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FB50做憑證時,輸入借貸方,在過賬憑證時,系統提示「沒有為公司代碼 Z999/1000 指定清算科目」,但我這筆憑證實際上不是公司間憑證(公司間憑證是指不同的憑證行過賬到不同公司代碼),而是同一公司的憑證。後來檢查發現,其中一個科目點擊查詢按鈕發現選擇項中的公司代碼並不是我實際應取得的公司代碼,然後FS00查看該科目也存在於另一公司代碼,但這兩個公司代碼分配的科目表並不相同,實際採用的科目對應的公司代碼其值小於實際需要的公司代碼。舉例為:公司代碼1000和Z999,分別對應科目表YACN和Z999,科目10020101在兩個科目表下都存在,則默認情況下,如果在Z999公司代碼記賬使用10020101,直接輸入該科目號碼,則系統會直接取1000公司對應的這個科目,而不是Z999公司對應的科目。個人認為系統在這種情況下,應是按科目表的順序取科目,從而造成了該錯誤提示。要避免這個錯誤提示,可通過選擇科目的方式,即按F4選擇科目,指定公司代碼為Z999,然後選擇相應的科目,這樣系統即確定了使用的科目在所指定的公司代碼中。在實際業務中,一般不存在多個科目表,或者說如果存在多個科目表(指運營科目表),並分配到不同公司,一般來說科目編碼範圍也是不同的,不太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以上情況也是在IDES系統自行測試拷貝科目表並分配到不同公司代碼出現的問題,特此記錄以備忘,實際業務中不太容易出現此問題,概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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