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立德樹人爲根本任務,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同濟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國招收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適合同濟大學培養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生源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身心健康,專業興趣明顯,學科特長突出,具有一定創新潛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3.高中階段獲得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5.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6.高中階段具有雙一流高校舉辦的相關專業(類)的兩年以上(含兩年)研究性學習經歷且成績優異,並有相關高校提供學習證明及全程活動記錄與評價。

說明:⑴以上條件第1-5條有關獎項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相關獲獎名單爲準;⑵申請條件第6條需得到我校專家委員會認可。

二、招生計劃

同濟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擬定爲200名。各招生專業的招生計劃及對應申請條件見下表:

注:1.上海、浙江報名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爲無效。江蘇省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

2.機械電子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和汽車服務工程三個專業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3.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報名辦法

考生根據專業類別所對應的申請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類別報名申請,並在該專業類別中選報最多6個招生專業作爲專業志願(註明是否服從調劑)。申請採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爲2019年3月29日至4月8日17:00,根據系統要求,填寫提交完整個人信息和志願信息,並上傳所有報名申請材料掃描件,包括:

1.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中學詳盡公示證明(見附件1)、體育測試項目申請等。

2.符合考生申請的專業類別相對應的申請條件的證書或證明。

個人陳述限1500字內,內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及取得的成果,對選考招生專業的認識及專業發展理想等。

論文和專利等其他無關申報材料不得上傳且我校不予利用。

報名系統中的狀態爲“待審覈”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覈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覈,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選拔程序

1.報名審覈

學校將根據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和上傳的申請材料進行報名審覈。

具備條件的高考改革試點省市考生在“兩依據一參考”的模式下,充分參考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報名審覈通過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報名審覈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相關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2.考覈選拔

報名審覈通過考生於2019年6月16日參加我校考覈,包括綜合面試、學科特長測試以及體育科目測試。考覈在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准考證信息爲準。

各專業類別對應的學科特長測試內容見下表:

體育科目測試項目爲立定跳遠、50米跑(二選一),考生按照報名時選定的項目參加測試。同時需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成績按不合格記錄。

3.確定入選資格考生

體育科目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高三年級相應標準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爲合格、低於60分爲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入選資格。

體育科目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我校按照(綜合成績=面試成績*60%+學科特長測試成績*40%)的公式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並根據綜合成績劃定入選資格控制線,達線及以上人數(簡稱“上線考生”)不超過400人,寧缺毋濫;上線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專業志願、招生計劃,確定入選資格專業,綜合成績相同考生競爭同一招生計劃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選資格專業,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按照學科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選資格專業;未滿足專業志願的上線考生,服從調劑的進行調劑確定入選資格專業,否則不能獲得入選資格。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可按照以下生源省份對應高考投檔成績要求以及“5.高考投檔錄取”規定進行高考錄取,特別優秀的考生可適當降低要求。

注:機械電子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和汽車服務工程三個專業,即使在中外合作設單獨批次的省份,以上要求也是參考本科一批普通專業相應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而非中外合作批次相應模擬投檔線。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4.高考志願填報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如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設自主招生批次,則平行志願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願A志願、非平行志願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願填報我校,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填報專業必須與公示入選資格專業一致。

5.高考投檔錄取

高考投檔按照入選資格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進行。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政策、入選資格專業和我校在考生生源地相應分數線等決定錄取與否。

五、監督機制

1.爲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將接受我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

2.我校考覈選拔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3.我校報名審覈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學校網站、同時在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六、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繫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該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考覈選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4.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選拔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5.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入選專業的體檢要求,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本簡章以教育部批准通過爲準,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附件1:中學詳盡公示證明

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自主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繼續開展“創新人才計劃”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選拔對象

“創新人才計劃”旨在弘揚華東師範大學學術傳統與學術精神,選拔一批具有濃厚學術興趣、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招生對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一獎項,且獲獎名單可從中國科協網站(gs.cyscc.org)查詢:

