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翻譯:劉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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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奉為代議制民主典範的英、美兩國,女性獲得選舉權也不過是1920年代前後的事,換句話說,長期以來,廣大女性並非真正的公民。那麼她們是如何破除傲慢與偏見,最終成為公民的呢?箇中原因頗為複雜,各國國情也有所不同,本期外刊掃描將簡要介紹英國的歷史經驗。英國婦女選舉權運動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壯大,很快蔚然成風,時代女性們組建起了眾多婦女組織,經過無數或溫和或激進的鬥爭,到了1918年,30歲以上婦女終於獲得選舉權,10年後,年齡要求下調至21歲,不列顛女性終於成為了公民。

本文所選第一篇文章簡述了婦女選舉權運動的思想領袖米莉森特·加勒特·福西特(Millicent Garrett Fawcett) 的女權思考,其中既有堅定的信念,也包含靈活的策略調整。第二篇文章則敘述了1908、1909年的三起激進抗議運動,並將其置於英國政治文化傳統中加以考察,同時介紹了幾個重要的婦女選舉組織之間的異同。第三篇文章則講述了一戰時期的婦女選舉權運動,重點解讀民族主義思潮的影響。

可以說,半個多世紀的英國婦女選舉權運動不是一個簡單的正義戰勝邪惡的神話,其中充滿了無數的分歧、妥協、衝突與血淚,反觀一個世紀後的今天,不免引發我們更深入的反思。

埃米琳·潘科赫斯特在倫敦特拉法加廣場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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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時代女性的思考

整理自:David Rubinstein,Millicent Garrett Fawcett and the Meaning of Women"s Emancipation, 1886-99

來源:Victorian Studies, Vol. 34, No. 3 (Spring, 1991), pp. 365-380

19世紀後期英國婦女運動在諸多社會領域都成績斐然,然而直到1880年代中期,婦女投票權這一女權主義者的核心訴求似乎仍舊前路漫長。在當時的氛圍下,婦女運動內部並非鐵板一塊,很多女權領袖都更多地投身於黨派政治而非女權事務本身之中。1886年時的米莉森特·福西特雖然並非女權運動的唯一領導者,卻是她們的思想領袖,最受敬重的成員之一。

1886年的米莉森特·福西特尚未及不惑之年,已是英國政治生活的領袖人物之一,同時她還是一位作家和傑出的演說家。她年僅22歲時便已步入政壇,參加了當年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婦女選舉權大會,到1880年代已是全國最有經驗的婦女演說家了。

福西特夫人的女權觀主要具有三大特點。第一是她的女權信條往往由其他信條所塑造,其中最為強烈的是愛國主義。她在1918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寫道:「在我50年的普選鬥爭中,我最寶貴的願望一直都是竭盡所能助力我們國家的事業」。第二,她很清楚婦女解放並不像贏得一場選舉那樣,是一種具體的目標,它的本質將隨時代變遷,

「每一代人都要面對她們自己時代的不公」

。第三,她不僅是一位堅守原則的女性,也是一位老道的政治家。她希望以最大限度迎合公共輿論的方式提出婦女選舉及其他改革議題,每一次公共發言前她都會仔細掂量其對男性聽眾的可能影響。而且,婦女解放是一個困難、複雜的問題,並非一場單一的政治運動。

對福西特夫人來說,「婦女解放」包含一系列連貫的信條。首當其衝的是議會選舉權,但這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選舉權作為一項武器可用以推動有利於女性(尤其是已婚婦女)的變革。而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是女性職業化的重要途徑,它也會幫助女性進入行政機構或者從事商業。在更低的社會階層,工人階級女性就業自由將為她們敞開機會之門並提升收入。最後也是最為重要的,婦女解放意味保護婦女免受來自有權勢的粗魯男性的性剝削,這一點貫穿其婦女選舉權鬥爭之始終。

米莉森特·福西特

在婦女選舉權問題上福西特夫人十分靈活,即便是在其他領域與她針鋒相對的人,她也會利用他們在婦女選舉權事務上的哪怕一點共識,來推動該事業的進展。1890年代,她努力彌合婦女運動內部因愛爾蘭自治問題而產生的分裂。她於1892年應邀在自由派的婦女選舉全國中央協會(Central National Society for Women』s Suffrage)年會上演講,也邀請著名的自由派婦女參政論者愛娃·麥克拉倫到自由聯盟黨(因愛爾蘭自治危機,英國自由黨內部發生分裂,以張伯倫為首的一批人組織了更保守的自由聯盟黨——編者注)的婦女選舉權組織婦女選舉全國協會(National Society for Women』s Suffrage)的年會上發言。隨著愛爾蘭自治事件漸漸冷卻,她起到的調和作用越發顯著。1892年大選後,她以私人名義發布小冊子號召婦女參政論者和議會中的支持者們團結一致,也是在她的主持下,上述兩個婦女選舉組織於1896年順利召開聯合大會。

