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人:就因為我是個收垃圾的,5000塊錢就可以把我做人的尊嚴放地上讓你踩、讓你隨便暴力毆打和蹂躪摧殘嗎】近日廣東深圳,一環衛工推著垃圾桶在巷道里行走,一輛車開不過去,車主下車二話不說,便對環衛工拳打腳踢,另一名環衛工看到後,上前勸阻,車主離開現場,環衛工隨後報警,街道辦工作人員稱,之後車主「拿了5000塊作為精神補償和身體損傷的補償」,「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

開著個小車,就可以二話不說,一頓拳打腳踢,然後拿出5000塊錢,說你原諒我吧,我一時太衝動了,那如果有選擇可以把你拳打腳踢得暴打,然後那5000塊錢我不要了嗎……表示有錢就是這麼任性,就是這麼硬氣,不但人橫行霸道,車子更是橫行霸道……


呵呵,好多的錢啊,那要不要讓我也打你一頓,再賠你5千塊,還可以多給你一毛錢,再多就不行了,你可能值不了這個價。

12月15日,深圳,一環衛工人推垃圾桶在巷道行走,一輛車開不過去,車主二話不說下車就毆打環衛工人。

好大的本事,對著環衛老人大打出手,難道你不知道你爹媽也是老人嗎?開個車就可以牛逼哈哈的,你咋不開個飛機,那樣就可以升天了。

有點小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有車的人多的是,比你有錢的人更多。在一個環衛老人面前牛什麼?有本事你在一豪車面前牛,有本事你在一年輕小伙面前牛。

我量你也不敢,因為你這樣的人其實內心非常的自卑,有點錢勢就小人得志,在更強的面前,你只能搖頭擺尾,活脫脫的一條哈巴狗。

錢真的是個好東西,要不然,當地街道辦怎麼會只說該男子已拿出5000元做為賠償。很強大的思維,我打了你,然後拿點錢出來,啥事都沒有了。

悲哀吧,但這可是街道辦說的,只提到了賠償,其他的隻字為提。

作為基層的部門,最貼近老百姓的生活,那更應該要以法律為前提下開展工作,而不是息事寧人。

法制社會,我們還任重道遠。


打人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不是賠錢就能沒事的。

這件事無論從那個角度講都是有問題的。

首先,應該譴責男子打人的行為,環衛工人推著一個體積較大的垃圾桶致使原來就比較狹窄的道路上無法通過車輛。可是開車男子並未和環衛工溝通,主觀認為環衛工人是故意為之,下車後直接對環衛工進行了毆打。通過視頻可以看出,該男子下手兇狠,拳腳都是朝著環衛工的頭部招呼。被打的環衛工看起來年齡不小,始終沒有還手。單憑該男子對一個上年紀的人實施暴力就無法被原諒。

其次,在環衛工報警後,男子稱自己是一時衝動,隨後拿出5000元作為精神補償。也就說,男子認為自己打人了賠錢了事就好。個人認為,該男子就是骨子裡看不起環衛工人,他認為自己錢就是高人一等,無故打人之後說兩句對不起拿錢賠償就完了。按照這種邏輯,比打人男子有錢的人多了去了,是不是都可以打他一頓給他5000元呢?如果網路眾籌估計很快能湊夠教訓他的錢。

的確,對於環衛工人來講,5000元真的不少,可能是他幾個月的工資。可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做人是有尊嚴的,建議環衛工人的親屬不要只拿賠償了事,必須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並要求其登報當眾道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後我想說,有錢不一定就有素質,打人男子就是那種窮得只剩下錢的人,他們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論,批評教育不太管用,只有讓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起到懲戒作用。


從這個事情就能看出一些人的素質低,道德修養偏下,像這種事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

如果說這位男子走在街上,我無緣無故跑過去打他一頓,再給他5000塊錢,他答應不?是不是還求我再打一頓?更何況是一個為公共事業服務的清潔工。

一個不尊重他人的人,我想給5000,不是精神補償,是侮辱。這是侮辱別人的智商也是侮辱為社會公共事業服務的所有人。

作為一個人要有作為人的基本條件,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我想小時候父母親都教育過吧,這樣的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連小孩子都知道垃圾扔進垃圾桶?而作為一個孩子的父母就是做這樣的榜樣的?

我們的社會風氣不好就是這樣的人多了,搞得烏煙瘴氣,素質低,沒修養。作為一個人,首先要把自己看作一個人,然後別人才能把你當人!!


有錢就了不起么? 現在的有錢人認為有錢又有了一切,沒有錢解決不了的事情。

道德敗壞,不尊重人。環衛工人是城市的守護者,沒有他們哪有乾淨明亮的城市街道,對待環衛工人,我們理應尊敬他們。這位男子因為環衛工人堆垃圾桶而阻擋了道路,就拳打腳踢,他的內心是有多麼黑暗,扭曲,他都不會禮讓,不會提醒一下的嗎?

對待環衛工人都這樣,生活中的他也不會是個多麼好的男人!給5000塊錢就完事了?簡直有錢無法無天,對於這種人,就應該讓法律給予他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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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這是明顯的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但是5000元的賠償在法律上還是很有講究的,極有可能導致打人者不再被法律追究。

治安管理法作為警察法規,其觸發門檻是很低的。像題目中這種嫌別人擋路就毆打他人的,肯定正是要打擊的對象,起碼要拘留五天。

實務中,打人男子拿出的5000元賠償金就有講究了。這5000元作為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如果環衛工人接受,那麼派出所就往往視為雙方達成和解,也就不會對打人男子進行處罰了。

也許有網友會說有錢能使鬼推磨。該男子是該被拘,可是從環衛工的角度,收到精神損失費總比沒有錢好,畢竟該男子去拘留所呆幾天並不能給環衛工人帶來多少收益。


不知環衛工把5000元人民幣收下沒有?不知打人拿了錢的司機受沒受到治安處罰?其實這件事包括很多與此類似的事件都在考驗我們這個社會人性有無底線!法律有無底線!

5000元錢對環衛工人來說可能是二個月的收入,算是大錢。如果收下,尊嚴算徹底沒了!如果下次還有一樣的情況發生,是不是給錢則可?那這亦不失為一種發財門路!

前一段有個殺人刑事案例,被害人父母主動放棄幾十萬賠償,要求只一個,判兇手死刑!其實我們凡人有時也要維護我們的底線,不能讓錢買走我們的底線。否則我們會生活的越來越沒尊嚴!

打人賠錢是一種經濟賠償行為,賠錢應該不能抵消其所違法行為吧?如果拿了錢可以買到其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買到應該的被拘留數日,那法律還有無底線!如果當地派出所以賠錢了而不了了之,那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豈不是兒戲?難道有錢真能使鬼推磨嗎?

如果人性與法律都沒了底線,那我們的社會還有沒有底線!


像這種蠻橫不講理的傢伙必須受到譴責,有兩個臭錢就了不起是吧,穿名牌、住豪宅、開豪車就可以隨便打人,侮辱人格嗎,我呸!俗話說:人的身份有高低之分,但人格沒有貴賤之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男子有精神病,或酒醉後和吸毒產生幼覺。


謝邀。打人侵犯人權,罵人侮辱人格,這個簡單道理誰都懂,所以標題所涉及的問題應該看受害方環衛工維權的態度和底線,他若依法維權我們支持,若他需要錢或願息事寧人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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