(1)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中國數學會主辦)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中國化學會主辦)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我校不以論文、專利等作爲報考條件,請勿上傳論文、專利或報名條件之外的其他競賽活動證明等材料。

三、招生計劃

2019年自主招生總計劃107人,考生可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

2019年自主招生專業情況表

注:1.學校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調整各招生專業(類)合格人數。

2.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所報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詳見附件1),否則視爲無效。

四、報名辦法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根據系統要求,完整填寫報名信息,所有申請材料無需郵寄,掃描後完整上傳,包括:

1.自主招生申請表,內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每學期期末成績,須註明單科滿分;年級排名,如中學不提供排名信息請出具證明)、志願信息、綜合信息等。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後打印。

2.自薦信一份(黑色水筆手寫,內容不超過一個A4頁面),與申請表一起上傳。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複印件,加蓋中學公章,與申請表一起上傳。

4.符合條件的競賽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在綜合信息版塊上傳,請勿上傳論文、專利或報名條件之外的其他競賽活動證明等。

5.報名申請材料中學公示網址和公示無異議證明。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覈、中學蓋章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資格初審,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

五、選拔考覈

1.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覈。

初審合格名單將在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進行公示。初審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

2.考生確認:

初審合格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2019年5月15日前網上繳納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考費人民幣柒拾伍元(¥75)(收費依據: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物價局公佈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2014年版)》第79條)。付費成功後,考生可於2019年5月18日後在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無准考證和身份證者不得參加學校考覈。未於規定時間內付費成功者視爲自動放棄考覈。

3.學校考覈:

考覈時間暫定爲2019年6月中旬,確切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見准考證和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告。

考覈內容分爲專業能力考覈和體育測試兩部分。專業能力考覈採用面試形式。體育測試科目爲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結果作爲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參考。

參加我校自主招生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

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質測試的,須填寫《華東師範大學自主招生免體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2),並於6月1日前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質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校招辦郵箱([email protected]),經我校審覈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

4.確定資格名單:

學校根據專業能力考覈成績,參考體育測試成績,結合專業志願情況,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和相應的優惠政策,若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時,我校將進行專業調劑安排。

入圍自主招生資格名單考生的優惠政策原則上爲:

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分別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30分、4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於一本線。

注: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對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參考我校提前批投檔線。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及以上。

入圍資格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將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並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爲準。

5.高考錄取:

入圍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名單的考生可參加由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願填報;未填報華東師範大學志願的考生作放棄自主招生資格處理。

學校最終將根據公示的自主招生資格名單、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填報志願名單和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成績情況,依據自主招生優惠政策與專業進行錄取,錄取結果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自主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所有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爲準。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6.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2019年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規定執行。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繫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諮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衆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件1: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招生專業在上海和浙江的選考科目要求

附件2:華東師範大學自主招生免體育測試申請表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等文件精神,上海外國語大學2019年繼續面向全國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秀、綜合素質全面、身心發展健康、學業成績優秀、專業興趣明顯、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的全國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項,且獲獎名單在中國科協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競賽包括:

2.高中階段參加“雙一流”高校舉辦的世界文化方面的研究性學習,有全程學習記錄並表現突出,且能提供真實詳盡的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69名,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招生專業包括外語類和複合型兩大類,外語類專業實行“雙外語”教學模式,複合型專業實行“專業+英語”教學模式,各專業(類)招生計劃如下:

注: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公共關係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3個專業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9年3月29日—4月10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實名註冊,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逐項填報並上傳相關材料。網上報名如遇系統技術問題,考生可聯繫報名網頁底部標註的服務熱線和客服郵箱獲取支持。

⑴個人信息:完整並如實地填報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及學業水平考試的各科成績/滿分值、總分/滿分值、同科類年級排名/年級總人數)、選考科目成績(高考改革省份)、綜合信息(符合報名條件的競賽獲獎記錄及參加研究性學習情況)、模考成績、外語單科年級排名。

⑵專業志願:中學所學外語語種爲英語的考生,可在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8個專業填報,其中外語類專業最多填4個、複合型專業最多填4個;

