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醫生,醫療。(圖/達志/示意圖)

▲密醫擅自幫病患執行醫療業務GG。(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蔡姓密醫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竟在「牙科」內,以每次新台幣100元至200元代價,擅自為病患進行裝設假牙、磨牙、蛀齒治療等醫療業務行為!台南衛生局稽查員去年會同警方實施聯合稽查業務,當場查獲正在幫病患注射麻醉劑及塗藥等醫療業務。台南地院近日依違反醫師法,將蔡男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蔡男總共替病患治療10次,收費1500元,後來是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員會同警方實施聯合稽查業務,當場查獲,並搜索扣得進行醫療行為所使用的口鏡、探針、鑲牙鑽針等醫療器材,全案因此曝光!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將他起訴。

蔡男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坦承犯行。台南地院法官認為他是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罪,審酌他罔顧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明知自己未具醫師資格,仍為他人執行齲齒治療等侵入性醫療行為,實屬不該,但犯後坦認犯行,僅有國中畢業之教育程度,量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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