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21日電 農業農村部21日就“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情況舉行發佈會。就“漁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強仍有不法分子從事非法捕撈”一事,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表示,一個重要原因是,漁業法律體系不健全,對非法捕撈行爲處罰標準太低。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圖片來自中國網

  于康震提到,近兩年來各地紮實推進“中國漁政亮劍”專項執法行動,持續加大違法捕撈行爲的打擊力度,被稱爲“史上最嚴執法”。在此高壓嚴打態勢下,各種違法捕撈現象、各種違法行爲依然屢禁不止。

  于康震認爲,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比如說經濟利益的驅動,再比如說漁政監管力量比較薄弱,監管手段也不足等等。除了這些,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漁業的法律體系不健全,法律的武器有時候顯得無能爲力,力度不大。

  于康震表示,現行《漁業法》是1986年制定的,期間經過幾次小的修訂,但是總體格局一直沒變。由於年代久遠,《漁業法》已經嚴重滯後於產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

  于康震舉例指出,比如涉漁“三無”船舶,以及非法從事遠洋漁業的行爲,現行《漁業法》對此就沒有規定罰則,存在執法難的問題。再比如,對非法捕撈行爲處罰標準太低。現行《漁業法》對非法捕撈處罰標準是根據上世紀八十年代社會經濟狀況設定的,罰款數額大多數都在5萬元以下,對電魚的處罰標準更低,這與違法捕撈的危害和獲利程度,特別是違法海洋捕撈所獲得的鉅額經濟利益相比,是完全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說,現行法律不足以對違法行爲形成有效震懾,我想這是個重要的原因。

  于康震表示,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儘快修訂《漁業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把《漁業法》修訂列入規劃。2019年,農業農村部將加快推進《漁業法》修訂,並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修訂草案准備將各種違法捕撈行爲特別是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非法從事遠洋漁業等現實中經常發生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爲都納入法治監管軌道,併合理提高違法違規的成本,也就是處罰力度要大幅度提高,做到處罰與違法行爲相當。

  于康震提到,草案現在正在徵求各方面意見。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強漁政隊伍規範化建設,合理配備執法裝備,提升素質能力,提高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水平,落實好中央關於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中新經緯AP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