非英語語種考生最多可填報5個專業:俄語考生可填報俄語專業;日語考生可填報日語專業;此外,有厚實英語基礎(須完整修讀高中英語課程)的俄語、日語考生還可填報最多4個複合型專業(此類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爲英語);

考生填報專業時,應嚴格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條款(鏈接),不填相關限報專業;

浙江、上海考生應嚴格對照學校在該省(市)公佈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填報與自己選考科目相匹配的專業。

⑶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不超過1200個漢字。

⑷證明材料:以條件1報名的考生須提交相應的競賽獲獎證書,以條件2報名的考生須提交相關學習材料和“雙一流”高校出具的考覈成績、評價結果、學習證明或課程證書。考生須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證明材料必須與報名條件密切相關。發表論文、發明專利不是學校報名條件,不得作爲報名材料上傳。

2.考生承諾:考生確認志願後下載打印申請表,本人簽名並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學校將取消其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3.中學審覈: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表、競賽獲獎證書、研究性學習證明等所有報名材料必須經中學審覈、校長簽字、中學蓋章,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同一中學同科類同次考試人數、考試科目、滿分值應相同。經中學公示蓋章簽字後的報名材料,交由考生掃描並上傳至系統。若報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實、塗改,或上傳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傳,報名無效。

4.郵寄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以兩者信息一致的書面材料爲準(條形碼應爲最終提交版本),所有書面材料均使用A4紙,無需另加封面、封底,按自主招生申請表(按頁碼排序)、證書、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於2019年4月11日前寄出(建議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未完成報名程序、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覈,對符合報名條件並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對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業成績、學科特長、外語水平、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還將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好中選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初審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名稱、內容將在學校招生網上詳盡公示。

2.考試確認:經公示無異議的初審合格考生,2019年5月15日—20日進行考試確認,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117元/人(收費目錄:滬財稅〔2018〕62號,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視爲自願放棄考試資格。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6月10日—14日在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屆時憑准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覈測試。

3.考覈測試:包括學科特長測試與體育測試,日期爲2019年6月15日—16日(若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學校虹口校區(具體安排詳見准考證)。學科特長測試科目:外語筆試、外語口試,外語考試語種與報名語種一致;體育測試項目: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學科特長測試任一科目或體育測試任一項目缺考的考生,均視爲自願放棄自主招生選拔。

4.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學科特長測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口試成績),不分文理科類或選考科目,分考試語種擇優選拔,並將體育測試結果作爲重要參考,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與入選專業,入選資格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2倍,寧缺毋濫。入選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錄取要求

1.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獲得自主招生資格,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及入選專業(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

2.考生體檢結論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入選專業的相關要求。

3.入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組織口試的省份除外)。

4.江蘇考生高考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浙江、上海考生須符合入選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5.符合上述要求的入選考生,錄取到入選專業的高考投檔成績要求爲:

⑴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達到學校在該省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於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該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學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參考該省提前批錄取線。

⑵高考改革省份:浙江考生達到浙江省第一段分數線上20分;上海考生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上10分。

6.自主招生錄取名單於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六、管理監督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實施,擇優錄取,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學校嚴格審覈報名材料,採用多名專家“背靠背”分別獨立審覈、複覈等方式,確保審覈工作質量。

3.學校嚴格遴選命題專家和麪試評委,認真執行迴避制度,加強專家名單的保密管理,嚴格選聘考務工作人員,嚴明工作紀律,強化崗前培訓。

4.學校嚴格組織考覈測試,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面試專家分組、考生面試順序、以及面試考場安排均由現場抽籤隨機確定。

5.學校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公示,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及相關信息均按要求進行公示。

6.學校嚴格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新生電子檔案、紙質檔案與自主招生考生的報名材料逐一進行比對。

7.學校嚴厲懲處造假行爲,對查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學校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應資格,並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做進一步處理,入學後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

8.學校不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等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9.學校相關報考提示均通過報名系統發佈,不向考生郵寄任何紙質信件或書面通知,請考生和家長提高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10.學校建有完善的監督機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4月10日。

