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巴九靈是否具備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等資質,“吳曉波頻道”等微信公衆號的內容是否主要爲原創;覈實說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覈查並說明:

  (1)巴九靈是否具備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等資質,“吳曉波頻道”等微信公衆號是否符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等多項規定,本次交易是否需要獲取網信辦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准。

  (2)巴九靈旗下各微信公衆號是否有註冊在關聯公司名下的情形,是否存在經營風險。

  (3)“吳曉波頻道”等微信公衆號的內容是否主要爲原創,歷史上是否存在因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原因被提起訴訟的情形,是否存在版權糾紛隱患,未來可持續經營存在的風險。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全通教育就以下事項進行說明:

  (1)結合你公司和巴九靈的業務差異、尤其是各自用戶羣體的 差異情況,覈實說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的協同性,並請交易對手方說明選擇與你公司併購重組的原因和具體考慮。

  (2)結合巴九靈對吳曉波個人影響力的依賴度、吳曉波個人 IP 的價值變化及可持續性等,說明巴九靈業務模式的穩定性、業務經營的可持續性。

  (3)結合報告期內巴九靈的有形資產情況、預案中對其核心競爭力的描述等,覈實說明吳曉波個人影響力對交易估值的影響,本次交易的實質是否爲吳曉波個人 IP 證券化。

  (4)請結合本次交易作價、標的公司資產情況、交易對手方所作的業績承諾等,覈實說明你公司支付的交易作價與所獲利益是否對等,是否會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5)請充分提示標的資產高度依賴於吳曉波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整合風險等,以及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