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郭男「斬首」銅像後,還潑漆洩憤 。(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獨派人士郭姓男子「斬首」陽明山國家公園蔣公銅像,事後不但拍照示威,還將頭部帶回家,說要拿來當尿壺。士林地院一審依攜帶凶器竊盜罪,處8個月徒刑;高院審酌銅像已被北市府修復,郭男也願意賠償,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郭男對蔣公銅像遍布全台非常不滿,2017年4月間21時許,他帶著「凶器」開車到陽明公園光復樓前廣場,拿著自製長兵器作勢要砍銅像自拍一張後,手持鋸條開始「斬首」,並潑漆洩憤;郭男對自己努力的「成果」相當滿意,事後又自拍一張留念。

遭逮後郭男供稱,將頭部帶回僅是洩憤、暫時保管,沒有變賣的意思,「到臺灣獨立建國為止,或者將來成立蔣介石罪刑記念館,或是二二八紀念館成立之後,我會捐贈出來」。高院審理時,郭男雖表達和解意願,但金額部分尚未達成共識,判他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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