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姜保紅(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定西市人民檢察院向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保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定西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姜保紅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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