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高通官網宣佈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陪審團認定蘋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X侵犯了高通兩項專利,美國專利號爲8,838,949和9,535,490。

  美國專利號8,838,949的專利支持“快速啓動(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機無需使用獨立閃存(從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開啓後能快速接入互聯網。美國專利號9,535,490的專利通過在應用處理器與調制解調器之間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確保智能手機上的應用能夠快速高效地上傳和下載互聯網數據。

  此外,蘋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X侵犯了高通專利,美國專利號爲8,633,936。該項專利支持遊戲的高性能表現和豐富視覺圖形,同時延長智能手機的電池續航時間。這些專利均未實施在調制解調器處理器中,也並非是實施任何蜂窩通信技術標準所需的必要專利。

  上述三項被侵權專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機主流功能,所覆蓋的技術均由高通在聖迭戈發明。法院判決蘋果公司應爲專利侵犯行爲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訴訟起,至庭審結束期間的損害賠償3100萬美元。

  高通公司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高通和其它公司發明的技術,使蘋果公司得以快速進入市場並快速取得巨大成功,而此次訴訟所涉及的三項專利,是高通極具價值的十餘萬項專利中的幾個。陪審團全票達成的判決,是我們在全球因蘋果公司使用我們高價值的技術卻拒絕支付費用而發起的訴訟過程中獲得的最新勝利。”

  在此之前,中國和德國法院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非標準必要專利,並對侵權設備發佈了禁令。

  2018年12月21日,德國慕尼黑法院裁定,蘋果產品侵犯了高通擁有的一項專利。法院授予高通一項禁令,在德國禁止部分iPhone機型的銷售。2019年1月3日,高通提供13.4億歐元的擔保債券,強制執行針對蘋果iPhone在德國的永久禁令。

  2018年12月11日,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爲。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蘋果在2018年上市的新iPhone因爲售價過高,再加上中國智能型手機市場競爭激烈,市場銷量不佳。Gartner數據顯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同比微增0.1%,至4.084億部。但蘋果公司第四季度iPhone銷量爲6,450萬部,同比下降11.8%,創下2016年第一季度以來最大單季百分比降幅。

  如今,蘋果在與高通的專利案中多次失敗,恐使蘋果iPhone銷售再次受到衝擊,甚至會牽連NAND Flash和DRAM市場需求也受到影響。

  另外,高通在日本長達九年的禁令終於撤銷了。這是日本自2012年以來首次撤銷禁令。

  2009年,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針對高通在日本的許可業務發佈了禁止令,高通隨即發起訴訟。

  之後的九年,歷經繁複的質證程序,以及多達37場獨立的聽證會,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最終推翻了其針對高通和日本製造商之間的交叉許可協議的初步調查結果,並認定其發佈的禁止令所涉的高通交叉許可條款和不主張協議條款,並未違反日本反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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