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將於4月15日至4月21日,在縣級以上城市開展2019年全國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此次活動以“就業政策惠民企,就業服務促發展”爲主題,我們將陸續刊登各地有關民營企業招聘周的政策、活動等,今天介紹的是天津、四川、新疆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主要政策清單。

天津市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主要政策清單

一、大學生到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就業政策

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企業1年社會保險補貼,按照我市最低工資的40%給予1年崗位補貼。

二、大學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政策

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企業1年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補貼。

三、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對吸納全日制高職及以上學歷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高職及以上學歷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畢業學年在校生(畢業學年指畢業前一年9月1日起至畢業當年6月末)、本市戶籍進行失業登記的16至24歲失業青年、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地區16至24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本市最低工資標準75%的生活費補貼、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的帶教費補貼、每人每月10元標準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補貼。每留用1人給予2000元的獎勵。

四、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補貼政策

對在本市有固定的孵化場所,有依法建立的管理服務團隊,創業孵化基地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吸納大學生創業企業10戶(每戶至少招用2人),給予30萬元的資金扶持。在此基礎上,每新增1戶大學生創業企業,再補貼2萬元。對新增企業招用2人以上的,每新增1人,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再給予補貼。每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補助在自然年度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自主創業的各類人員,可申請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對已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創業者,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再扶持。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國家規定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六、企業吸納港澳臺學生在津就業政策

小微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的港澳臺學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的港澳臺學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的港澳臺學生在津創辦企業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大學生創業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的港澳臺學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

七、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

吸納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1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補貼。

八、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

吸納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1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補貼,按照我市最低工資的40%給予1年崗位補貼。

九、大學生創業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

對成功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前2年內的在校生和畢業後5年內的畢業生)和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3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補貼,按照我市最低工資的40%給予1年崗位補貼。

十、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政策

企業吸納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和低保家庭人員,以及女年滿35週歲男年滿45週歲以上的長期失業、殘疾人、復轉軍人、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3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補貼,按照我市最低工資的40%給予1年的崗位補貼。企業吸納女未滿35週歲、男未滿45週歲的長期失業、殘疾人、復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畢業後1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1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補貼。

十一、繼續教育培訓補貼政策

對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兩年,且近兩年(當年和上一年度,以下同)年減員均低於全部職工人數10%的用人單位,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培訓費超過同一年度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額的部分給予補貼,補貼額不超過年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十二、續簽長期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對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兩年,近兩年年減員均低於全部職工人數10%,且與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0週歲職工簽訂或續訂(變更)5年及以上長期勞動合同(以下簡稱“長期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照簽訂或續訂(變更)長期勞動合同人數,依據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大病統籌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及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勞動合同期限滿5年不滿10年的,補貼期限1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10年及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補貼期限24個月。

十三、穩崗補貼政策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及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兩年,不減員、少減員的用人單位,且符合我市規定的企業,按照在崗職工總數的50%,給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多6個月的穩崗補貼。

十四、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

在本市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兩年,不裁員或裁員率低於上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返還上年度企業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

四川省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主要政策清單

一、鼓勵企業吸納就業政策(一)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刑滿釋放人員等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並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貼息。(二)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就業政策。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給予創業吸納就業獎勵,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獎勵,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三)定額稅收減免政策。企業招用自主就業士兵、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招用自主就業士兵最高可上浮50%。(四)吸納貧困勞動力獎補政策。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1000元/人的獎補,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吸納10人以上的,作爲就業扶貧基地,一次性給予不低於5萬元的獎補。(五)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單位吸納)。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六)崗位補貼政策。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給予適當的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地工資標準執行。(七)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接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按當地最地工資標準的80%執行。鼓勵各類用人單位提供見習崗位、錄用見習青年,對認定爲國家級、省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可適當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二、支持企業職工提升技能的培訓政策(八)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企業新錄用的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九)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政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評估合格後,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並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爲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爲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爲2000元。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初級(五級)一般不超過1100元;中級(四級)一般不超過1800元;高級(三級)一般不超過25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十一)吸納貧困勞動力以工代訓培訓補貼政策。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按照200元/人·月給予生產經營主體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三、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十二)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深度貧困地區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將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上述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主要政策清單

一、鼓勵企業吸納就業政策(一)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並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貼息。(二)定額稅收減免政策。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三)給予企業貼息貸款支持。中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困難企業,招用南疆四地州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女性高校畢業生的,可享受每人每年5萬元貸款額度的貼息,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貼息額度按照實際招用人數累加計算。(四)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企業新錄用的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五)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單位吸納)。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中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困難企業新招用新疆籍勞動者,按企業實際爲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最長3年的全額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以及南疆四地州的中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困難企業招用新疆籍勞動者的,按企業實際爲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之和給予最長3年的全額補貼;新招用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企業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種類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六)崗位補貼政策。南疆地區企業新招用當地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倍,按季將崗位補貼直接撥付畢業生,最長不超過2年,鼓勵到企業就業。(七)支持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政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評估合格後,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八)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離校未就業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爲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對見習期未滿即與見習畢業生簽訂2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將剩餘期限的見習補貼補發給見習單位。二、支持企業職工提升技能政策(九)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並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收費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三、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十)失業保險返還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上述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鏈接:收好,渝川陝三地招聘活動大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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