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國家發改委通知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根據該方案,發改委匯通中央編辦、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1個部門,對申報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評審,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方案顯示,此次將於2014年底前開始試點,並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方案提出,此次試點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方案要求,加強部門間政策協同配合,推動新型城鎮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率先在試點地區落地,具體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省級政府舉債使用方向要向試點地區傾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責任編輯:DF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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