在同一時期她還組織了一場婦女參政權請願活動,並成功徵集到260,000份簽名。1896年10月,來自倫敦、愛丁堡、都柏林和貝爾法斯特等地的26家協會在伯明翰召開大會,福西特夫人被「一致推選」為主席。隨後在1897年又召開了一系列大小會議,籌劃建立一個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聯盟(National Union of Women』s Suffrage),除了名字之外,這與10年之後成立的、由她擔任唯一主席的民主、集權、敢於直言的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截然不同,但顯然到此時她已經是最有聲望的婦女參政論者,也是能夠把一盤散沙凝聚起來的人。

除了上述事務之外,她為女權運動進行的一系列理論論述以及公開演說、寫作,才更具影響力。她的婦女選舉權觀點主要分為三個層面。第一,婦女天生就是一種保守的力量,賦予其選舉權將增強自由聯盟黨的勢力。這一論點受到自由派女權主義者的反對,在90年代中期以後就很少被提及。

第二,也是更具吸引力的一點是,婦女選舉權的通過將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對已然改變的社會、教育和經濟狀況的承認。在1891年給一份女權雜誌的序言中她強調,婦女解放並非個人而是更為廣泛的民主運動的成果。在同年的另一篇文章中她指出婦女運動是緊隨有償僱傭而至的,「婦女解放運動自有其經濟基礎,它建立在使用女性勞動力的生產方法改變之上,這一事實可以使人堅信婦女解放的持久性。」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婦女運動在英國和美國推得最遠,因為這裡的經濟狀況有利於女性。

1909年倫敦召開的婦女選舉聯盟大會,福西特夫人任主席

第三個,女性應該被授予議會選舉權是因為在許多重要方面她們與男性有別,這一論點是針對特定的聽眾而謹慎構建的。反婦女參政論者強調所謂的兩性特質不同,以此作為女性不應獲得選舉權的理由。他們常說要是女人也有選舉權,她們就會「失去女性特徵」,不過當他們需要婦女為其貢獻選票時,這種侮辱性說辭就聽者寥寥了。相反在福西特夫人看來,正是因為男女有別,男性不能代表女性,如果女性沒有選票在手,那這恰好說明現行的代議制度不能完整地代表全體國民。在1894年的一場公開演講中她宣稱家庭「是這個國家最重要的單位」,授予女性選舉權將提高它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真正的女性氣質(womanliness)不應混同於「見到老鼠就尖叫」等刻板的行為模式。她還曾寫道,女性不是男性,但她們也絕非一個單獨的物種,實際上沒有任何兩個人類個體是完全相同的。女性和男性一樣應該尋找適合她們的工作並積極從事,我們所要求的正是「開發每一個個體最好的天賦。」

在演說和寫作中,福西特夫人一直在努力打消公眾疑慮,而非挑戰公眾,指出女權主義者們也並不想把社會上下顛倒,「我們追求的只是給予女性力量,以使她們能更好地承擔作為女性的職責。」但是投票權也並非僅僅是華而不實的象徵,對遭受性虐待的女孩、鬱鬱寡歡的妻子以及想在死後給孩子提供照料和教育的母親來說,改變是實實在在的。她的目標是在法律面前提升女性的身份和地位,而投票權本身在這個大的社會進程中則相對不那麼重要了。

隨著1899年第二次布爾戰爭爆發(1899-1902),婦女參政論者暫停了她們的活動,福西特夫人本人就投身於愛國主義事業中,正像她多年之後寫道的「兩把火不能一起燃燒。」戰爭結束後不久,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就開始了她們的激進活動,婦女運動的本質也發生了永久性變化。因而從1880年代中期婦女選舉運動在議會中的失敗到1899年戰爭爆發也許可以看做從第一波女權運動結束到下一個高潮到來前的過渡階段。婦女解放運動並非鐵板一塊,也不具備嚇到男性選民和政治領袖的壓倒性力量,但它依然是一股影響社會各方各面的勢力。米莉森特·加勒特·福西特儘管因其個人性格和各方面問題的考慮,一度在女權主義者中造成了分裂,但直到1890年代她依然是其中的領袖人物。她的話語不但主導婦女選舉權運動,也影響著其他關乎女性的問題。1886年到1899年的機遇與困難對她本人和整個運動來說,都是一場火的洗禮,進而為新世紀的急遽發展奠定了基礎。

福西特夫人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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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婦女選舉權運動的「戰鬥性」

整理自:Laura E. Nym Mayhall, Defining Militancy: Radical Protest, the Constitutional Idiom, and Women"s Suffrage in Britain, 1908-1909

來源: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Vol. 39, No. 3 (Jul., 2000), pp. 340-371

根據傳統敘事,在埃米琳·潘科赫斯特(Emmeline Pankhurst)和克麗斯特貝·潘科赫斯特(Christabel Pankhurst)

【埃米琳·潘科赫斯特(1858-1928)英國婦女選舉權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1903年創立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主張以砸窗子、襲擊警察局等暴力手段爭取選舉權,成員被捕入獄後又以絕食進行抗議,當局則以強制進食對應之。她的女兒克里斯托貝爾·潘科赫斯特(1880-1958)接管組織領導權後,甚至採用縱火等更激進的方式,聯盟的戰鬥性舉措受到其他婦女選舉權組織的批評。一戰爆發後,她們停止激進抗議,轉而為國家事業服務,最終於1918年英國30歲以上婦女都獲得了選舉權——編者注】

