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原因讓成龍,劉燁,古天樂,陳小春等一系列明星瘋狂為遊戲代言?原因只有一個就是騙來的,從無到有,從假到真。

一個遊戲剛出來,想請明星代言是不太可能的,沒有那個成本,明星也不會給你代言,那麼怎麼辦?好辦,做一個啊!具體的就是請圖像設計師用圖像處理軟體photoshps把看中的明星做成代言圖片用起來,剛開始打廣告試試水,先看看這個明星帶來的遊戲收益好不好?好就繼續用下去,不好就換個明星圖片繼續打廣告。

然後遊戲越來越賺錢了,知名度大了,那些明星的公司也知道了,這時候雙方就開始聯繫,結果無非是兩個,要麼打官司,要麼拿代言費做真正的代言人,很顯然大家都選擇了後者,於是假的代言就變成真的了,圖片也可以變成真人視頻了。

這就是為什麼成龍,劉燁,古天樂等一系列明星為遊戲代言的原因,都是被動的,沒有人願意拖進打官司泥潭,只能接受代言費,成為真正的代言人,其實他們本人是非常不樂意的,因為這些代言對他們的形象並沒有好處。


為什麼這些有演技有名氣的演員要去代言這麼Low的遊戲呢?

為什麼這幾年成龍、張家輝、陳小春、胡軍、古天樂都會去代言了騰訊旗下的傳奇類遊戲呢?

如果你恰好和我有一樣的反應,那麼恭喜你,說明你不是傳奇類遊戲的目標用戶。

這幾年手游的火爆像極了幾年前的網遊,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對於這類遊戲而言,30 多歲到40 多歲的中年人玩家是構成傳奇類遊戲玩家的主力群體。

根據經濟學裡的二八原則,盈利靠的從來只是頂部的用戶,卻不是佔了絕大多數的底層玩家。

但是在遊戲這個行業里,開發成本低,市場競爭激烈。

當大夥都在爭搶高端用戶,反其道而行之說不定可以搶佔藍海市場,尤其是對於傳奇類遊戲,底層玩家往往貢獻了 99% 的盈利。

一線明星代言遊戲已成標配

明星的受歡迎程度,一是看代言了多少奢侈品,一是看代言遊戲,代言頁游跟代言別的產品並沒有任何區別。

范冰冰代言過《黑暗黎明》、《神印王座》,

劉亦菲代言過《完美世界》、《天使紀元》,

迪麗熱巴代言過《乾坤戰紀》 、《蠻荒搜神記》、《九州天空城》,

趙麗穎代言《天衍錄》 、《劍俠情緣》、《賓果消消消》,

張靚穎代言過《三國志2017》、《天書世界》……

這不,連岳雲鵬都開始代言遊戲了。

明星為什麼會去接遊戲代言呢?

1.來錢快

對明星而言,廣告是直接照片摳圖合成的,簡單極了。說幾句台詞,比拍戲簡單輕鬆。很多遊戲廣告一天內在攝影棚綠幕前完成拍攝,或者需要做一些GIF動態圖。

2.風險係數低

代言遊戲的風險係數相對更小,且遊戲拍攝時間成本較低,相比之下,其他產品比如快消品,廣告代言普遍走向劇情化,合作周期被進一步拉長,還要為代言產品的質量背書。這個時候遊戲公司大手一揮:你瞧要不這樣,你拿個侵權賠償費也就幾萬幾十萬,要不幹脆直接給我們遊戲做代言?換幾套衣服,說幾句台詞,就給你十倍的錢,或者按照利潤分成!

2.粉絲變現

部分是明星投資的公司,或者占股份的,眾多粉絲如何變現,自然可以通過代言,開店,打廣告進行變現。比起的廣告代言,明星代理遊戲實在是一門高效合理的生意,明星和遊戲客戶的關係,也可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3.經紀公司安排

不排除部分是經紀公司的要求,畢竟明星往往不只是個體的存在。

這些明星他們不怕被厭惡嗎?

