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00:3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李姓男大學畢業生自稱患有焦慮適應障礙與衝動障礙病症,今年1月在台南市中西區1家百貨公司電扶梯,涉嫌拿手機朝女子拍攝裙下風光,受害女發現報警逮獲「攝狼」。李嫌自稱有病、無法控制行為。台南地院法官函詢醫院認定李男犯案時未受任何特別刺激,不致無法控制行為,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判這名「攝狼」拘役50日。

判決指出,今年初甫從大學畢業、等待服兵役的李姓男子,於1月7日下午4點多,在南市中西區中山路的FOCUS百貨公司內,他搭乘從4樓上到5樓的電扶梯時,看到1名徐姓女子站在電扶梯前方,即用自己手機開啟錄影功能、由下往上方式偷拍徐女裙底下的內褲風光。

李男偷拍行徑被徐女發現,徐女氣的立即報警到場、查獲李男用來偷拍的智慧型手機。警方在李男手機內發現有拍徐女裙底風光的偷拍畫面。李男在一審開庭時向法官自白偷拍犯行、也表示自己罹患焦慮適應障礙症與衝動障礙症。

台南地院法官函詢1家醫學中心,該醫學中心指焦慮適應障礙不會導致患者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或降低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衝動障礙症是在某些情境下可能無法控制行為。法官表示,當時李男供稱想去廁所,看到徐女才臨時起意偷拍,可見其犯案時並未受到其他任何特別的刺激、致引發衝動障礙發作無法控制行為,因此李男的行為精神狀態與刑法減刑要件不合。

法官說,家境清寒的李男欠缺法紀觀念、不尊重他人隱私,雖然犯後悔悟,但未取得受害女子原諒,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該案還可上訴二審。

  • 大學畢業的李姓男子在百貨公司拿手機朝女子裙下風光偷拍。(圖:模擬畫面,與本案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大學畢業的李姓男子在百貨公司拿手機朝女子裙下風光偷拍。(圖:模擬畫面,與本案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