的領導下,1903年後婦女社會和政治聯盟(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 WSPU)重燃了婦女選舉權運動之火。她們訴諸戰鬥性(militancy),首先干涉自由黨集會並打斷政客發言;然後利用「街頭劇場「(street theatre),採取諸如大規模遊行示威等方式;最後公然毀壞公共和私人財產,雜碎玻璃、撕毀畫展上的畫作乃至縱火燒毀建築物與郵筒。而一旦自由派政府以強制進食以應對婦女參政論者的絕食抗議,女權鬥士們(militant)就創造出一種「表演行動主義」或「視覺政治」,即「一個個全是女性的社群,女人們在那裡慶祝、忍受著,與其他人交談、為他人寫作。」這種敘事假定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是激進抗議的最主要組織者,其他選舉組織則淪為邊緣。在這種敘事的中心,是一個個痛苦不堪的女性軀體,正如簡·馬庫斯(Jane Marcus)所言,強制進食「也許是整個婦女選舉權運動的象徵。」

但這種敘事是片面的、過於簡化的。「戰鬥性」應該置於維多利亞和愛德華時代的英國政治文化中加以考量,立憲主義語言(constitutionalist idiom)在19世紀末的英國政治文化里非常活躍,民眾中間也普遍充斥著反抗暴政的意識。到1902年第二次布爾戰爭結束時,大量的政治新人認為對未得到人民許可的政府的反抗是公民義務之一。在這一語境之下,婦女參政論者的戰鬥性通常是一種對話式實踐(dialogic practice),它產生於多年間不同組織間在個人與意識形態層面的互動。把戰鬥性僅歸為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所有,就忽略了它與更當時大的文化與政治潮流的聯繫。婦女參政論者的戰鬥性利用了傳統的、男性的激進抵抗策略,同時她們也闡發了公民有權抵抗暴政的激進概念,因而這種戰鬥性並不僅在於傷痕纍纍的女性軀體。婦女參政論者使用了一系列複雜甚至自相矛盾的策略,都為了強調女性被排除出憲法的專斷與反常。本文將聚焦於1908年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沖向」下議院、婦女自由聯盟(Women』s Freedom League, WFL)的鐵柵欄抗議以及1909年婦女自由聯盟的「包圍」威斯敏斯特運動。

婦女自由聯盟最早出現於1907年,是由從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分離出的部分成員建立。隨後它與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一道致力於爭取婦女選舉權的鬥爭,它們都強調以婦女的女性特質作為爭取選舉權的基礎。婦女自由聯盟聯盟和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一樣,挑戰自由主義主張的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相分離,同時承認「男女有別」的概念。但是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與婦女自由聯盟、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存在基本的觀念差異,這也是suffragist(「婦女政權論者」)與suffragette(「婦女參政論者」)在原始詞義上的區別,前者強調女性的公民權,後者強調對不受認可的政府和法律的反抗權,這種權利來源於更久遠的不列顛激進反抗傳統,隨後演化為反抗法律施行的某種道德責任。

1909年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一份海報

1907年婦女自由聯盟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里的女性大都認為自己是suffragette,但兩個組織內部的管理結構卻大相徑庭。婦女自由聯盟採取民主的管理體制,各地分會每年只需派代表到倫敦參加年會,再由代表們選出每年的全國執行委員會,而即便委員會的決定也需要得到各分支的批准方可執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則更加集權,各分支不參與決策,而正是在內部管理上的分歧最終使得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在1907年9月分裂成民主派和集權派,反對埃米琳·潘科赫斯特專制的成員獨立組成了婦女自由聯盟。這種路線分歧對1907年之後的戰鬥性實踐產生了重要影響,婦女自由聯盟與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儘管在提升婦女的憲法地位方面有諸多共識,卻在如何使用暴力追求政治目的上再次產生分歧,因而1908-1909年對確立20世紀婦女選舉權運動的路線方針十分關鍵,到1909年末女權鬥士們又在如何使用武力的問題上產生分歧。婦女自由聯盟到那時已拒絕使用暴力,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暴力抵抗則愈演愈烈,直到1914年一戰爆發。

儘管有路線分歧,但對1908-09年間婦女參政論者戰鬥性的考察也揭示出,她們在對婦女政治狀況的分析與診斷上有著顯著的一致性。她們重現了19世紀早期激進主義對暴政的批判,將其置於一種失落的黃金時代的敘事中,通過抵抗行為將黃金時代與現存社會相勾連。她們像19世紀的激進主義者一樣,將憲法視為「一個復原與抵抗的歷史,憲法確立人民主權與議會在一定條件下所擁有的權威。」這種敘事的代表是夏洛特·卡爾邁克爾·司道普1893年出版的《不列顛自由婦女:她們的歷史特權》,她認為不列顛女性享有的權利自羅馬以來不斷受到侵蝕,到19世紀直至谷底。這種喪失、反抗而後復得的激進敘事塑造了關鍵的1908和1909年的戰鬥性實踐。在那些年上演的一幕幕憲法戲劇中(constitutional drama),婦女參政論者們不斷強調兩大原則:確立女性的政治權利,否定那些只規定女性義務而不賦予女性權利的法律。她們重申1860年代以來的女權論點,即通過財產所有權,一部分女性能夠滿足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標準。到1880年代,女權主義者們進一步宣稱她們的公民權從19世紀初開始被一步步「合法」地剝奪,但她們同時卻還肩負著納稅的義務,這是極不公平的。

