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說了:

  本·西蒙斯和希臘怪物,誰先練出遠射,誰先改變東部。

  ——其實類似的期望,許多人也都託注在富爾茨身上。

  類似於十二年前,大家都說:勒布朗一練出遠射,東部就完了。

  以及今年,大家都在歡呼:羅斯終於練出有譜的遠射了!

  那麼問題來了:是這代少年天才,都沒啥籃子嗎?

  也不是。

  邏輯上來說,不是“掌握高位選秀權的球隊喜歡選沒籃子的新秀”,而是,“大多數球隊在評斷球員未來時,對現有的投籃能力不那麼重視”。

  一方面,超級巨星與角色球員的區別,往往在於前者的持球創造力。當球隊的持球權相對集中在一個人身上時,他的投籃能力是否出色,沒那麼要命——倒是隊友們需要有籃子給他拉開空間。

  另一方面,大多數球隊這麼默認:

  “投籃是可以鍛煉出來的玩意兒!——所以沒那麼重要。

  更確切地說:

  “別的才能是不可替代的天賦,然而投籃是可以鍛煉出來的玩意……投籃我所欲也,天賦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投籃而取天賦也。”

  這個操作,不是近年纔有的。歷來經理們看新人,都這樣子:NBA選秀,看的不一定是即戰力,而是可能性與上限。

  所以許多身體好技術糙的也能成狀元:因爲有更多的可能性。

  比如,2003年,甜瓜帶雪城大一就拿下全美冠軍,得分和投籃都經歷了大學籃球的考驗;但狀元是當時射程還沒經過大學考驗的勒布朗,榜眼是巨人米利西奇。

  比如,2008年新秀後衛裏,梅奧、戈登、奧古斯丁、貝勒斯的投籃公認的好,但相對投籃不怎麼樣的德里克·羅斯是狀元。

  比如,2010年,沃爾和特納的投籃都不怎麼樣——而且特納投籃手型有問題——但他二人選秀排名,就是比韋斯利·約翰遜和海沃德這種大學裏就有名的射手要高。

  比如,2014年,加巴里·帕克在大學裏號稱甜瓜二世,一般認爲進攻技巧完整度遠勝維金斯,但還是榜眼。艾克薩姆和斯瑪特兩個投籃不算有譜的,比斯陶斯卡斯、麥克德莫特這種成名射手選秀位要高。

  歷來NBA選秀,少年全能天才和巨人,普遍比射術精熟的射手吃香。

  所以西蒙斯、富爾茨的順位,也可以理解了吧?西蒙斯有匪夷所思的身高和組織天賦。富爾茨在大學裏表現出哈登般的全能持球創造技巧。阿球在大學裏表現出了天才的組織技能,加上身高和防守這些東西——這些比已有的投籃能力要動人。

  而且得多說一句:

  許多大學巨星在大學裏是有籃的,只是射程(NCAA和NBA射程不一樣)和投籃手型(富爾茨、特納、更遠一點的:羅尼·布魯爾)有問題。大家總覺得可以矯正,問題不大:花點時間,練得出來。

  有些大學射手到了NBA就無縫連接,比如戈登和庫裏。有些大學射手就要辛苦轉型了。

  但這不妨礙球隊選人時,相對不那麼重視投籃:

  NBA世界裏公認:身材、視野、組織天賦、頭腦,這些天賦比較難練。這也可以解釋爲什麼2007年波特蘭寧可賭大學一整年右手沒法舒適投籃的奧登,而不選當時在德州大已經投籃如神的杜蘭特:他們總覺得,投籃是可以練出來的。

  實際上,這麼想也沒錯:

  萊納德入行時不以投籃見稱,但三年後練出來了。

  勒布朗入行時投籃也不穩定,到2008年後逐漸出來了。

  阿隆·戈登、維金斯與沃爾,入行都沒籃,現在也能投幾個了。

  格里芬入行時不止沒籃,罰球還差了整三年。但現在不也每場進倆三分球了?

  現代訓練手段下,大多數球員的投籃都是能練出來的。所以大學神射手在選秀大會,越來越不受青睞:畢竟許多NCAA天下無敵的射手,到了NBA,打好了能變成雷迪克,打差了……可能變成弗雷戴特。

  既然投籃是練得出來的,那麼身材、視野、頭腦這種天賦就顯得難能可貴了。所以不是高位選秀都投籃差,而是相比於其他才能,投籃在新秀選擇時是相對不重要的一個環節。

  杜德利前幾天吹噓說,喬·哈里斯是現代版雷迪克。的確:喬的無球走位、接球假動作、跟進急停投籃,都很像雷迪克。本季到現在35場投籃178個三分球進86個,投籃無死角。但這種古老的霍納塞克式射手,更適合大學籃球或歐洲賽場;選秀會上誰舉手說我有雷迪克才能的,大家也就給你個15位選秀權。NBA現在在意的,是身體天賦與持球創造力。能讓他們高看一眼的遠射,得是庫裏和哈登的持球頂防守硬上的撤步三分球——嗯,就像亞特蘭大現在每天允許特雷·楊投,希望他早點找到節奏的那種籃子。

  話說,十年前的春晚,有個小品《火炬手》,有過這麼段臺詞。理解了這個,就理解許多經理選新秀時的心思了。

  劉流:請問你們各能跑多遠,要實話實說!

  黑土大爺:二里地。不費勁。

  劉流:那就是一千米!大媽呢?

  黑土大爺:叫你呢!實事求是!說實話!

  白雲大媽: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應該算個問題。因爲這是可以鍛煉出來的玩意兒。誰也不是一出生就是跑步出來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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