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剛好過去十年了。

媽媽說,如果有來生,希望你傻一點,笨一點。

嗯,我只要今生,不要來世。

這十年來都在變傻,變笨,至少做得很真實。

也漸漸的明白了,為什麼要這樣。


十年前,我20歲,就想等畢業了跟我初戀女友結婚,然後去她的城市開個小店做培訓

十年後,當大家紛紛開始催婚的時候,我想的是拚命幹活,這樣就沒有心思去想女人了,找老婆,那是副本難度最高的大BOSS,我是個連客戶關係都處理不好的小low逼,還找老婆呢,不存在的。

十年前,我是個社工黨主義者,什麼叫社工黨?就是德三社會主義工人黨,呵,合著我就是塊黃肥皂,半瓶子醋的斯賓塞主義者,最崇拜萊因哈特·海德里希····

十年後,我已經搞不清我是什麼主義者了,反正,活著就好了,最崇拜的是自己,我經歷了那麼多風暴,怎麼還他喵的活著呢,我上輩子應該是一隻小強吧····

十年前,我性格溫順,十年後,我成了郎森打火機,一打就著,每打必著,鬼知道我經歷了什麼。

十年前,頭可斷血可流原則不能丟

十年後,拳頭再快快不過子彈,脖子在硬比不上履帶,我要活著,原則什麼的,QTMD

十年前認為男同就是群變態,應該送進煤氣室解決掉。十年後依然接受不了自己變成男同,然而現實比人強,好吧,偶爾彎一彎也沒多大事。

十年前喜歡校園風日系軟妹子,十年後喜歡成熟少婦,沒變的是,我還是處男(嗯30歲的老處男)

十年前無比討厭正在學的專業(音樂教育),想把琴賣了去買59(坦克世界)

十年後發現我除了教琴啥都幹不了,然而坦克世界我也玩不好了(手殘是沒治的)

十年前最喜歡林依晨,十年後喜歡的人僅存在於二次元(和三次元)——(宅男真可怕)

十年前想養二哈,十年後我就是二哈(人形二哈,我學生都這麼喊我)

十年前在人人校內鐵血網跟人對噴約架,十年後上知乎寫過往,愛信不信。

十年前我想搞一堆大新聞,十年後我只想快點把自己累死(畢竟體面、省錢,不給國家添亂)


十年前我16歲那時候還在上學,從小就比較自卑因為家庭環境影響。那時候和小女生說話都會臉紅,比較羞澀。那時候不管家裡有沒有錢,也一定要吃好穿好玩好,不會顧忌家裡的感受。那時候不會體諒家人,視家人為仇人那時候很自私,只顧自己十年後我26歲,脫離校園3年了現在臉皮厚的和腳底板一樣花言巧語,天花亂墜懂得為家裡付出,懂得自己肩上的責任還在為生活而奔波,還在江湖裡掙扎但還是相信,未來一定會是美好的
十年前的我十二歲,討厭與人相處且不會與人相處,喜歡動物。喜歡學習。今年二十二歲,討厭與人相處卻不得與人相處,動物醫學即將畢業。即將考研。
一直都沒有變,偏執仍然偏執,幸好朋友寵我。

越來越膽小,其他沒變,依舊是非黑即白的極端性格,可能會一直這樣下去吧


這個問題要是回答起來我能寫本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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