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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女友要分手,惡男竟拿裸照恐嚇。(圖/美聯社)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不甘李姓女友要分手,明知曾拍攝並取得對方裸露照片檔案,竟以LINE傳送訊息「以後妳結婚了,我不會再打擾妳,但照片一定會寄給娶妳的,讓他也來感受一下」,還將對方裸照上傳至LINE群組,以此方式供群組內之470名成員觀覽!新北地方法院近日依散布猥褻物品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林男應執行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提到,林男基於恐嚇犯意,竟以LINE傳送訊息「以後妳結婚了,我不會再打擾妳,但照片一定會寄給娶妳的,讓他也來感受一下」,後來還傳給李女母親,提到「我會以自己的方式讓娶她的人知道她的過去及曾經拍過的照片」等等,以此妨害他人名譽之事恐嚇;後來他又基於散布猥褻圖片,把交往期間拍攝的裸照上傳至LINE聊天群組,以此方式供群組內之470 位成員觀覽。

李女後來趕緊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判決書指出,法官依刑法第57條規定,審酌林男利用與李女交往期間,對他的信任而未加防備之情形下而同意拍攝裸露畫面,但後來2人感情生變,卻藉以恐嚇對方不得分手,而將照片上傳至LINE群組散布,使不特定多數人,均得藉由瀏覽該LINE群組而窺得女方隱私,妨害對方名譽及隱私,並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且至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判共應執行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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