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為了節省清理廢棄蔬果時間,竟利用夜深人靜隨意將蔬果廢棄物倒入河川。(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黃姓男子為了節省清理廢棄蔬果時間,竟利用夜深人靜隨意將蔬果廢棄物倒入河川。(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2歲黃姓男子為了節省清理廢棄蔬果時間,竟利用深夜隨意將蔬果廢棄物倒入河川,造成桃園市老街溪河面漂流許多爛水果,嚴重妨礙觀瞻與公共衛生。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於21日調閱監視器查獲黃男涉嫌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偵訊後由環保局依法裁罰。

 ▲▼老街溪河面上漂滿廢棄垃圾及腐敗水果,引起民眾不滿。(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老街溪河面上漂滿廢棄垃圾及腐敗水果,引起民眾不滿。(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民眾陳情中壢區興和里、芝芭里交界的老街溪河段(老街溪右14K+300處),遭傾倒大批廢棄物,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與桃園市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聯手偵辦,於09月20日2時30分透過監視器發現有兩輛貨車至上述地點有棄置垃圾汙染水源之行為,復擴大調閱發現黃姓男子涉嫌重大,利用深夜傾倒腐敗水果於溪中。


黃嫌到案後供稱,本身在桃竹苗一帶進行水果批發,為了節省清理廢棄蔬果所花費的時間,就隨意將蔬果廢棄物倒入河川。警方訊後依違反水汙防治法,將黃嫌移請環保局開單告發。

中壢分局指出,在河川或其他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汙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汙染物,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老街溪河面上漂滿廢棄垃圾及腐敗水果,引起民眾不滿。(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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