黃渤是好演員,影帝,高情商,好丈夫。

周杰倫是劃時代歌手,唱作人。

古天樂是慈善家,普通話不標準,簽名隨性,帥出天際。

林子聰呢,幾乎已經過氣,他好像跟星爺混過。

Angelababy呢,演技不行,那就多接代言多拍點廣告,收入一樣不菲。

對於成龍,周杰倫,黃渤,古天樂等人,影響小到忽略不計,觀眾是健忘的也是寬容的,粉絲眾多走了又來,逼格在那裡,下次一部好作品又會圈粉無數。

而林子聰與AB,他無所謂,一個是已經沒名氣,一個是本來就走這個路子。

在這些明星的粉絲眼中,他們所喜愛的明星接下這種 「 垃圾遊戲 」 的廣告無異於自污名聲,但是他們只是站在粉絲的角度,而沒有去想過這些明星們的生存狀態究竟如何。

在各種流量小生當道的現在,這些曾經的巨星的生存空間也被壓縮得很厲害,不管是電視劇還是電影都很難接到,收入也變得很不穩定。

無論你願不願意承認,這個世界,不再是演技好就賺錢的那個世界了,也不再是遊戲好玩就能賺錢的世界了。


想必很多人對於遊戲廣告聽到最多的就是貪玩藍月了吧?是兄弟就來貪玩藍月,代言明星也換過很多位!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麼多的一線明星去代言一個頁游呢?

明星代言當然要給錢,一線明星更是要給大把的錢,當然也有可能是遊戲官方未經他人同意,私自使用明星照片當宣傳,當經紀人找去後以巨額代言費和打官司的弊端做文章!讓明星笑眯眯的握手言談!

那麼為什麼一個頁游遊戲能夠支付出如此巨大的代言費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頁遊玩家的消費水平不比各大網遊低,有些人甚至為了沖服一,花費上百萬的金額!並且這些遊戲都是根據當年比較火爆的傳奇遊戲進行的模仿改編,保留了其中大部分的經典,也是能夠吸引到更多老傳奇玩家的進入的一部分原因!

另外一些頁游的維護成本相當低,打著能夠賺錢的幌子吸引玩家,玩家一多,錢就自然來了。


從遊戲發布到明星代言,大致可以分為4個階段:選角——導量(假代言)——誠邀——正式代言


前言——關於遊戲公司選擇斥巨資邀請「古天樂、渣渣輝」這類明星代言自家遊戲的事情,近幾年可謂屢見不鮮,如「傳奇霸業(林子聰)、山雞傳奇(陳小春)、貪玩藍月(渣渣輝、古天樂等)」以及魔性十足的「范偉打天下(范偉)」,都是通過一系列明星效應作為推廣手段,用誇張的廣告詞,魔性的動作,進行鋪天蓋地的宣傳!


選角——筆者有幸和參與過此類營銷的市場人員交流過,所謂的邀請明星代言,其實是在遊戲公司先行侵犯明星肖像權之後所進行的後續措施,可以理解為:先斬後奏,既:遊戲公司會在遊戲發布前夕,挑選一些較有名氣且符合自身產品形象的備選代言人,利用成本極低的Photoshop換臉方法,將明星照片中的臉移植到頁面上,並分批次的將不同明星的廣告大批量推廣出去,隨後等待第一波導量數據。


導量——當某一明星的導量數據並不樂觀的時候(如:pv瀏覽量或轉化率極低),遊戲公司會第一時間將這些明星撤掉,替換成其他明星,對於導量數據較好的明星,則繼續保持著關注。導量期間,對於人氣較高的明星,通常會為遊戲初期帶來不小收益,這也是遊戲公司從備選代言人中進行層層篩選的手段,隨著廣告的不斷推廣,此時多半會引起明星經紀公司的關注,這時明星的經紀人或公關團隊就會聯繫遊戲公司,當聯繫上遊戲公司後,就等於和藝人牽上線了。


誠邀——遊戲公司的做法非常明確,上來就會直奔主題:

1.通過法律程序維權(打官司)

2.正式過來代言,同時給你一筆不小的代言費!