在這些年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和婦女自由聯盟通過各種抗議活動,誇張地表現出她們對女性被排除出憲法之外的憤懣,包括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年度婦女議會,由兩組織派往下議院的代表團,拒絕納稅,以及兩組織給議會乃至國王的若干次請願活動。因而這種戰鬥性並非是反議會制的,而是來源於對女性被排斥出政治生活的合法批評。反覆出現的婦女代表團與請願活動表明,她們相信只要將婦女被排斥出政治生活的事實曝光出來,問題就能得到解決。這種思路和男性反抗暴政的悠久傳統頗有關聯,這也是婦女選舉權運動和愛德華時代其它激進運動的相合之處。

1908年10月9日,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發布了一份傳單,邀請倫敦市民加入她們派往下議院的代表團,此舉引發了一系列連鎖事件,吸引了約6萬名群眾參與,最終以埃米琳·潘科赫斯特、克里斯托貝爾·潘科赫斯特和芙洛拉·德拉蒙德等三位聯盟領導者被捕與公開審訊而達到高潮。結果在弓街治安法庭和國會廣場舉行的公開審訊,反而為婦女參政論者表達訴求提供了良機,前所未有地吸引了公眾的目光,這就是著名的沖向下議院事件(Rush the House of Commons)。

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領導人Annie Kenney和Christabel Pankhurst, 1908

在克里斯托貝爾在10月15日面對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成員與支持者的公開演講中,她從法律和歷史角度,將沖向下議院事件明確表述為對憲法的挑戰,並將婦女抗議的合憲性與她們使用的方法聯繫起來,暴力在英國憲政歷程中成為了推動變革的因素:「我們完全有憲定權利去親自把我們的不滿呈現給下議院,……我們只是在遵從一條合法的道路,這在過去女性不受權威一點兒干預就能夠做到」、「大憲章得以確立是因為民眾在約翰王心中種下的恐懼。我們必須讓阿斯奎斯先生(時任英國首相——編者注)像約翰王懼怕男爵們一樣懼怕我們。……我們是如何得到改革法案的?是通過不溫不火的方式么?是通過哄騙政府,試圖求得它的憐憫么?不。它是通過艱苦鬥爭才得到的,此外別無他法。」此外,使用暴力的正當性還存在於某種「更高的律法」,在這場公開演說中,克里斯托貝爾說道「朋友們,如果我們被這片土地的法律判為有罪,那我們將會讓自己被更崇高的法律判為無罪。」這種說辭和基督教或其他道德倫理運動有異曲同工之處。而在一周後的審判證詞里,她卻矛盾地說「rush」一詞僅僅意味著趕快(haste)或催促(hurry),絲毫不帶有攻擊或暴力的層面。作為一個高明的政客,她很懂得在什麼場合該說什麼話,面對公眾和法官對「rush」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解釋。 

自此次審判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對使用暴力的敘事方式出現了重大轉折,在此後的敘事中女性不但被剝奪公民權,更被剝奪了以合憲方式對此作出修正的權利。而且,政府也會對膽敢宣稱自己有這項權利的女性重拳鎮壓。由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所召喚的暴力手段的幽靈,不但根植於憲政先例,也同時超越了它們。最後克里斯托貝爾在最後審判中虛偽的供詞也被其他女權鬥士看做需要反對的靶子。

第二件是1908年10月的鐵柵欄抗議事件。從10月12號開始,婦女自由聯盟的成員們紛紛在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公共建築上張貼布告,呼籲政府廢除現行公民權中的性別歧視,並立刻賦予女性公民權。她們在英國議會、內閣成員的私人住宅、郵箱以及若干名人雕像上張貼布告,多家媒體將這種「消極」的方法與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沖向」下議院行動相對立。但這只是前奏。10月28日晚8:30左右,正在討論一項法案的議員們聽到從下議院上方的婦女席傳來「為婦女投票」的呼喊聲,聲音來自自由聯盟的兩位成員海倫·福克斯和穆里爾·馬特斯,她們用繩子和鎖把自己捆在婦女席前的金屬網上。同時另一位成員維奧萊特·蒂拉爾向下面不停地揮灑宣傳冊,而在旁聽席上支持婦女自由聯盟的男士們也伸出援手,婦女自由聯盟的大批成員則在議會外、聖斯蒂芬廳的入口處和廳內高聲抗議。難以忍受的議員們通過拆掉鐵柵欄才把福克斯和馬特斯弄了下來,當天總共逮捕了聯盟的14名成員,議長宣布婦女席和旁聽席無限期關閉。

