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與民進黨立委達成共識,將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因應中國居住證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等五項國安法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發言谷辣斯·尤達卡轉述,賴清德中午與民進黨立委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協商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會後達成共識,優先法案共一一六案,其中有四十一案列為「最優先法案」。

這四十一案包括攸關明年施政經費的民國一○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前瞻基礎建設第二期特別預算、因應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評鑑的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治法修正草案,以及新經濟移民法立法、修正期貨交易法、都市更新條例、證券交易法、專利法等振興經濟與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法案。

還有五案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案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包含強化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與嚇阻洩漏國家機密的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關於退離職公務員赴中管制年限、提高違法來台陸資罰款上限,和增訂台灣人民申領中國居住證因應措施的相關修法;以及強化保護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等。

Kolas表示,國安法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是因為希望境外勢力進入台灣時,必須接受相當程度的管制,不希望境外力量「溫水煮青蛙」式的不斷滲透台灣,將透過制度修正,讓行政機關有更多法律工具,對疑似有政治目的、惡意的來台活動,可以受到適度管制。

Kolas說,對於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民,大方向是必須在某種程度上管制,限縮公民權,但程度與範圍仍須收集各界意見。

所謂的「公民權」是指憲法保障的權利,參政權是最基本的,這是要審慎處理的問題,不該流於意識形態對立思考。目前管制方式仍在陸委會研議中,尚未送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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