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坐在復旦大學法學院的大廳里瑟瑟發抖的時候,點開朋友圈看了一眼,被「羅一笑,你給我站住」的文章刷屏了,一開始我就不想點開看,這種善意的營銷式募捐我本能的排斥,但後來轉的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有很多我平日認為學術大牛級的人物都在轉,我開始好奇,這篇文章究竟怎麼寫的,可以激發起公眾這麼泛濫的同情心。

很可惜,看完文章後,我覺得這樣的文筆和情感表達配不上十萬+的轉發與閱讀量。如果說咪蒙的價值觀不正,人家好歹還有文筆和故事可看,羅爾寫的這篇文章我是真的讀不下去,讀不下去的一半原因是因為寫作水平並不高,七流作家的水準都達不到,另一半的原因在於我本能的排斥,大腦的理性告訴我別被他的文字所感動,所以不想深入看下去。

目前已經查證屬實的消息是羅一笑的確是患了白血病。

但是患了重大疾病就要通過這種方式募捐嗎?

如果我沒開公眾號,也許我也會轉發這篇文章,動動手指嘛,又用不著自己花錢,還彰顯善心,何樂而不為?但是作為一個剛剛入坑的自媒體小白,我意識到這篇文章絕對不是籌集善款這麼簡單,任何一個開公眾號的人都知道營銷和宣傳的重要性,也知道文章的受眾有多廣,羅爾這麼多年的社會經驗當然比我們更清楚這一點。

他在文章里談到不想貪政府一分錢的便宜,我相信作為一個中年男士,幾十年豐富的社會閱歷和實踐經驗如果真的讓他產生了上述想法,那我只能懷疑這個人的智商有問題。很顯然,他只是這麼說說,而不是真的這麼想。只有缺少社會經驗的大法盲才會信口開河說出這麼不倫不類的話。

政府的救濟補助金來源本來就是納稅人的錢,你履行了納稅人的義務,當然也有行使自己申請補助的權利。沒聽說過誰在行使權利時大言不慚的說,老子不要這個權利,因為老子不是貪便宜的人。

羅爾的價值觀:享有權利=貪便宜。那您最好出門不要坐公交地鐵,因為公共交通也是政府提供公共福利的一部分,您每天都在貪便宜,有損您的人格。

還有朋友圈無數轉發上面都會粘貼這麼一段話「羅一笑小朋友得了白血病,他父親沒有選擇公益捐款,而是選擇賣文。」這段話的價值取向就是賣文的等級要高於公益捐款,似乎公益捐款目的性明顯又沒有技術含量,賣文就不一樣了哦,出賣的是才華,收穫的是善意。

看起來就跟偷盜比搶劫高級多了,偷盜至少有技術含量,需要技術和腦子呢!

呵呵。

其實這句話的真實目的不過是博人眼球罷了,因為歷史上還沒出過一個賣文求捐款的著名案例呢,他想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並不惜一切代價廣泛擴散。

這篇文章我不知道背後有沒有營銷推手,因為一篇文章做到擴散面如此之大、閱讀量如此之高,人們像洗腦一樣隨手轉發,著實恐怖。

真正的善心不需要這樣轉發來彰顯。如果文章說轉發一次你自己需要捐出一元時,我相信轉發量會銳減。大眾對於這種做好事不用自己花代價的事樂此不疲,以前我不知道人性中還有這一點,現在我又知道了人性中的暗藏的一方面。

平日里發個朋友圈都要斟酌一下的人們,怎麼遇到這件事情就像集體狂歡一般,生怕自己掉隊,難道在轉之前不會留幾秒鐘思考一下,p2p理財公司為什麼要根據轉發量捐款,要真的有善心想做好事為什麼不直接捐?答案很明顯,就是為了宣傳公司,這種帶有盈利性質的做善事我感到反感。

你可以接受甚至贊成,你可以表達做善事怎麼不是做,不管形式如何,有一個好的結果就行。

那是你的價值觀,不是我的。當我想到他做這件事的初衷只是為了宣傳公司,而非行使善舉時,我就噁心。

想要營銷,最好採取別的手段,不要披著慈善的外衣利用公眾的善意達到自己宣傳盈利的目的。

羅一笑事件開了一個很壞的頭,它告訴我們互聯網公眾理智的盲目與從眾,給那些別有用心的人以啟發,找到了不一樣的斂財和營銷途徑;

如果事情後續確定出現反轉,公眾會意識到自己的情感和智商被玩弄,處於報復反彈和恐慌心理,下次再出現這樣的事情只會躲得遠遠的站在一邊看。

但是反過來,羅一笑事件也讓我們審視了自己的理智在互聯網的裹挾下變得盲從,讓我們看到了善心捐助背後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同時也給那些看不清真相的人們提了一個醒,下次再遇到什麼善心捐款,請到正規渠道,比如有專門的捐款平台,上面都有身份和醫療證明以及錢款去向。

如果真的有善心,自己默默捐了就好。

下次再遇到這種只需你轉發不需你捐款的事情,問問自己的內心,想不想自己出錢捐款,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轉不轉隨您心情,如果不想自己出錢,那你可要仔細想想你轉發是為了救人家還是彰顯自己的善意與同情?

首發於微信公眾號「苑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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