對她是否有贍養義務?

另外她跟我爸有兩個兒子


畢竟有養育之恩,應當回報。

放下自己,凡事多想別人的好處,心情就變好了。

心中有佛,眼中就有佛;眼中是大糞,心中就裝滿了大糞。誰願意心中裝大糞呢?


不太懂法律。

但是我既然你從十歲開始就和繼母一起生活了,不說繼母對你怎麼樣,但憑她給你做飯洗衣服、讓你上學,也算盡到扶養的義務了吧。打罵也是希望你能成材!


對父母的贍養一方面是父母的物質需求,同時也是子女自己的精神需求。為人一輩子,不贍養下父母總會覺得離圓滿差點事。這些不關乎法律,不關乎道德,唯一有關的,是自己心靈的滿足感,不然從宏觀來看,人在宇宙中連螞蟻都不如,生存的意義何在?

有,她在你未成年時到你家,所以你有贍養義務,若她在你成年時到你家,你已出嫁,或上大學未撫養過你,則你沒有贍養她的義務


題主僅僅問是否就結束了,這樣不妥吧


並沒有贍養義務。

希望有一天你願意贍養她是因為放下了心結,發自內心想去那麼做,而不是因為義務所迫。

如果做不到,就過好自己的日子。與她不相干。


法定的義務,又不是強迫的,對道德要求高那就做,不高了那來抓啊!打官司啊,怕啥


如果繼母沒有履行對你的扶養義務,你也就不需要履行贍養義務,但僅憑藉你的日記是無法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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