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2月28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灣颱北報導)經濟民主連閤召集人賴中強律師錶示,中共滲透無孔不入,並且“利用民主自由攻擊民主自由體製”讓問題變得復雜難解;其中經濟滲透又可分為“依賴型”與“攻擊型”,建議政府應製定“反經濟滲透法”來保障國人投資權益與國傢安全。

過去,西方世界希望中國加入WTO融入世界體係後會改變,沒想到,中共不但沒變,反而“利用自由攻擊自由民主體製”。迴到颱灣來說,中共不放棄對颱動武與統一,立院上會期通過《反滲透法》僅針對政治滲透,但是中共統戰與滲透方方麵麵,其中,經濟滲透又可分為“依賴型”與“攻擊型”。

賴中強說明,“依賴型”經濟滲透,是指“西進”加上為五鬥米摺腰。“西進”包括資本、貨物與人員三類。第一類:颱商“資本西進”喊齣支持“反分裂國傢法”、“一個中國”,在中國做生意須看中共臉色,等於一把刀架在颱商脖子上。第二種“貨物西進”,例如過去虱目魚契作地毯式政治收買,現在則有“惠颱26條”政策,對岸茶葉協會製訂“颱灣茶輸中國標準”成立第三方認證,通過的颱灣茶纔可快速通關,“第三方認證機製淪為中國政治審查工具”;第三種是“人力西進”,如演藝人員與工程師等,被迫說我是中國人。

經濟與人權難題 憲法如何迴應?

賴中強錶示,我國憲法強調維護基本人權,但現在對颱灣人權最大侵害是來自另一個國傢,甚至另一個國傢所支持的財團,逼迫每一個人必須為一口飯摺腰,建議,颱資赴陸,投審會可製定“副款”,要求投資者不得應中共政府要求發錶政治性言論,“這樣算限製言論基本人權嗎?還是這纔是維護基本人權?”當颱灣人與中國當地的商務契約被牽涉入政治問題時,政府是否允許國傢製定法律讓國傢介入?值得深思。

此外,中共的“攻擊型滲透”,包括透過中資來颱,取得壟斷式樞紐地位,如個資、大數據、國傢機密、高端技術、娛樂影響力以及學術專業權力位置,這樣的現象國傢如何處理?基於以上盤點,賴中強錶示,他主張國傢應製定“反經濟滲透法”來保障國人投資權益與國傢安全。

責任編輯:玉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