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先雲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廿八年三月庚申,啟陵鄉趙爰書:士五(伍)朐忍蘇蒤居台告曰:居貣(貸),署酉陽,傳送牽遷陵拔乘馬一匹,駠,牡,兩鼻刪取左、右、耳前、後各一所,名曰犯難。行到暴詔溪反(阪)上,去溪可八十步,馬不能上,即?(墮)。今死。敢告。/鄉趙、令史辰、佐見即居台雜診:犯難死在暴詔溪中,西首右卧,牽傷其右口下一所。它如居台告。·即以死馬屬居台。
□□庚申,啟陵鄉趙敢言之:上診一牒。敢言之。/見手。里耶秦簡9-2346正
三月□辰,遷陵守丞膻之告田主:聽□從事。當負,以律令負。/朝手。/即水下七刻,居台行。
三月乙丑日中時,高里士五(伍)敞以來。/ 見手。里耶秦簡9-2346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