《泰晤士報》對這起事件的報道解釋了一種象徵意義,即女性通過尖叫高呼試圖打斷議會的議事進程,本質上是「對男性政治話語的打斷」,但同時它又指出當天議員並沒有因為該事件而中止議事,只不過他們也得提高自己的嗓門才能繼續,因而在泰晤士報的評論中,而當天議事進程並未被打斷這一事實,表明女性話語在對抗中的敗落。但鐵柵欄事件的意義遠不止於此。在當時的議會中,婦女雖然也有旁聽席位,但是該席位卻被一道鐵柵欄隔開了。她們被允許坐在那裡觀察聆聽,但其實是一種不可見的、不被認可的存在,這也恰恰象徵著女性公民在整個國家的地位。而將自己鎖在柵欄上的策略,逼迫議員們不得不做出選擇,是拆掉柵欄才能把兩位抗議者弄下來,還是繼續忍受她們的高聲呼號,最後議員們選擇了前者。這起事件和「沖向」下議院事件同樣有助於婦女運動的戰鬥性成為一種政治景觀(political spectacle),但與鐵柵欄事件類似的抗議活動要取得視覺和政治上的效果,取決於反抗與復原的激進敘事以及在公共空間對女性身體的展現。對男性政治空間的侵犯依賴於運用對婦女解放服務的激進敘事,而這些敘事解釋了為何鐵柵欄事件加深了婦女選舉權運動內部在戰鬥性問題上的分歧。

第三件是1909年的「包圍」威斯敏斯特事件。6月22日晚一批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抗議者在樞密院、財政部和內政部外組織了她們的第一場砸窗運動,兩天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成員瑪麗昂·華萊士·鄧祿普(Marion Wallace Dunlop)因在下議院外牆上張貼權利法案而被捕,隨後因破壞牆壁被判一月刑期。鄧祿普隨後在7月5日發起了一場絕食抗議,大量婦女參政論者追隨她的腳步,到1909年8月,「絕食抗議已成為被捕婦女參政論者的慣用手段」。

監獄裡被強制進食的婦女參政論者

婦女自由聯盟在1909年夏天發動了一場「包圍」威斯敏斯特運動。6月14日,聯盟請求首相阿斯奎斯接待由其成員組成的代表團,表達她們對頒布賦予婦女公民權的法案的訴求,首相則回應稱他對「這個話題的陳述都是有記錄在案」的。婦女自由聯盟隨後在7月5日派了一支8人代表團前往下議院請願。當天晚些時候,當下議院開始晚間會議使,「包圍」威斯敏斯特行動也開始了。她們等在公共入口處,等待首相的到來,但苦苦等到第二天清晨3:55首先還未現身。婦女自由聯盟聲明如果首相不接受她們的請願,她們就待在議會外面不走了。請願團在人行道上度過兩個夜晚後,婦女自由聯盟要求與內政大臣赫伯特·格萊斯頓(Herbert Gladstone)會面。遵循正規的憲定程序,她們希望通過格萊斯頓向愛德華七世上書,以此脅迫首相低頭。格萊斯頓答應後,婦女自由聯盟又於7月8日派出了一支代表團,但當她們沒從國王那裡得到任何回應時,便於7月9日下午轉移到首相府邸,並在向門衛遞交了請願書而後站在房子兩側繼續等待。到這時,已經有大約200名民眾聚集在唐寧街十號周圍,警察們隨即以妨礙公務之名逮捕了請願團成員。但在那之後的每個夜晚,只要下議院開會,婦女自由聯盟都會派出一批成員守在聖史蒂芬廳的入口處攔截首相。而隨後的兩個周一(16和23號),警察又在首相府邸逮捕了幾批請願團。這場「包圍戰」從7月一直持續到10月。

婦女自由聯盟運用19世紀早期激進抵抗的語境構建了這場「包圍」,尤其強調人民向議院請願的權利。就像前人一樣,她們將婦女選舉權鬥爭與17世紀國王和議會的鬥爭相比較,因而婦女自由聯盟正是在對抗「專制,違憲和不公的稅收」,不過她們也不單單是對17世紀的模仿。一方面她們在宣傳中特彆強調女性是有耐心地等待首相出現,以證明她們在政治上的成熟性。另一方面,婦女自由聯盟有意地安排最能代表英國女性——更有「女性氣質」(womanliness)——的人員組成代表團,她們中有女性工人、獨自撫養孩子的寡婦、支付租金的佃戶、高校的女畢業生以及女護士。婦女自由聯盟所採取的策略與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沖向下議院、砸窗等暴力方式形成了鮮明對比,前者更符合男性對女性的傳統認知,也向人們表明女性被賦予投票權後能夠更好地關心家庭與民族。除了強調女性氣質之外,「包圍」威斯敏斯特還顯示出女性自我管理、自律的能力。她們的行為和使用的憲政主義話語都來源於男性激進反抗的傳統,她們利用男性化的政治認同既為了給自己的抗議正名,也為了區別於先前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暴力運動,「我們沒有招致或造成混亂,我們連10個人都不到,我們已經遵循了所有的治安條例,但我們的成員還是被拒絕接見」。

