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馬上要變成前女友,這樣的角色轉變,一定是你最難以接受的,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但既然女方提出退婚的要求,證明她已經做好了打算,再繼續勉為其難,也不可能再像從前那樣,特別是在將要結婚之前,做出分手的決定,意味著她不願走進你們的婚姻里,選擇退出也許是最完美的結局,雖然你會很心痛,也會很不舍,顯然這一切不是由你能夠決定了了的,我們沒有權力去指責她不仁不義,也不會去惡意評論她出而反爾,婚姻是雙方共同自願完成,只有心甘情願,沒有湊合與將就,愛可以很簡單,也可以瞬間改變,很不幸你遇上了,而且輸掉了,但生活還是有要繼續,她的離開證明你不是她生命里的那個人,只是生活中的一名過客,一次邂逅不能情定一生,只可嘆你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愛情的世界裡也有很多的無奈,放過有時也是一種美,錯過的未必是最好的,給她選擇的自由,只是不要有後悔,因為那是她自己的選擇,而你只要做的就是目送她離開,也順便送上一句,你的未來,將與我無關!


你不說清楚情況,很難說哎。

騙訂婚禮金首飾?不知道你們那裡風俗是怎樣的,那她退婚把禮金之類的東西還給你了沒有?如果還了,那就是其他原因,比如感情因素,家庭因素,三觀合不合適等自然原因,可以商量協調,溝通,實在不行,就算了吧,不要在一棵樹上弔死,這樣就算結了婚,你也不會幸福,離婚可能性高達百分之99!你想,結婚之前都能悔的婚,無論從情感的不確定,心理上的不確定和陰影,還有那種小孩過家家一般的不負責,能走的遠嗎?強扭的瓜,不甜!

如果,悔婚,並且你訂婚給了禮金,首飾之類的風俗禮,並且她閉口不提歸還,那立馬甩了它,比它還要絕情,直接!因為它就是個想騙你禮金和感情的**,對於這種人,很簡單,不但比它更絕情,還要回錢和首飾(如果有的話),不要有一絲愧疚!


其實你的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了,女方退婚,那就已經證明女方不愛你了,只是你放不下而已。每個人面對自己付出的感情,面對曾經愛的死去活來的戀人,都會放不下。

我也不知道,女方為什麼退婚,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挽留過這段愛情,如果你的心裡放不下,感覺非她莫屬,那為什麼不適著挽留呢?

你們既然能定親,那麼你們還是有些感情的,以前沒有感情,你都能追到訂婚,為什麼現在就不能了呢?

如果女方真的對你死心了,咱們也別死纏爛打了,不要愛的那麼卑微,一段不可能的戀情,在怎麼挽留,那也是浪費時間,要是心裡放不下,難受,那就找你最熟悉,最喜歡的方式,發泄出來,雖然會難過一陣,但是時間會慢慢的忘記一切。到時候,你回過頭來想想,那也就是個回憶罷了


先心平氣和與她溝通,表達你的誠信,待摸清原因再說。如果她心有別戀那就好聚好散,如另有隱情,對診下藥解決。最好是考驗你,看到你的真誠,就沒事了。我遇到這種情況,結婚生子,兒子現在國外都研究生畢業了。千萬不能發氣,來硬的。


我有個朋友、今年31、第一次買了房子、訂了婚買了五金分手了、第二次女方懷了孕、搬到男方家、結婚前半個月以小孩為要挾提出加禮金、女方弟弟跟我朋友說分手、全家都支持我朋友、然後結婚前一個星期黃了、我這麼說你心裡舒服點了嗎?看開點好女人多的是、我朋友不也一樣過的很瀟洒、


我有一段相同的經歷吧,我選擇放手。找了個比他對我更好的,更愛我的,各方面都比他好。 不是因為堵氣。而是我覺得一個人不愛了挽留沒意思。不如瀟洒的離開…


既然他去意已決,那就放手咯拿回自己所給的彩禮訂婚錢,不愛你的人再怎麼挽留也沒有辦法回頭,希望你能找到一個愛你的人??


把錢一分不少的給我拿回來,一切東西么也要原價賠償!然後說:屎殼郎推車……你可以滾蛋了!並警告她,今後不準對任何人說你認識我!這是恥辱,懂嗎???????


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要求退婚就說明她另有新歡,這種女人不要也吧。這山看著那山高,她以後還會和新歡分手的。這種女人不會有完美婚姻的!


如果女方要求退婚的話,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把禮金等相關費用退回來。如果女方不退,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女方騙婚,並要求女方退還所有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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