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胡照鑫/台北报导

受到网路无时差传递的影响,不只在台湾,假新闻议题开始受到各国关注,在「事实查证与公平原则—当前广电媒体治理的两大问题与挑战」座谈会中,中正大学电讯传播研究所教授、优质新闻发展协会理事长胡元辉表示,不管是假讯息或假新闻,都是当代传播生态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假新闻很早以前就出现,却因为网路及社群平台兴盛,让假新闻得以快速进化,无论规模或型态都超乎想像。胡元辉指出,依附在网路这个新的传播生态,其实国内外都已经出现产制假新闻的产业炼,假新闻其实已经自成一套生态系统,尤其政治或商业力量介入后,目前已经形成专职网军与产业。

对于假新闻或假讯息的定义,胡元辉认为假新闻就是「恶、假、害」,包括恶意或故意扭曲事实、意图改变他人认知,达成特定目的或是获利,并造成公共损害的不实新闻或讯息。

胡元辉表示,传统第四权的媒体守门员角色,已经无法发挥挖掘真相、传递真实的功能,就是因为传统媒体因为网路兴起收入剧减,只能不断缩减人手进行节流,无法做好新闻查证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再加上现在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讯息的传播源,更让抑制假新闻难上加难。

目前广电媒体针对事实查证的相关法律,主要以卫星广播电视法以及公职人员选罢法当中有规范,要求新闻媒体必须传递正确资讯,希望透过媒体自律,发挥事实查证与公平原则。胡元辉表示,卫广法第27条公布三年多,直到去年底选举才首次援引开罚,让法律适用出现争议。

去年九合一大选结束后,行政院有意参考采用德国立法模式与他国经验,推动在修正「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针对数位媒体没有适当移除不实资讯的情况下,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另外还加入公益处理模式,必须即时处置不实资讯。

关于事实查证的方法,胡元辉提出架构供NCC参采,包括必须充实查核规范,落实教育训练,强化核稿作业,设置查核人员。NCC也做出事实查证参考指标,从宣示、查证、提报、呈现、更正这五个层次检视,作为依法裁罚的衡量依据。

在资讯传递的公平原则上,胡元辉也建议广电媒体可以参考四项原则,包括充实制播规范、落实教育训练、确立编采原则、强化编审作业。不过,目前公平原则在卫广法当中没有罚则,目前NCC已经委托学术机构进行相关研究与内部讨论。

胡元辉表示,公平原则的基本思考中,媒体的风格或定位无法进行法律规范,法令只能针对公共政策、争议话题进行处置,必须要求包罗不同方向的观点,同时在选举或公投的敏感时间上,相关议题更应该顾及公平原则。

台湾数位汇流发展协会理事长吴世昌表示,自己近期也是假新闻的受害者,遭到网军抹红他被中国收编,还有媒体在缺乏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报导,经抗议后才将新闻下架。

在联合报工作十年的吴世昌表示,早年新闻产制过程相当严谨,也会兼顾平衡报导,现在却因为即时新闻影响一切都要抢快,往往伤害已经造成,即使下架错误新闻也难以弥补。面对假新闻、假议题或错误报导,如何厘清资讯并帮助传播环境更好,需要各界投入更多心力共同改善。

新闻照来源:记者胡照鑫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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