8月18日下午,婦女自由聯盟眾多成員們聚集在首相府邸的門階上,在等待超過12小時後她們被警察以妨礙治安罪逮捕,並於27日在弓街受審。審判中為女士們辯護的愛爾蘭議員T.M.希利(T.M.Healy)堅稱向國王和議會抗議/請願的權利可以上溯至查理二世時期,它在《權利法案》中得到重申,任何對這項權利的控訴都是非法的。最終法官也不得不承認權利的合法性,但還是判帶頭成員罰款以及7天監禁。此後婦女自由聯盟繼續著她們的「包圍」,不過不再向首相府邸派請願團了。在10月底她們改變策略,在累計超過三百名成員、超過七百小時的等待後,首相依然置若罔聞,婦女自由聯盟決定採取更強硬手段。10月28日一場補缺選舉在博蒙塞舉行,保守黨、自由黨、工黨三方角逐,當天早上婦女自由聯盟的兩位成員艾莉森·尼蘭斯(Alison Neilans)和愛麗絲·查賓(Alice Chapin)試圖通過往投票箱注入液體的方式阻礙選舉。兩位女士都被逮捕,其中當選舉官喬治·索利阻止查賓時,液體意外濺入眼中,其他官員用含氨溶液幫其清洗,卻引發雙眼灼燒,隨即索利以破壞選舉、攻擊並導致人身傷害等罪名起訴查賓。艾莉森·尼蘭斯以一套激進主義的修辭為她們辯護,稱女人們的意圖正是對「一個殘暴的、非代議制的權威」的反抗,呼籲女人「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她想讓陪審團相信自己與克倫威爾、漢普頓或皮姆

【約翰·皮姆(John Pym)、約翰·漢普頓(John Hampden)均為英國革命時反抗王政的下院領袖——編者注】

的唯一區別就是性別。但最後她們還是分別被判處3、4個月的監禁。

婦女自由聯盟的徽章

博蒙塞抗議在婦女自由聯盟內引發了一場辯論,進而影響了愛德華時代婦女選舉權運動的戰鬥性實踐。在1910年1月的年會上,聯盟決定在未來「在各分支不了解的情況下,不能採取任何含有對旁觀群眾人身傷害風險的行為」。一大批信奉消極抵抗原則的成員因此事決心離開聯盟,另外組成婦女抗稅聯盟。博蒙塞抗議及其後果也被評論家視為自由聯盟與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相對的戰鬥性實踐的失敗。該事件也引發了其他婦女選舉權會社的反感,在地方層面,婦女自由聯盟與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的關係驟然緊張,後者宣稱「婦女選舉事業絕不等同於非法行動」。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態度則顯得模稜兩可,當抗議發生時它立刻撤回了在當地的工作人員,並宣稱與婦女自由聯盟的行動毫無關係。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在博蒙塞的一位領導者當天給《泰晤士報》寫信,表達了對博蒙塞抗議「干涉男性憲定權利的強烈憤怒」。克里斯托貝爾·潘科赫斯特則把責任歸結為「政府……它把所有法律與公義原則拋到九霄雲外」。另一方面,《投票》雜誌的一篇社論則認為立法機器的變革不能靠和風細雨,「在它邁出最微小的一步前,需要反抗和起義的火焰在它下面和周圍燃燒」。婦女自由聯盟的主席夏洛特·迪帕爾反對這種煽動性言論,強調這次起義的「政治重要性」,她呼籲女性「當戰鬥性行動需要犧牲時,我們要準備好打破民法,但是要遵從我們的良心,那裡銘刻著道德的律法」。這「道德的律法」和上文「更高的法律」相呼應,最終而言兩個組織對戰鬥性的不同立場取決於她們對暴力及其後果的價值判斷。

由於婦女自由聯盟和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在組織架構上的差異,使得集權的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能夠更高效地採取行動,而偏民主的管理體制使得婦女自由聯盟採取任何行動都得取得各個分支的同意,效率大大降低,博蒙塞抗議就是在漫長的討論後才付諸實施。這實際上削弱了它的公眾影響力。三場抗議的對比也讓我們看到婦女選舉權運動戰鬥性的「對話」本質,即在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並沒有壟斷戰鬥性實踐,像婦女自由聯盟這樣的組織也提出了有別與之甚至相互競爭的戰鬥性觀念,其中後者的理念建立在愛德華時代對女性氣質的認知之上,但也融合了更古老的男性反抗暴政的激進傳統。在以往所強調的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組織的監獄絕食抗議、暴力攻擊之外,我們也能看到很多的非暴力抵抗,它們受到過甘地的讚許。正如我們所說的「女性主義」常常是一個複數,「戰鬥性」也應該是一個複數。或許最重要的是,戰鬥性實踐的基礎是對女性被排除出憲法之外的一套政治分析話語,她們在反抗暴政的激進話語中鬥爭著,希望讓議會、讓公眾明白,她們也是這個國家理所當然的公民。

3

一戰與婦女選舉權運動

整理自:Sophia A. van Wingerden,The Women"s Suffrage Movement in Britain, 1866-1928, Chapter 9

