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輝被揭操縱天上人間淫窟 家屬或告新華網 南方都市報 2010-05-19 天上人間被查,不但引起國內民眾拍手稱快,更惹得國內外數千家媒體爭相報道。其追蹤的聲浪是一浪高過一浪,讓讀者、網友等應接不暇,各媒體均遙遙指向天上人間老闆覃輝的背景,是否為揭開「天上人間」之謎不遺餘力,可見媒體的關注,更見國人的喜好。   5月18日,覃輝妻子的哥哥林英發表特別聲明:5月18日,有媒體刊登「天上人間」夜總會老總背景解密文章,指出其幕後老闆為「民營傳媒富豪第一人」之稱的覃輝,並稱他出生於四川達縣,早年重慶求學時結識妻子,因其「沉迷於夜生活」而導致家庭不和。對此,覃輝先生夫人的哥哥林英特別發表聲明,稱覃輝與其妻子「一直在北京生活、工作,從未去過四川」,同時表示「文章所載內容完全與事實嚴重不符」,並將對刊發媒體進行「訴訟、仲裁等一切法律手段和途徑」。 其中特別提到三點:一、我妹妹出生於北京,一直在北京生活、工作,從未去過四川;二、我妹妹與覃輝先生共同就讀於北京的小學和中學;三、覃輝先生的岳母,即我本人的母親,系北京某中學的首任校長。   試想,國內諸多媒體報道的真實性在那裡?難道報道之前未經求證?何以連新華網,人民網等國內權威媒體都這樣報道呢?這其中絕不是像林英先生特別聲明中所說的那麼簡單。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林英先生何以在這個時候才出來發表這樣的聲明呢?據筆者搜索網路發現,早幾年前媒體對於(天上人間)覃輝的報道中就已經提到過【覃輝出生於四川達縣,早年重慶求學時結識妻子,因其「沉迷於夜生活」而導致家庭不和】。那麼林英先生為何在今日才提出這樣的證據和質疑呢?媒體的錯誤是不是真的錯誤呢?咱們拭目以待……   作為媒體,報道事實的真相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那麼今天這件案子的真相究竟是怎麼樣的呢?媒體是不是有責任和義務核實?誰在撒謊,誰在說假話,能不能給公眾一個交代?假如媒體真的不根據事實報道,那麼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林英先生掩蓋真相是不是也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呢?   從「天上人間」被停業到今天,可謂是影響巨大,今再起波瀾不得不讓網友、讀者一探究竟,期待著,能有真相出現!   相關報道: 覃輝被指和天上人間有關 家屬發表聲明回應(圖)   北京市天上人間、名門夜宴、花都、凱富國際等多家豪華夜總會近日被警方查封,引發了多家媒體的廣泛關注。5月18日,有媒體刊登「天上人間」夜總會老總背景解密文章,指出其幕後老闆為「民營傳媒富豪第一人」之稱的覃輝,並稱他出生於四川達縣,早年重慶求學時結識妻子,因其「沉迷於夜生活」而導致家庭不和。   對此,覃輝先生夫人的哥哥林英特別發表聲明,稱覃輝與其妻子「一直在北京生活、工作,從未去過四川」,同時表示「文章所載內容完全與事實嚴重不符」,並將對刊發媒體進行「訴訟、仲裁等一切法律手段和途徑」,以下為聲明全文:   重要聲明   近期,部分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登、轉載了有關覃輝先生的報道文章,文章所載內容完全與事實嚴重不符,還對覃輝先生及其家屬進行了惡意中傷和毀謗。我本人作為覃輝先生夫人的哥哥,對此表示無比的憤怒!現特澄清如下事實:   一、我妹妹出生於北京,一直在北京生活、工作,從未去過四川。   二、我妹妹與覃輝先生共同就讀於北京的小學和中學。   三、覃輝先生的岳母,即我本人的母親,系北京某中學的首任校長。   相關媒體不顧真相,惡意編造歪曲事實且不負責任的廣為傳播、轉載並以此牟取非法利益之行為,嚴重違反了新聞業的職業紀律和法律賦予的法定義務,嚴重侵犯了覃輝先生及其夫人名譽權等合法權益,對我妹妹及我的家庭造成了惡劣影響及精神損害。   為此,本人特鄭重聲明:要求相關媒體立即停止刊發、轉載等一切侵權行為,刪除所有相關文章及跟帖等內容,以免造成不良影響進一步擴大。否則,本人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等一切法律手段和途徑,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屆時,侵權責任人不僅將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支付律師費及訴訟費等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甚至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特此聲明!   林英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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