遊戲公司的媒介會告訴經紀公司「我們的確使用了你家藝人的照片,但是現在我們願意花錢請你家的藝人來代言,價錢可以商量,如果你同意,我們就繼續談,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就走法律程序解決」

選擇維權,這無形中拉長了事情解決的周期與複雜度,意味著官司徹底結束這段期間內,足矣讓遊戲公司賺取極大暴利,即便最後官司輸了賠錢,就把它當做明星的代言費花掉就好了!不過據這位市場人員交代,99%的經濟公司不會選擇官司這條路!通常都會選擇順從遊戲公司的方案,讓旗下的藝人過來代言這款遊戲,目前市面上,最穩定的代言莫屬遊戲了,沒有任何安全隱患,還能賺到不小的代言費!最關鍵的是省時省力!花幾個小時拍個廣告,就完事兒了!比拍戲省力多了。

談判結束後,簽訂合同,這時經紀公司會讓自家藝人過來,按照遊戲公司的要求擺拍並錄製相應廣告視頻,直到拍攝結束!


正式代言——當在遊戲網站上看到明星真實拍攝過的視頻之後,就可以理解為這裡已經是和明星簽訂了代言合同,屬於合法合規的「正式代言」了!遊戲公司也會在拿到合法的廣告形象授權後,加大對遊戲的宣傳力度,讓品牌獲得更高的曝光!之後就是「開新服、開新服、開新服」周而復始的圈錢!


總結——很多遊戲公司(頁游居多),都是在未經明星授權的情況下,利用PS換臉將明星做到頁面人物中,製造出該明星為自家產品代言的虛假形象來獲得關注,這樣既可以省去與經紀公司聯繫的步驟,又可以先行導量看看這位明星是否能給產品帶來較大收益!很多明星也因此屬於被迫代言,但是為了不讓對方白白使用自己的肖像權,只能順其提議,參與代言!


來討論一下成龍大哥為什麼代言傳奇

成龍之所以代言傳奇也是為了曝光這款遊戲的知名度,而且代言遊戲可以得到很好的收益,可謂是兩全其美的事情。

傳奇這款遊戲真的非常火,線下有很多玩家,不僅如此傳奇還請來了很多明星代言,像宋小寶、劉燁、古天樂、陳小春、鄭伊健都是傳奇遊戲的代言人,就連成龍大哥都是該款遊戲的代言人,可見傳奇遊戲實力有多強,正因為有明星的代言,傳奇知名度提高了很多,成為當下最熱門的遊戲。

明星為遊戲代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讓大家感到意外的是成龍大哥也來「湊熱鬧」,成龍大哥很少為遊戲代言,傳奇遊戲算是他首次為遊戲代言。

傳奇遊戲之所以請成龍代言,除了讓遊戲本身能夠提高知名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能夠給成龍大哥帶來可觀的收益,畢竟現在明星代言一款手游,有時候比拍廣告賺的錢要多,尤其是像傳奇這樣的大遊戲,傳奇遊戲是很多年的的遊戲了,口碑還蠻好的,值得推薦。


謝邀。

其實那些請成龍等明星的遊戲公司用的是遊戲界所謂的「流氓法」,就是先將一些明星的照片p上,然後打電話讓明星來拍照。如果明星選擇不拍,打官司,那要走起碼一年的流程,然後官司也只掙回來100多萬。而給那些遊戲拍視頻,卻能掙幾百萬,所以一般情況下,明星都會選擇拍視頻。

我是很不喜歡流氓法的,這種方法導致了整個遊戲界的混亂,一些不好的人就利用這一點,屢次威脅明星拍視頻


其實我想給這些明星做個簡單的分類,小有名氣的明星和有一定咖位的明星。

名氣不大的明星肯定是不會放過代言的機會的,名利雙收嘛,很容易理解。

但是題主列舉的成龍,劉燁和古天樂這樣級別的明星,挑選代言一般就會比較謹慎。

到了一定的位置要愛惜自己的羽毛嘛,代言一些看上去比較LOW的遊戲,必然會損害自己的口碑,但是又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做出這樣的選擇呢?