來源:Published by PALGRAVE MACMILLAN Houndmills, Basingstoke, Hampshire RG21 6XS and 175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1999

一戰爆發後,一股愛國主義的浪潮席捲英國,女權鬥爭不再佔據報紙頭條,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和其他婦女選舉會社紛紛表示要投入最大的人力物力到救濟工作中去。她們的第一反應是團結一致,譴責戰爭,呼籲和平。但很快當她們意識到戰爭無法避免時,女性究竟應該在戰時應扮演怎樣的角色,就成為婦女選舉權運動內部爭論的話題。

倫敦被抓捕的一名婦女參政論者,1914

在激進的社團中,東倫敦婦女選舉聯合會(East London Federation of Suffragettes,東倫敦婦女選舉聯合會)繼續先前的鬥爭方式,而婦女社會和政治聯盟則中止了相關活動。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雖然也中止了相關活動,其內部卻在關於女性與和平主義的問題上產生了分裂。在大會投票表決時,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的大部分成員還是支持中止選舉活動,並將資源用以緩解戰爭帶來的種種苦難。福西特夫人反對和平主義態度,呼籲成員們團結起來,在戰爭中助國家一臂之力。類似地,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的領導人克里斯托貝爾·潘科赫斯特也在開戰後不久表示贊同大不列顛參戰,這事關國家榮譽,「擁有那種支撐女性在監獄中忍受折磨的愛國主義精神,我們熱切希望祖國獲得勝利」。然而東倫敦婦女選舉聯合會的領導人西爾維婭·潘科赫斯特更關心戰爭對女性勞工及其子女的影響。該組織具有社會主義色彩,將戰爭看做資本主義的罪惡產物,她堅持繼續「無投票,不交租」的罷工運動。在當時的觀念中,女性被認為是天生的以家庭為核心的和平主義者,以此為基礎,東倫敦婦女選舉聯合會稱對外正義戰爭的前提必須在國內施行正義,賦予女性選舉權將保證未來的和平,沒有公民權的女性原則上和戰爭沒什麼關係。而支持戰爭、中止選舉運動者則指出必須首先在戰爭中拯救祖國,然後婦女才可能獲得投票權。即便是戰前主張激進抗議的潘克赫斯特也認為,德國文化比英國更有「男性」氣質,因而是婦女選舉權運動的大敵。簡言之,她們首先是英國國民,其次才是女人。

儘管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內多數是支持福西特夫人的民族主義派,她們認為英格蘭正在進行一場正義戰爭,但仍有不少成員是反戰的國際主義/和平主義派,她們認為和平主義和女性主義是共存共生的。對她們來說,婦女選舉權運動內含著和平主義的原則,「(我們)可以既愛國又不讓另一個國家的女人悲傷落淚」,這些婦女政權論者(suffragist)在戰前往往反對婦女社會與政治聯盟採取的暴力方式。在她們看來,帝國主義列強間爆發戰爭,是因為它們犧牲人性,以換取「男性氣」的征服欲與優越感,而賦予婦女選舉權恰恰能以「女性氣」平衡過度的「男性氣」。女性氣質的特點就是和平、以家庭和子女為核心,她們也因分娩死亡率之高,更懂得生命的可貴,由此和平主義是女性氣質的自然內涵。不僅如此,在戰前即便是和平主義婦女政權論者僅僅是要取得和男性平等的公民權,但一戰的爆發讓她們有理由公開質疑男性行使其政治權利的能力,因為正是男性壟斷政局才導致了戰爭的爆發,就像男性曾經質疑女性的那樣,她們也認為男人們在走向戰爭之路上「不夠理智、感情用事」。

為了與和平主義者的觀點相調和,民族主義派指出這場戰爭恰恰是為女性原則進行的。戰爭的野蠻、殘暴與金錢至上等特點與女性氣質形成鮮明對比,對女性來說,這場戰爭正是保護女性主義的道德原則、反對殘酷暴力的正當戰爭。進一步而言,這場戰爭的原則與婦女選舉權運動的原則一樣,都是為了「自由與公共權利」的反抗強權的鬥爭,「民族主義不過是另一種更複雜的個人主義,而對婦女選舉權運動而言,個人主義是無價之寶」。即便是戰前反對暴力抗議的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也認為在大戰狀態下武力「或許」是正當的,因為英格蘭是為了正義而戰,德國才是瘋狂的施暴者。因此在1915年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拒絕派代表出席在海牙召開的國際婦女大會。

那些在戰時仍舊繼續選舉權運動的女性相比於上述愛國主義者們,要經受更多的指責,甚至被人們稱為叛徒。而愛國者的行為也確實為她們和婦女選舉權事業帶來了更多好名聲,男人們稱讚她們將自己的小目標服從於更大的國家需要。儘管如此,那些堅持鬥爭者們還是宣稱婦女選舉權事業比戰爭具有更高尚、更普遍的正義性。當時英國政府稱參戰是為了捍衛被德意志所侵犯的比利時的自治權,但鬥爭者反問道「比利時人所擁有的自治武器,除了投票權外還有什麼呢?除了投票權外,自治還能意味著什麼呢?如果為了比利時人的權利就要付出無限的鮮血和淚水,那為英國女人爭取同樣的權利又有什麼錯呢?」

