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太多,禁不了?

紐約州參議院上周提交一項新法案,禁止行人在過馬路時玩手機,其中也包括筆記本電腦和遊戲機。一旦通過,初犯者將被罰25至50美元,而在18個月內屢次違禁者,最高將被處以250美元(相當於1950港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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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市「低頭族」情況嚴重,他們過於專注手機,對汽車按喇叭的聲響,或快速移動的單車不太留意。紐約州參議會已提交一項新法案,尋求禁止行人在過馬路時使用手提電子設備,違規者可被罰款25元到250元。這項全州禁令將包括傳簡訊、查看電子郵件和瀏覽互聯網,但緊急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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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去年由州眾議員奧迪茲(Felix W. Ortiz)在眾議會提出,州參議員劉醇逸上周在參議會提出一個版本,希望推動這個議題。

該法案必須獲得州眾議會和州參議會的交通委員會通過,才可進行表決,而州參議會交通委員會主席甘迺迪(Tim Kennedy)對該法案持保留態度,認為難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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