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已加入圓桌 ? 「分開」這件小事,更多「分離」相關的話題歡迎關注,也歡迎參與想法 #分開這件小事# 討論。


很多想挽回的人問我對方有新歡該怎麼辦?

我常回答「人不如舊」。

這世上的人大多都戀舊,即使是追求新鮮感的情場浪子也不例外。

過去如同一場夢,我們念念不忘的的往往是已經失去的和沒有實現的夢。比如小時候想要卻沒有得到的東西,或者一段沒有結果的感情。

人是活在衝突里的,自我與現實的衝突以及自我內在的衝突,但遇到現實無法滿足內心的時候,我們就會想要退回舊夢裡重溫美好。

懷舊是人類刻骨銘心的病。它是一種對時間的錯覺,通過對時空的混淆和模糊,以一種象徵的方式帶給人安全和愛。

所以常常很多人有了新歡,才會想起更多舊愛的好,尤其是兩人相處到了磨合期不可避免產生矛盾衝突的時候,ta會格外想退回到舊夢裡。雖然舊愛可能有很多缺點,可能曾經給過ta傷害,可ta不會想起了,這是人的「生本能」。生本能遵循的是快樂、滿足原則。

與之相對的是人的「死本能」,表現在人的行為上就是「涅槃」,即當人遇到解脫不了的關係和困境是寧願以極大的喪失感為代價來結束這個困境。這就是為什麼即使還有感情也會因為堅持不下去分手。因為要丟棄這段感情以換取新的救贖。

從根本意義上來看,生本能和死本能在最終目標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脫離痛苦。一段感情如果快樂感遠遠大於痛苦感是不會分手的。

在現實中對方即使和你分手了和新歡在一起,他的心理能量也是很難得到完全滿足的。你們感情基礎越深,回憶越多,那麼你在他夢裡就是越重要並且會不斷加深的存在。有些事只有你們兩個經歷過,這是回憶的力量。

我說懷舊是為了獲得滿足和認同,因為現實不允許人的生本能無限被滿足,只有藉助精神世界和夢境。而舊人恰好就是他現實感情需求無法被滿足時需要的夢。「生本能」會使得ta在懷念舊人的時候,慢慢的只想起那些你給他帶來的好的回憶。與剛分手時全是負面印象截然相反。

所以要挽回你要做的就是———

第一找準時機。不要在他們感情甜蜜期去作死,只會讓他們薄弱的感情基礎加深。等到感情到了磨合期,他潛意識也會需要你;

第二將ta心中對你的期待和「夢」變成現實。不要以曾經依舊死纏爛打的姿態出現,曾經的不好統統改掉,以最好的姿態出現在對方面前。不要破了對方對你重燃的期待,把ta對「舊人」的美夢拉回現實讓他厭煩痛苦的你。

人不如舊,過去的自己也是現在我們的舊人,我們也懷念過去和某某在一起的自己,因為後來自己也變了。

我們懷念過去是因為過去回不去,但過去的人還可以找回來。鴛夢重溫是世上能給人最大幸福感的事之一。可惜的是,有人分手時沒能維持住自己最後的「優雅」,要挽回需要時間,也需要再努力。

衣不如新,人不如舊。新衣服永遠比舊衣服更能體現你現在的氣質,舊人永遠比新人更懂你的感受,尤其與新人不睦更能襯托舊人的好。


我們說「人不如舊」,一般都有個前提,那就是跟「新人」相處鬧矛盾、搞的不愉快。

得不到的都是美好的,失去後呈現的大多也是美好的回憶。

真的跟「舊人」複合,誰又能保證「舊人」如昨。

本質上還是沒能力解決相處中的問題,人們產生的美好幻想吧

願咱們有能力過美好的生活,而不是僅僅生活在與過去的比較、後悔中。


解釋為衣服新的好,朋友舊的好。(形容事物的前後之比較),故舊不可輕棄。

——百度百科

其實會比較片面,朋友的好壞並非按照過去和現在來評判,衣服也不是說新的就好,畢竟經典的元素也有在復刻,弄潮鵝們指不定哪一陣子又開始追捧復古,所以我覺得這個說法強調的就是對人、對物「不可輕棄」。

人生其實是在不斷得到和失去中交替前進的。

那麼放眼感情生活中,如果當你對這段走向盡頭的感情還有留戀,急著想要挽回的時候,有沒有冷靜思考過自己到底為什麼想複合呢?

