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款網紅重疾險宣佈了要下架的消息,估計該家保險公司又搞事情了。

很多朋友不瞭解這個圈子裏的事,我簡單講講:

過去兩年裏有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非常熱門,背後的大股東之一是萬達集團。這家保險公司憑藉着激進的定價策略,業務增長非常迅速,它便是百年人壽。

激進的背後,該人壽公司的償付能力連續8個季度下滑。

近期該人壽股權變更,新股東入主後展開業務調整,下架了不少產品。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網紅產品確實不賴,性價比超高,所以給他們自身帶來了不少壓力。如今產品陸續下架,買了長期險種的朋友不用擔心,保單一經生效,保障期內都是有效的。

而將要下架的網紅險是一款多重賠付重疾險,那麼今天要講的話題來了: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值得買嗎?

Part.1

人一生得一次重疾就非常倒黴了,怎麼還會有兩次、三次?

過去重疾險的賠付只有一次,接着合同終止,以後也不能買醫療方面的險種了。

因爲從醫學嚴謹的角度來看,重疾是無法治癒的,會用“5年存活率”這麼一個概念來代替:

數據統計,癌症第一年復發的概率高達90%,3年內復發的概率降到55%,而5年後復發的概率爲10%,中國癌症患者的 5 年存活率僅爲 30.9 %。

因爲癌症容易復發或轉移,所以5年內再發病的可能性還是很高的。

其次,由於不同疾病之間存在關聯性,如果曾經得過重疾,身體的機能就會下降,往後比正常人罹患疾病的概率更高,所以保險公司不再接受重疾患者的投保。

投保無門就成了重疾患者的痛點之一。

不過,重疾也是分很多種的,加上醫療技術的進步,很多疾病的治癒可能性也在提高,好比甲狀腺癌,如果僅僅因爲這個小癌症而導致日後缺乏其他保障,實在很冤。

近些年保險公司知道羣衆存在這一需求後,就開發了多重賠付的重疾險來滿足市場需求:

假若某消費者買了這麼一份保險,投保第5年檢測出甲狀腺癌賠付50萬治療花去10萬,保險合同繼續,過了20年後不幸心肌梗塞,再次獲賠50萬,保險合同才終止。

這麼一看,多重賠付的險種好像還不錯,是否值得買一份呢?

Part.2

且慢!

嚴格來說,“多重賠付”是一個略爲模糊的概念。

剛剛的分析我們曉得,如果想買多重賠付的重疾險,防的是兩樣:一防重疾復發,二防重疾多發。

而市面上多次賠付重疾險打出的“多重賠付”是這麼設計的:

基本都會把已發重疾排除,也就是重疾復發不賠,只賠付重疾多發;

指定要隔個三五七年後纔可以申請下一次理賠;

把重疾分組,同一組別的不賠,只賠付不同組的重疾多發;

......

得過一次重疾後,再次罹患重疾的概率不低,但多次賠付的機率其實也並不高,所以不用刻意去追求多次賠付的險種,但如果你經濟實力還不錯,可以繼續往下看。

我們都知道一分錢一分貨,多重賠付重疾險大概率是比只賠付一次的貴,每多賠一次就相對的貴一些,但實際上如果設置了嚴格的分組,哪怕賠付21次(真有保險這麼設計)也只是個噱頭。

當然,如果是同等的價格就選多重賠付的。

一般我們在選擇的時候要看清楚到底怎麼個“賠法”:

情況剔除“重疾復發”可以理解,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斷不會願意冒這麼大的風險賠第二次,像百年人壽設計的好幾款保險確實大大讓利給了消費者,可自己就過得不容易了,保險設計還是要考量成本的;

情況間隔的時間太長會排除了大多數復發和併發症,對被保人來說不划算,比如XX福的間隔是5年就不夠友好了,我們最好選擇間隔短的;

情況具體看怎麼分組,我們儘可能選擇把 6 種高發重疾(惡性腫瘤/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腦中風後遺症/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分到不同組別的險種,此外如果非要分組,組數多的比少的有優勢。當然,最好是選擇不分組的。

簡單來說就是:不分組>多分組>少分組

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找準多重賠付重疾險的賣點了。在選擇保險產品的時候也就不會像無頭蒼蠅那樣隨處亂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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