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1

20萬交保 獲准停押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29歲男子王榆貿涉嫌對女員工的5歲女兒剃光頭凌虐、性侵,手段變態惡劣,落網後一度向檢方坦承「我就是變態」,去年11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求刑20年;王男羈押期今屆滿,日前向桃園地院聲請具保停押獲准,但每週須到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報到3次。

當初偵辦此案的檢警獲悉氣憤說:「這個人做出罪無可逭的暴行,怎麼能把他放了!」「萬一又犯案,法官要負責嗎?」法界人士也憂心,王男具特殊性癖好,恐有再犯之虞,「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人心惶惶!」

桃檢起訴書指出,王男聘請單親的女童母親為員工,女童母親去年忙於籌備開設分店,無暇照顧女兒,王男主動稱可24小時代為照料,女童從去年7月8日與他同住至次月27日,卻在店內、住處,幾乎天天被王男涉嫌性侵、猥褻、遭到百般凌辱。

檢方調查,王男涉嫌剃光女童頭髮,天天要女童磕頭、罰跪、逼喝發臭的尿液、抓頭撞牆、用手機充電線鞭打女童、命令她以狗趴式貼在地面不能睡覺。

更誇張的是,王男會趁女童入睡,手淫射精在女童臉上,並在為女童洗澡時用下體摩擦女童臉、身體等處,並逼迫口交,更用海綿及牙刷刷女童下體凌虐。

王男去年9月被拘提到案,落網應訊時一度向檢察官坦承「我就是變態」,檢方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傷害等罪起訴並求刑20年,且認為王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男去年11月被起訴後,法官認為有持續羈押必要,陸續於去年11月、今年2、4、6月及8月,各裁定延押2月。

法院︰到派出所報到具拘束力

王男日前聲請具保停押,桃園法院裁定指出,合議庭認為王男繼續羈押原因雖仍存在,但考量審理進度及王男羈押期間狀況,認定以20萬元交保金,且對王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加上應於每週一、三、五晚間需到居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應足以對王男形成拘束力,准予停止羈押。

  • 女童原有美麗的臉龐與頭髮,與母親合影笑容可掬(左上圖,取自臉書),但疑被媽媽的雇主毆打,臉、眼嚴重瘀青(右上圖,資料照);為保護當事人,圖經變色處理。
涉嫌凌虐、性侵5歲女童
的王榆貿(圖中)去年被拘提到案,他應訊時承認「我就是變態」!(資料照)

    女童原有美麗的臉龐與頭髮,與母親合影笑容可掬(左上圖,取自臉書),但疑被媽媽的雇主毆打,臉、眼嚴重瘀青(右上圖,資料照);為保護當事人,圖經變色處理。 涉嫌凌虐、性侵5歲女童 的王榆貿(圖中)去年被拘提到案,他應訊時承認「我就是變態」!(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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