心理動機影響著實際行為,很多人在自行挽回的途中會迷失方向,以至於忘記了自己最初為什麼想挽回,由此產生了各種錯誤的挽回方式,比如糾纏、討好、自殘等等,說出來細思極恐,可能你的前任就會在你倉促的挽回中想著逃離你。

來看看失戀後大多數人想複合的動機吧:

一、拒絕接受分手事實

如果是在一段長期且穩定的感情里,經歷過漫長的磨合期,你們的框架達成平衡,有了互相認同的相處模式和溝通方式。所以在二人世界中相處了這麼久,對自己的認識,其實有一半是來自於對方,另一半就是你自己過往的生活經歷。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很多人失戀了,往往深陷其中,並且會感覺自己的一部分被掏空,彷彿隨上段感情而去了。所以,從進化心理學來看,人們想要複合,往往是在面臨親密關係的缺失時,產生的一種拒絕接受事實的心理防禦機制,以此來減少這種「被掏空」感。

二、解決上段感情的矛盾

很多帖子告訴分手後的人們,要斷聯。

從另一個角度表明,分手不是一件壞事,因為這恰恰給感情困局中的人們一個喘氣兒的時間,有機會讓雙方都冷靜審視當下的這段感情何去何從。平時一起相處生活,可能忙於工作,忙於學業,無暇顧及,遇到矛盾相互敷衍就算過去了,也不想多費口舌,怕破壞感情,覺得維護關係費時費力費神。

但是分手了,就算平時再逃避感情問題的人也不得不面對,空無一人的房子只有你了,心痛難受或者呼吸也只有你了。而當自我反思了分開的根本原因、自己在感情中的問題了,甚至連解決方法都找好了,你就會想,是不是可以複合,兩人重新開始呢?

三、受制於情感慣性

分過手的人都知道,那種思念、痛苦、還愛著的情緒在短時間內不會消散,這種情緒實質就是一種情感慣性。

受其影響,人們以各種理由忍不住和前任聯繫,企圖用認錯、解釋、承諾等形式表達自己還未終結的愛來達到複合的目的。

在心理學上,「純粹擁有效應」可以解釋這一狀況。通俗一點講,人們僅僅會因為曾經擁有過,就對前任賦予許多積極意義(可能只是自己潛意識認為),比如,TA是世界上除了父母外對我最好的人,只有TA才能讓你卸下堅硬的盔甲……這一效應讓人們陷入只想與前任複合的怪圈,而不願走出來開始新的戀情。

四、試圖證明自我價值

分手,很多人認為是另一方對自己價值的否定,由此萌生出「是我不夠好,TA才離開我」、「我是不是不值得被愛」之類的想法。

有些人複合不過就是想和對方重新開始,試圖得到認可。比如,一個心高氣傲的男人被他的伴侶提分手,男人與生俱來的「征服感」驅使他尋求複合,來達到消解在上段感情中的挫敗感,有些人甚至出現偏激行為:複合後主動提分手,以牙還牙,報復對方,宣洩憤怒;還有人發現對方有了新歡,心生嫉妒,於是複合證明自己比新歡好。

五、新歡沒出現,將就舊愛

這種想複合的心理也比較常見。分手後,身邊再無其他比前任更好的選擇,或者也沒有新的交往對象,只有複合能滿足對情感、生理的需求,畢竟對舊愛再熟悉不過。

誰沒有過年少輕狂?人生難免要經歷感情中的分分合合。一個姑娘A和男朋友分手了,沒過一星期對方就求複合,後來才知道當時前男友乞求原諒前,已經和另一個姑娘短時間內在一起了。而據姑娘說,分明記得前男友說過不會和那個姑娘在一起,因為兩邊都是異地。

但其實前男友不過就是在身邊新歡不夠好,沒有更合適的新歡出現時再次向姑娘A索取價值,現在看來,應該是渣男無疑了。只是姑娘A貪戀和前男友的美好回憶,一時心軟,原諒了前男友這種複合的動機,如果戀愛經歷再多一點,框架再高一點,她一定不會選擇和前男友無原則地重歸於好。因為後來異地戀的魔咒最終沒有打破,對方一句「沒有感情了」給兩人的關係畫上了句號,姑娘也在和對方分手一個月後認清了其渣男本性,沒有再做挽留。

