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未交保釋金被捕,由警方押解到法庭。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一名持香港身分證、操普通話的女子唐琳玲被指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至下月,並批准她保釋外出。

唐琳玲。(資料圖片)

惟律政司今表示唐未有於72小時內繳交5萬元保釋金,而警方到往報稱住址卻未能找到唐,遂於上午發岀通緝令。陳官於下午在庭上透露唐已被警方拘捕,案件在高院提訊。唐將於明早再被帶到法庭應訊,期間交由警方還柙看管。

唐琳玲由警方押解到法庭,她身穿藍白色裙,並輕輕束起頭髮。唐於開庭前坐在犯人欄內,不時低頭。

唐琳玲。(資料圖片)

陳官向唐稱,法庭准許她於上一次提訊後在72小時內付清5萬元保釋金,但她不但無繳付金額,其提交法庭的住址亦不存在,反而居於法院附近的酒店內。陳官兩度問唐有沒有說話想講時,唐低著頭,分別以英文及普通話回應「No」、「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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