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新日光能源科技公司外觀。(記者蔡彰盛攝)

2018-10-02 22:5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科學園區新日光能源科技公司製造部高姓女組長,涉嫌在向採購部門領取金屬膠後,趁機侵吞,1年多來共計多達37次,侵占金屬膠總數442公斤,使公司受到損失1186萬元,新竹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她八月徒刑,更扯的是,高女為避免開庭,竟掃描姐姐的診斷證明書竄改後傳真給法官請假,結果遭眼尖法官識破,再依偽造文書罪判她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高女2008年4月起在新日光能源科技公司擔任製造部組長,2011年11月轉至研發部門擔任副工程師,平日負責金屬膠領取,轉交予研發部門工程師。

高女經新日光公司簽核程序通過,由自己或指示不知情同事持物料領用單,向採購部門人員要求領取金屬膠,經採購部門人員同意後至庫房領取。

2014年1月起,高女在領取金屬膠後,未交給研發部門工程師使用,而將之侵占入己。2016年1月,高女兩度委由不知情同事申請金屬膠,未經公司簽核程序通過,即持物料領用單,直接向不知情的採購人員要求領取,並自行前往庫房領取,占為己有。

事後新日光統計,高女的業務侵占行為共計多達37次,侵占金屬膠總數442公斤,使公司受到損失1186萬元。

法官審酌高女濫用公司對她的信任,利用職務上機會為本案業務侵占犯行,實有不該,且離職後,未能積極與告訴人協調後續賠償事宜,以獲得諒解,其行為應受相當程度責難,因此判刑8月。

審理期間高女因故不願出庭,竟掃描其姐到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書,再以電腦軟體將時間、姓名更改、變造,再傳真給法官請假,事後承審法官起疑,函詢院方始知高女未曾於診斷證明書所示日期前往醫院就診。法官再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將她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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