如果抱著這樣的心理去尋求複合,那無異於是對前任的二次傷害,及時發現及時停止,愛過卻沒可能,就體面一點告別吧。

只有帶著正常的複合動機去找前任,重新在一起的時間才會更長久,不至於頻繁分手。而當你做好充分準備去著手挽回的時候也要抓住關鍵節點。

一般人都會在分手後立即挽回,這是正確的,但是成功挽回的幾率不大。因為一旦分手就意味著對方對你的負面印象達到了他認為不可逆轉的程度,如果幾句話就能挽回他,那複合的成本會不會太低了?

對方沒有立即回心轉意,可以判定不是鬧彆扭的假性分手,男孩子如果哄一哄女朋友就能和好,說明問題不大。

現在擺在眼前,面對真性分手還有兩個關鍵時間節點去挽回:

1.對方給予暗示

2.等自己有顯著改變。

前者的最佳時機大約在分手的一周後。曾經相愛過的人,怎麼可能不會難受?除非對方早就對你沒有了感情,分手對TA來說是一種解脫,但是真正做到這種地步才分手的只是少數。

但是怎麼才能察覺到女朋友想要跟自己複合呢?所幸這個時代還有把人與人聯結在一起的社交媒體。

一分手就刪除所有的聯繫方式是小孩的做法,因為對方很有可能把自己分手後的想法、感受發在朋友圈或是其他。和你一樣,對方也想試探你,有時可能只是礙於面子,比如「我先提的分手,再跟他說複合,感覺和尷尬呀」,所以前任如果給了想要複合的提示,你看到了,那就去進行有效溝通,表達你想要繼續下去的決心,以及已經在改變的用心。

實在等不到或者沒注意的話怎麼辦?你也可以在手上有了一定吸引對方的籌碼後,主動尋求複合、暗示,但是注意不能過分暴露自己的需求,否則就會容易踏入拉低自我價值的河流。

第二個時間點是進行了自我價值的提升後再去挽回,其實是最能穩操勝券的。距離你們分開有一段時間了,但是如果每天都能比昨天改變一點點,然後讓她能感受到你的改變,那我覺得你的努力沒有白費,並且是一箭雙鵰的好事。

分手後立即尋求複合,嘗試各種死纏爛打或是委曲求全的方式,不過是想要打動對方或是急於表明自己的真心,達到不分手的目的。

但是往往你沒有機會去認清這段感情,分手反而讓人更清醒,等自身價值有了顯著提高再去尋求復聯,你對於感情的用心對方能夠感受到。

糾正自己想複合的動機,然後找準時機尋求復聯,這樣能夠和前任重新在一起的把握才可能更大。

人不如舊,需要客觀評判你們這段感情,也需要你明確自己複合的動機是否在正軌,否則即使你把對方挽留在身邊了,一樣還是會分手啊!


難道不是新歡不夠好的另一種說法嘛?


新的人或事物總是給人一種新鮮感,讓人好奇,讓人忍不住探索。可當新鮮感褪去,仔細回味起來,還是舊的最讓人難忘。當到了一定的年齡,就會不知覺得念舊。初戀難忘,舊的人給人的印象深刻,人不如舊。


對後悔葯的一種肯定


對共同經歷的環境和事件的親切熟悉感。看見曾經的人能想起年輕時候的自己。不用再經歷磨合期。


人是一種有感情的生物,而即便是乍見之歡的一見鍾情,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變得深沉醇厚。慢慢的,以往交往時光中的不快和摩擦會被忘記,人們記住的大多是那些快樂感人的瞬間。這也是很好的談資和感情紐帶。畢竟和從小就熟識的有人在一起有很多話題可以聊,那些純真的時光和話題可以讓我們放下防備。和知根知底的人在一起,我們不會那麼累。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情。

故人見證了那些曾流淌在我們身上的簡單和美好。

人不如故,物不如新;

故人難忘,新物易臟;

送故人,洗新物;

故人如故,新物常新。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