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中止選舉權運動的理由則更加豐富。她們相信作為女人第一位的忠誠對象就是祖國,「我們已經傾盡全力為國服務,因為像所有公民一樣,我們希望儘可能地發揮作用。」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還考慮到中止選舉權運動的政治效應,她們認為繼續運動是利少弊多的,反而婦女在戰時為國家的所做的貢獻將會有助於未來的選舉權事業。而且,中止也並不意味著忘卻,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依舊會為保障「所有女性勞工的機會平等、工作平等、待遇平等和工資平等」而努力。她們為婦女和女孩兒組建了一批戰時俱樂部,為比利時流亡者提供旅社,為女勞工提供餐廳,為前線提供救護車,為法國和塞爾維亞提供醫療隊。

上述是戰爭爆發前兩年的情況,但到了1916年,女性將會被納入一項擴展公民權範圍的法案的前景,已經毋庸置疑了。伴隨著當時將公民權擴展至原先因住房資格而被剝奪選舉權的士兵與水手的呼聲,一度中止的婦女選舉權運動再次活躍起來。因為將為英格蘭而戰的人剝奪選舉權顯然是不公正的,許多人都支持修正選舉條例。六個月的時間裡,坊間一直謠傳政府將會頒布法案,一直到1916年8月,政府正式提議改革選舉登記,以使軍人都擁有選舉資格。在一場演講中首相阿斯奎斯還提到將選舉權擴展到婦女手中,他承認「她們雖然不能拿著來複槍衝鋒陷陣,但軍需品工廠里到處都是她們的身影,她們正做著戰前男性所做的事情,她們取代了他們的位置,她們是國家的服務者,她們以最有效的方式助力戰爭。」隨後媒體和公共輿論大肆引用這段話,實際上女性比他們所以為的要做的更多,她們為自己贏得了選票。

1916年10月召開了由4位上院議員和24位下院議員組成的選舉改革會議(也即議長會議)商討有關議題。到1917年初,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取消男性選民的財產限制,僅規定6個月的居住與每年10英鎊的財產,並賦予士兵和水手公民權。同時他們以多數票決定婦女也應擁有一定的選舉權。從幾個月前開始各婦女選舉會社就將重心轉移到了改革會議及其草擬的人民代表法案上(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Bill)。1916年初福西特夫人曾致信首相寫道,因「女性已然改變的工業和職業地位」以及「對女性積極的、自我犧牲的和有效的為國奉獻的認可」,對女性選舉權的支持正在顯著上升。首相在回信中儘管否認了當時盛傳的流言,但也坦言「我需要讓您知道,我和我的同事們發自內心地讚許英國婦女們為了維護國家事業,為了聯合王國所作出的傑出貢獻」。

但另一方面,儘管全國婦女選舉權聯盟的婦女政權論者們的戰時工作證明了她們的公民責任與能力,但她們並不認為這是婦女取得選舉權的真正理由。時人多認為正是她們的戰時付出使其值得擁有選舉權,一位加拿大士兵就曾寫信給婦女政權論者稱:「我第一次來英格蘭的時候還是個反婦女參政者。我轉變了,正是我看到像您這樣的婦女政權論者所做的工作轉變了我。」戰爭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改變了反對婦女參政者的態度,並為婦女帶來了選舉權,這是很值得思考的。五十年來的婦女參政運動很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但戰爭確實起到了一錘定音的效果。當時的一篇報文也表示戰爭時期不但揭示出「婦女在世界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的強烈願望」,它也揭示出「婦女巨大的工作能力」,婦女應該得到選票,因為「她們擔得起」。

1918年英國獲勝

但大多數態度轉變者都掩蓋了一個事實,即他們不希望婦女參政改變既有的政治結構。因而當會議成果人民代表法案在1917年5月送往下議院審議時,議員們對年齡和財產條件作出規定,即30歲以上,租房、擁有一套住房或者已婚。在審議過程中,公民權又擴大至30歲以上、有大學文憑的女性。最後總的來說,有六至八百萬婦女能夠獲得選舉權。經過上議院和國王的批准,1918年1月人民代表法案成為正式法律。福西特夫人在演說中表示婦女政權論者全員都對議長會議的結果感到「深深的滿足」,儘管婦女和男性的選舉條件並不完全平等,「我們的策略應該是順勢前進,我們從未有過像現在這樣好的時機」。選舉運動的第一次大勝也更加刺激了她們的愛國主義情緒,克里斯托貝爾·潘科赫斯特就提醒她的追隨者們堅決不可求和,「除非戰爭勝利,選舉運動的勝利將永遠不會到來」,「我們必須讓首相明白,不列顛女人是絕不會背叛亡者的」。

9月29日(周六)

下午,東方歷史沙龍第151期將在北京舉行,主題為「

黃河邊的民間藝術和歷史記憶

」,嘉賓為

楊先讓、黃永松、馮真、喬曉光、楊陽

。詳情請見東方歷史評論今天推送的第二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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