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雲南鎮雄縣公安局發佈懸賞

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

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明顯小於實際年齡

面對“用童年照追逃”的質疑,

鎮雄警方迴應稱,

因爲‘犯事’後一直外逃,

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時的照片,

只能用能找到的照片。

3月19日晚間,該懸賞通告已被刪除。

鎮雄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衆號“鎮雄警方”3月19日發佈的《鎮雄縣公安局關於懸賞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中,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看上去都是未成年人。

以公告中提到的“吉慶海”爲例,因涉嫌尋釁滋事案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其身份證號碼顯示出生於2002年,今年17歲。公告中因涉嫌非法拘禁案被上網追逃的“許仕林”,實際年齡28歲,但警方使用的均是明顯爲兒童時期的照片

因涉嫌故意傷害案被追逃的“楊建學”,身份證顯示已經51歲,但所配的也是一張青年時期的照片。

對此,有網友在公告信息留言中質疑,“爲什麼有些照片看起來還是小孩子,但是年齡又不小?”鎮雄警方微信公衆號對此條留言迴應:“因爲‘犯事’後一直外逃,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時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照片。”

除了使用“童年照”,記者還注意到,多名在逃人員所配的照片年代久遠,甚至模糊不清。目前,該條懸賞通告已被刪除。

據@新京報我們視頻,昨晚(19日),鎮雄警方稱,此舉有不當之處,向公衆致歉。相關負責人稱,此舉對通緝作用不大,將刪除該通緝內容,重新完善信息。

據@新京報我們視頻

20日,鎮雄警方發表《致歉信》:因無法找到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時及近期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了其小時候的照片,對自身工作的不嚴謹向廣大網友真誠致歉。將汲取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記者注意到,在鎮雄警方此前發佈的懸賞通告中,也曾出現過使用與逃犯實際年齡不相符的“童年照”的情況。

2018年2月7日,鎮雄縣公安局爲嚴厲打擊“盜搶騙”、傷害等侵犯人身財產犯罪行爲,懸賞捉拿222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其中也有多名在逃人員所配照片明顯小於當時的實際年齡。

以因涉嫌盜竊被追逃的趙偉爲例,其出生於1993年,身份證顯示爲1998年的羅偉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追逃,同爲1998年出生的羅安倫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追逃。

三人被追逃時均已超過20歲,但使用的均爲幼童時期的照片。

來源:南方都市報(nddaily)、鎮雄警方 、新京報我們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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