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傢具最大的特點可用四個字來概括,

即精、巧、簡、雅:

精 選材精良,製作精湛。明代傢具在用料上,多採用今日已極為稀見的紫檀、黃花梨、鐵梨木等質地堅硬、紋理細密、色澤深沉的名貴木材;工藝上採用杉卯榫結構,合理連接,使傢具堅實牢固,經久不變。

巧 製作精巧,設計巧妙。明代傢具在造型結構上,非常重視與廳堂等建築相配套,傢具本身的整體配置也主次井然,和諧有致,使人感到舒適、安逸,且陳列在廳堂里有裝飾環境、填補空間的巧妙作用。

簡 造型簡練,線條流暢。明代傢具在造型上儘管式樣紛呈,變化多端,但簡練是其共同點,表現為:簡潔、明了、概括,幾根線條的組合造型,即能給人以靜而美、簡而穩、疏朗而空靈的藝術效果。

雅 風格清新,素雅端莊。明代文人崇尚雅,達官貴人和富商巨賈也愛附庸風雅。因此,當時的傢具在製作上十分強調和突出雅,具體表現為:造型上的簡練、裝飾上的樸素、色澤上的清新自然,而毫無矯揉造作之弊。

明代傢具是在宋代傢具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製作工藝精細合理,用材考究,造型樸實大方,風格鮮明。

它的形成,得益於其獨特的文化特質。包括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傢具,都可以看到明式傢具的痕迹。明代是中國古典傢具發展的黃金時期.明式傢具多採用硬木,以黃花梨,紫檀木最為常見.結構採用小結構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與多樣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點,又富貴典雅,是藝術與實用的結合,明式傢具極少漆,也沒有過多的裝飾,突出木色紋理,體現材質美,形成清新雅緻,明快簡約的風格. 清代傢具與明代傢具不同,大體來說明式簡約,清代繁瑣,明式的造型取勝,清式裝飾見長.

明代漆器傢具特點漆制傢具工藝複雜,厚漆類傢具紋飾都以刀刻划出,紋飾類有剔犀,也稱雲雕;圖案類有剔紅,山水亭台,

花卉鳥獸,這些都是在反覆髹成的厚漆上雕刻;款彩則不然,披麻掛灰後髹漆,在灰層施以刀刻,然後再填以彩漆,構成圖案;彩繪與上述工藝不同,不用刀刻,用筆繪製,表現力尤為豐富。這些漆工藝傢具屬高檔作品,一般用於宮廷,至低下嫁王公貴族,普通百姓與之無緣。

民間的漆制傢具,主要為單色傢具,複色傢具也有發現。這種漆傢具俗稱大漆傢具,在古傢具領域獨樹一幟,自成一族。

明清時期,大漆傢具在北方黃河流域流行。大漆傢具與晚清以後的擦漆工藝截然不同,表現力也不同。大漆傢具以表現漆的美感為目的,完全放棄木材的表現力,它在製作好的傢具上披麻掛灰,厚者可達數毫米,然後再在打磨後的灰胎上髹漆,反覆數道甚至十數道,以凝重的色調取勝。而擦漆傢具要兼顧木材紋理的表現力,透明的漆下還在讓木紋顯現,所以髹漆較薄,也有掛灰,這種擦漆傢具對傢具木材有紋理要求,北方最常見的就是榆木擦漆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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