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4月11日(以寄件日郵戳爲準)。

3.初審結果查詢開始時間:4月30日左右(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4.考試確認與繳費時間:5月15日—20日。

5.打印准考證時間:6月10日—14日。

6.考覈測試時間:6月15日—16日(無需提前一天報到)。

7.選拔結果查詢開始時間:6月22日(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八、聯繫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諮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衆號、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九、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科學選才,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思想品德優秀、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在學科研究、創新實踐等方面具有特長潛質與優異成績,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畢業生。

(一)招考科類爲:理科。上海、浙江生源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以上(含BB)。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獲得全國高中數學聯合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3、獲得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4、獲得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5、獲得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6、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擬定招生計劃不超過102人,面向全國招生,不設分省計劃。填報專業志願詳見“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專業志願填報說明。

2019年自主招生專業情況表

三、報名程序

考生請即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登錄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爲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關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的要求,考生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獲獎證明覆印件須經中學審覈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公示結果須由中學校長簽字確認。請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將申請材料郵寄至我校。材料寄送截止日期爲2019年4月13日(以當地郵戳爲準)。快遞請使用中國郵政EMS。所有材料請用A4紙打印材料,並按照以下提交材料的順序裝訂,裝訂時請確保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底面。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1、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2、身份證複印件;

3、考生自薦信;

4、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5、獲獎證明覆印件(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6、獲獎證明公示截圖、網址。

報考考生不得將論文和專利作爲申報材料遞交,考生遞交的獲獎證明須公示,並在陽光高考報名平臺填寫相應獲獎證明的公示網址供我校審查。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考生或將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四、選拔程序

(一)學校將按2019年自主招生擬招專業類別,由各學科專家組成審覈小組,根據考生申請材料中的高中階段思想品德、遵紀守法等表現情況,課程修習情況、獲獎證書證明、獲獎證明公示截圖複印件,結合考生填報自主招生專業情況及報考專業特色和培養要求,進行初步審覈,綜合評價,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對於上海考生,在自主招生中會參考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初審合格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佈,並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佈平臺公示。

考生可於2019年4月30日以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自行使用報名系統打印測試安排及有關測試要求。

(二)學校將根據學科特點,對經專家組認定的初審合格學生進行測試。我校組織的測試包括基礎文化測試、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

1、基礎文化測試主要考察學生基礎能力,測試科目:上海和浙江考生:數學、物理或化學或語文;其他省市考生:數學、物理或化學。

2、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以及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學科專家分組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綜合面試考場設置在標準化考場,全程錄像。

3、體育測試主要考察學生基本身體素質,測試內容爲(1)肺活量測試、(2)立定跳遠或50米跑(二選一)、(3)男生引體向上或握力(二選一)、女生仰臥起坐或坐位體前屈(二選一)。測試結果作爲學校錄取的參考。

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與基礎文化測試成績確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爲綜合面試成績佔40%,基礎文化測試成績佔60%。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參考體育測試成績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類確定自主招生資格名單。

(三)學校將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名單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佈,並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佈平臺公示。

五、測試安排

(一)基礎文化測試時間:2019年6月16日上午。(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爲準)

(二)綜合面試及體育測試時間:2019年6月16日下午至2019年6月17日(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爲準)

(三)基礎文化測試、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地點: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四)報名測試費

測試費用:70元/人。【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各類考試收費標準 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

六、錄取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志願填報符合當地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考生體檢符合所報專業的高考體檢要求(詳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1、除上海、浙江以外其他省市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應不低於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相應要求,學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

2、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10分(含10分),上海和浙江地區考生選考科目還需符合我校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相應要求,學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

具體要求及政策以東華大學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發佈的公示信息爲準。

七、新生複查

學校對錄取的新生將進行入學資格複查,並將複查結果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

八、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我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批准。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覈、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

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爲,立即啓動相關調查處理和問責程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號)嚴肅處理,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考前培訓班,也不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九、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諮詢電話:021-62379160

監督電話:021-677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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