金錢

曾經有位知乎大V對於商品社會的概念做了一個很精彩的解讀:一切都是商品,只要代價足夠多,所有東西都可以拿來交換。

當然我們要恪守法律道德紅線,一切交換必須建立在合情合法的基礎上。

對於題主說的幾位明星,無一例外代言的都是傳奇類的遊戲,這類遊戲最大的特點,就是吸金。

當年在網吧光著膀子玩傳奇的小夥子,如今很多都成為了老闆和領導,於是遊戲商跑出來借著熱血傳奇販賣一波情懷,事實證明這條生財之道,可行。

當利潤豐厚的遊戲廠商遇上明星,奉上的代言合同自然也是十分肥美,一切都在不言中。

名聲

名聲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我把名聲分解為兩部分:口碑和知名度。

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口碑,僅有的三五個粉絲誇得你天上少有,其他人全不認識你,這是自嗨。

空有知名度,全國人民都認識你,但是一說起你就一片罵聲,那這樣的名聲不要也罷。

所有明星都是駕馭名聲的好手,對於代言遊戲肯定也是深思熟慮。

這樣的遊戲代言必然會損失一部分口碑,另一方面,這類遊戲宣傳力度都比較大,能夠幫助他們擴大知名度,也能加深他們在現有粉絲中的印象,也就是所謂的存在感。

在兩者權衡之間,成龍大哥他們做出了最好的選擇而已。

遊戲商的手段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遊戲商一般都是先上車再買票。

先拿明星的素材打一段時間廣告,形成既定事實,再去跟明星談代言的事。

要麼雙方合作,我送上一筆豐厚的代言費用;要麼走法律途徑,我有專門的法務團隊跟你打持久戰。

很多明星選擇了妥協,接受了代言。

總而言之,代言遊戲利大於弊,我也想要代言啊,有意向的廠商可以聯繫我,高顏值BOY免費代言。


「大家好,我系渣渣輝,買裝備,回收沒所謂」。

這句廣告詞相信大家都很熟悉,甚至因為這句廣告詞一度帶火一款遊戲。大家應該都知道是《貪玩藍月》。

而遊戲公司都在講究商業化的模式,所以明星就是最合適的商業推廣人群。明星效益和粉絲效益,很容易帶動一款遊戲的火爆。

然後我們在來說說,明星,其實更是也是商業化的品牌效應的轉化。而遊戲對越明星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出口。知名度和商業利潤化的轉變。

其實題主說這句話的提問,是有點矛盾的,為啥,從今年我們都聽過一個詞叫做粉絲經濟。也就是說明星就是一個最好的品牌宣傳的入口。

所以明星會去選擇給遊戲代言廣告也可以通俗理解了。


古天樂去代言那些遊戲是為了賺更多的錢去蓋學校。

成龍去代言這些遊戲是為了青少年的未來,搞垮這些垃圾遊戲。因為成龍代言的產品代言小霸王,小霸王倒閉了;代言愛多VCD,愛多老總坐牢了;代言汾湟可樂,汾湟可樂沒了;代言開迪汽車,全國才賣九百多輛;代言霸王洗髮水,被查出霸王致癌了。


為什麼這麼多明星會代言傳奇遊戲呢?

這些傳奇都是有內幕的,為什麼他們想讓誰代言就代言呢?

其實就是遊戲商家先用明星的視頻照片錄製廣告,侵犯你的肖像權。然後再想辦法聯繫明星,如果明星把他們告上法庭,不但自己浪費時間還要出錢打官司,還不如收取商家的廣告費草草了事。往往他們出價比侵犯肖像權的收益高,沒人會和錢過不去,畢竟人家還是明星時間和精力沒有那麼多,何樂不為呢。

圖片來自網路

這也反應了我國法律的不健全,畢竟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這有待日後國家鞏固,共建和諧法制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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