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大廈管理外展法律諮詢服務」為期3年。

舊樓法團有法律諮詢需要,但又未必有錢聘請法律顧問,便須向外求援。上周民政總署推出新的免費外展法律服務,派遣義務律師協助合資格的法團,召開業主大會。但有區議員認為,舊樓法團處理事務瑣碎,加上成員多半不諳法律,疑難並非只在大會內解決,質疑措施杯水車薪。在新計畫下,法律支援最多不過6小時,有業主批評開大會耗時,隨時「未開會律師已經夠鐘走」。民政總署早年推行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更為坊間所詬病,批評相關服務預約期長且不設追問,未能急業主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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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法團在清潔、維修等招標,合約及議決條文不時有疑難,加上大廈公契並非普通業主所熟悉,故不時須靠律師的專業意見支援。上周四,民政事務總署與香港律師會推出為期3年的「免費大廈管理外展法律諮詢服務」,供業主立案法團免費申請法律支援,以協助召開業主大會,惟被外界質疑效用有限。

該計畫的資助對象,為沒聘用任何律師的住宅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大廈內的法團,有關大廈的住宅單位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按地區亦不應超過約十二萬至二十六萬,料有一定樓齡的大廈將可受惠。

大廈法團在清潔、維修等招標,合約及議決條文不時有疑難。

成功申請服務的法團會獲委派有處理大廈管理經驗的律師,提供最多六小時的免費法律服務,包括參與會前會議、閱讀大會相關資料及出席大會,與會時數不可超過四小時,以確保律師預留時間了解個案背景和閱讀相關資料。

該計畫將於下月起接受申請,但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對此不抱期望,質疑新服務只是「杯水車薪」,由於法團律師處理複雜議題時,前期參與會前會議及閱讀文件,所用時數甚多,「律師若不夠了解大廈運作,單純參與法團大會的實際效用不大,整個安排不貼近現實,太離地!」

佘慶雲形容,法團猶如小型政府,問題繁多,惟會議主持人只是普通街坊,未必擅於管理議程時間,以其經驗,業主大會平均需時4至5小時,一旦牽涉到維修、加管理費等爭議事項,會議勢更耗時。早年他更試過由早上10時等到下午5時,才湊夠一成業權份數開會,其後卻有不少議程還未討論,「香港人慣性遲到,隨時未到正式開會,律師已經夠鐘走,大會還要不要繼續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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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律師的油尖旺區區議員蔡少峰則認為,6小時應足夠律師協助單幢樓法團,處理基本業主大會的會前及與會工作。但他也指,合資格舊樓多半在日常問題上,如漏水滲水等出現糾紛,若以6小時為限,以上問題則未必能及時在大會上解決。

大埔區區議員區鎮樺曾協助單幢樓法團處理法律問題,他認為,即使業戶數目少的大廈,召開業主大會所需的時間相對較短,但後續衍生的問題並非於一次會議可解決,「曾有幢樓只有8戶,法團收到房屋署的修繕令,開大會取得共識議決要大維修,最終只得兩三戶肯湊錢,有已移民的業主不在港,只靠地產經紀放租,結果公家地方又沒錢維修。」

區鎮樺坦言,此類法團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尤其主席擔心有刑責上手,故衍生更多疑難,恒常會議也需較多法律意見。雖然民政署增設外展法律服務前,於15年推出「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惟以往一直要到政府部門於灣仔、大角嘴的辦公室會見律師,他表示,單幢樓業主多為長者,不便帶同所有文件跨區諮議,急求專業意見時,惟有向區議員求救。

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讓有需要的法團、業主委員會等透過預先提交文件及問題,可在3年內免費獲得一次口頭法律諮詢,計畫自15年推行至今,約有700多宗申請。佘慶雲不諱言,此服務為業主詬病多時,放眼全港約4萬多幢設有法團的大廈,扣除已設法律顧問的屋苑,使用率可謂極低。

佘慶雲稱,現有法律諮詢服務未能切合法團的需要,「預約一次要等2至3個月,事前要入紙提問,即場見律師時又不能提出延伸問題,有新問題要再重新入紙申請。」他續說,如鋁窗墜街引致人命傷亡,舊樓法團平日也不時急需律師意見,「業主都說『等(服務)得嚟都死咗』,有事也只能自資聘請律師。」

有份協助舊樓法團的油尖旺區區議員陳少棠知悉,他服務當區的大廈法團基本上甚少使用署方服務,以尋求區議員協助為主,「法團的法律疑難怎可能一次過只靠入紙問題便能解答?根本是要再追問,至少要2至3次,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就外展律師服務時數,民政總署回覆,上述時限是經民政總署與香港律師會商討而釐定,若法團需要外展律師進一步服務,可另行擬定時數及收費等服務細節,試驗計畫完結後會參考計畫經驗和法團意見,為服務時數、範圍和形式等安排作適當檢討。對於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不切合業主所需,署方則指,一般在收齊文件後4至6星期內安排會面,若申請人有進一步問題,義務律師會盡量先回答與申請個案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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