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悟空邀請;如果說一個女人四十二歲,從目前的生活狀況來說,女人還是有生理需要的,而這個男人是有生理疾病的,如果不是在性功能上有障礙,而是別的方面有障礙,一點問題都不會有,最主要的原因是,你的這個提問中,並沒有說清楚,究竟男人有沒有性要求,這才是最要命的關鍵。

四十齣頭的女人,從生理現象上來分析,正是生理需要最旺盛的時期,也就是說,性需要其實比生活中的艱辛更讓人難以接受。對於感情而言,是分幾種不一樣的感情的,而生理需要是必須要有的

你的問題是,能不能有感情,還要看這個女人有沒有性需要上來分析了,只有在女人沒有性需要的基礎上,而男人也是沒有需要的前提下,感情也不是肯定沒有。只能說沒有性需要來得更突然,更猛烈。感情也分多種感情,它是分為愛情、親情和友情的。

而這個問題中所提到的,能不能有感情除了愛情,還有親情和友情。對於親情,就是雙方經過長時間的相處,處成了一種自然狀態,就是互相依靠,互相的取長補短的感情。這種感情是純粹的,沒有任何雜質的感情,不是出於性,而是因為生活需要,比如在生活中相互的體貼,也是一種感情。所以對於感情,並不一定是愛情。


四十二的離婚女人,找一個生理有疾病的男人,能有感情嗎?這事真的說不準,這個年齡的女人社會經驗豐富,什麼事沒經過見過,對自己的婚姻生活要求也一定很高,對任何事也看的透徹,達不到她的慾望是不可能隨意嫁人的,特別是離過婚的女人,經過一次婚姻失敗更能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男人生理有疾病按常理女人是不會嫁給他的,既使兩個人真心相愛,女人生理得不到滿足,她的心也會動搖的,無性婚姻能堅持多久很難說,有點矛盾可能就會分手,是經不起考驗的,因為他們結合本身存在缺陷,是一個不完美的結合,這種感情也是暫時的,但如果兩個人能配合的很好,無矛盾發生,也可能是一帆風順就有感情。

若是女人為了他的錢而結合,男人又能滿足一切願望,單獨生理上得不到滿足也就無所謂了,這樣的婚姻不是感情的付出,是物質的需求談不上感情不感情的,也不會有真感情。

謝邀請


謝謝邀請!提這問題的人是否在這個感情糾纏中?怎麼說呢,這本來是你自己做決定的事,四十歲的女人二婚再找一個四十歲有生理有疾的男人,年齡肯定合適,而感情的東西是抽象的,只能兩人相互接觸,共同磨合而產生,別人又怎知你倆是否有感情呢?

既然是二次結婚,那肯定女的會更加慎重,無論生理,物質,人品等都要考慮周全,既然男的有生理病疾那麼夫妻生活肯定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不介意性生活的話,那一定是男的有一定的物質基礎,他能滿足養活女的物質條件,女的願意為生理負出,男的樂意為感情以物質負出。這樣結合兩人可以成為感情的一對,但決不是幸福的夫妻。


感情和年齡,身體健康與否沒有直接,絕對關係。關鍵還是要看彼此雙方怎麼看待彼此,自己是否願意。感情這個事情,不是說能有不能有的事,而是自然產生的。我們常說的一見鍾情,日久生情都是自然產生的,一個是瞬間感覺,不由自主的爆發產生的好感喜歡,一種是長期相處,通過生活的點點滴滴積累起來感情,可能這個感情是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不管是基於哪一種,都不是能不能的事情,由不得你,順其自然的事情,刻意不了,可能你相處很久了,也沒什麼感情也很正常,人心人的感情誰說得清呢。

四十歲的二婚,其實也是很好的年齡,生活經驗豐富,也經歷了很多,不管對人對生活其實也該看得差不多,找一個生理有疾的人過日子,我不太清楚具體疾是什麼,但不管怎麼樣。既然自己把他當做一個搭夥過日子的人,也就是生活的夥伴,彼此照應的人,彼此關心的人,如果沒有一點感情,怎麼能維持下去這樣的關係呢?我想沒有一點感情會非常難,兩個陌生人怎麼一起吃飯,一起生活。既然選擇,肯定能有感情,要有感情才行,不管這個感情是親情,友情還是患難情,總得有才行。

另外呢,只要人對,生理有疾不是大的問題,不影響,生活中這樣夫妻很多,過得也還好,也很幸福。

我是老張,朋友們多關注。


就這個問題講一點看法。

女人四十歲二婚不是什麼大問題。四十歲的女人如果思維正常,身體生理健全,和一個四十歲生理有缺陷的男人一起生活,可能是一個問題。要知道不管是男人女人,四十歲正值峰期,怎麼能缺了性。

感情靠什麼維繫?一是孩子,二是性,性甚至超過孩子。

暫且不講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話,還有半輩子的路要走下去,若原配還有一說。況且現在是二婚,在這半輩子中如果缺了性,還要維護感情,真是難為他們了。

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無性婚姻可能會有,真愛可能會在他們之間發生,真誠地祝福他們。


你若真心愛他,休管他人咋說。且你倆已在一起了,感情這東西說不清道不明,只要你付出了真誠的愛,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倆會有真實的感情的。


只要付出真情,沒有愛情也可以有感情的,如果你不願意付出,肯定就啥都沒有


如果你認為糖多一點而忽略鹽的味道,這樣的菜你能一直吃下去,就考慮吧


跟著自己的心走,跟著自己得感覺走則好,有感覺、有感情、處得來,就繼續相處。


接受不了就不要在一起,就這麼簡單,反正都二婚了,幹嘛要去將就,為自己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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