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個輕鬆的日子,早上睡到自然醒,滿足地醒來帶點微微頭疼,刷牙的時候,叔叔阿姨要出門約會,出門前還交代我,地板已經拖過了、桌上的丹丹雞腿是叔叔特地排隊買給我的,叔叔待我真好。

#我是許涼涼
  中午12點開始,我一直在上網,聽聽音樂、看看文章,其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李維菁著作的<我是許涼涼>,內容主要是寫一個38歲的女子和小她12歲的男孩戀愛故事。不似一般情愛,他們要克服的不只是情侶間相處的摩擦,更要克服眾人的目光,是克服眾人的目光,也是克服彼此對階級認同的價值觀。
  我跟元元能在一起生活那麼久,竟是有些人畢生求之不得的幸福。故事中的女子非但得不到男孩在交往初期給的承諾,也得不到自己身邊朋友的祝福,"她們說妳很不要臉",這句話一直迴盪在我心頭,這麼直接的表白,人都是這樣的,見不得別人有好下場,當原本幸福的人遭遇挫折,便開始有心無心的落井下石。我很希望天下間的男男女女都能不被階級意識束縛,但人類演化的過程就是靠這而一路走來的,改變豈是幾年光景?
  我看了前面一、兩個章節,很是吸引我,放進購物車裡,希望下次能一窺作者內心的悲憤。

#華宸宇 音符滿腹富自華
  我不確定原文是不是富自華。我想說的是,又看了幾次華宸宇的表演,發現他其實長相普通,不是醜,是他表演時真的太帥了,當衣著造型、舞台魅力上身時,足以讓所有女子神魂顛倒,所以當這些外在東西退去之後,才能看到他原來的外貌。他的音樂才華這麼大、這麼滿,當時間到了,劍套裡的光芒乍現,才讓他的音樂如電影復仇者聯盟的爆炸一樣,穿透宇宙。
  在他身上我領悟了,任何平凡的東西,只要內在精華不平凡,照樣能耀眼奪目! 願我能持之以恆的寫文章,留下結晶閃耀。

 

#我是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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