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工用裸照威脅女童性交,官指報告顯示被告有孌童癖判囚4年半。

(設計圖片)

28歲廚房工人前年透過面書認識12歲女童,訛稱自己年僅15歲並傳送其下體照以物易物,更以女童下體照作威脅與他進行2次性行為。被告早前承認2項與13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罪、一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張慧玲法官指報告顯示被告有孌童癖,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來保護女童,今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4年半及罰款$1000。

28歲被告蔡盛昌前年在facebook認識12歲女童X並訛稱自己年僅15歲,蔡以X從Whatsapp傳送的下體照作威脅X與他進行兩次無防護的性行為,否則會對外發佈其下體照。蔡在前年12月2日被捕,法醫報告發現X下體有被告的精液,其手機搜尋紀錄亦有與12歲女童性交的相關網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