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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者在不了解何謂疾病跟殘廢的情況下,往往只是把殘扶()險當做意外來當作殘扶理賠標準,卻不知殘扶最主要原因是疾病造成的。

因為殘扶險理賠條件從日常生活能力、工作能力的判定,到身體器官機能的影響都有。

這涵蓋的範圍超乎一般消費者所想像,進而低估了殘扶險的價值。

 

 

何謂疾病?

疾病是生物在一定原因的損害性作用下,因自穩調節紊亂而發生的異常生命活動過程,是特定的異常病理情形,而且會影響生物體的部份或是所有器官

 

簡單的說,疾病之所以可怕,多半不是因為單一病情,而是他會影響我們的身體機能 
進而容易引起其他併發症,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例:感冒(俗稱)轉肺炎

 

人體結構,比你想的更細膩。

像大家常提到的糖尿病,其實容易引起的併發症不算少。

可能視網膜病變(輕則影響患者視力,重則可導致全盲);也可能造成腎臟病變(嚴重者需洗腎)或神經病變(手麻腳麻、腳部潰瘍等)。

而糖尿病所造成的大血管病變,諸如:心肌梗塞、中風、週邊血管病變等。

而這其實是身體機能一連串的反應造成大家看到的最後結果

這也是為何醫院診斷時需要透過繁瑣且精密的醫療器材來做檢查。

而不是單單看到結果,就確定病因。

 

再簡單一點的說,大家把電腦或手機拆開。

把主機板內部其中一塊晶片拔下來看看會發生什麼事情就知道了。

更遑論人體機能如此複雜的結構了。

 

 

殘扶險適用未來
曾看到有人將現在的醫療險跟殘扶相比,我不得不說實在不恰當。

他們兩個本來就是不同險種不適合兩者相較。
若真要比較,個人認為殘扶價值>醫療險。

因為殘扶險不會因為醫學進步而影響到他的價值
我舉個例子,以前大家聽到癌症就是聯想到長期住院。
但是隨著醫學的進步,住院情形早已大幅減少。
所以才會造成過往的保單不適用的情形發生。

然而殘扶()險的理賠條款是描述身體狀態不牽涉治療方式
不用擔心未來醫學進步造成條款不適用的情形。
反之終身醫療或實支實付卻會因為醫療行為而有所影響。

 

 

結語:

當了解何謂疾病後,才能真正明白為何我會將殘扶納入規劃的主幹、基底。

因為不論在於條款、範圍、理賠、風險,都是上上之選。

而這也是為何我會力推殘扶險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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