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這個婚鬧,我就突然想到我結婚時候的事。我結婚的時候,伴娘都是我媳婦的高中同學,都是一個地方的感情非常好。因為辦婚事在我家,伴娘要從媳婦家到我家去,去之前她們還非常擔心會不會有人鬧伴娘。我給她們說放心吧,我們那的人不會這麼做的。

結婚那天,去了3個伴娘,整個婚禮過程非常順利,雖然我老家是農村的,但是也沒有一個人去鬧伴娘。來的人很多都是我兒時的玩伴。晚上的時候,我把我從小玩到大的幾個兒時夥伴都叫到了一起,幾個人吃吃喝喝,回想那個時候一塊玩,一塊做的事。很是懷念,吃過飯以後,我那天也喝多了,他們看我喝多了,也都回去了,根本沒有鬧。只不過結婚那天,我們村裡的幾個人給我爸我媽摸了花臉,對我媳婦、伴娘都沒有鬧。

結婚本是一件喜事,現在卻變成了喪事。非常討厭這種惡俗的婚鬧,本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非要整的非常過分。如果我是新郎,當天碰到這種情況肯定會生氣的,適可而止就行,太過分肯定不行。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結婚本是件喜慶的事兒。鬧婚也是同伴、朋友們慶祝結婚,調節婚禮氣氛的一項傳統習俗。

但近年來,這件好事卻在一些地方漸漸越軌、變味,甚至變得讓人不可理喻、難以接受。「鬧婚」這個詞都會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里。在我們的印象中,與惡俗「鬧婚」相伴的,經常是醜劇、鬧劇、乃至悲劇。

每次有惡性「鬧婚」事件發生,輿論場上都會喧鬧一番,然而,這種喧鬧往往來得快,去得也快。不論當時的公憤多麼強烈,不久之後,類似事件總會再次發生。對社會來說,與「鬧婚」相關的社會新聞或許只是一項茶餘飯後的談資,但對惡性「鬧婚」的受害者來說,事情卻絕不能如此輕描淡寫地過去。

在不少惡性「鬧婚」事件里,鬧婚者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陳規陋俗」的範疇,有違法犯罪之嫌。比如有媒體報道,曾有鬧婚者將新郎脫光綁在樹上,有鬧婚者強行脫掉新娘的內褲或者強吻新娘新郎。之前,一條「疑似新娘被婚鬧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涉嫌「猥褻」的兩男子被公安依法處理。

一桶油漆,好友將新郎「鬧」成三級傷殘

帶著大紅花走向婚禮現場的曾某, 不到一半路程,褲子就已經被撕成小條,身上塗滿了油漆

到現場後,好友想要幫他清理,可油漆怎麼也洗不掉,便去買了瓶汽油。沒想到還沒幾分鐘,曾某就滿身是火的跑出來。

那頭的新娘等了半天,沒等到自己的郎君,等來的卻是醫院ICU的病危通知。曾某確診為三級傷殘,全身燒傷面積95%。新婚夫婦還沒起婚誓,一隻腳就已經踏在閻王殿

不知什麼時候起,鬧婚變成了一場暴力的狂歡。用鞭子抽新郎,在傷口撒鹽巴,把新郎綁在電線杆上,潑墨水砸雞蛋放鞭炮的,將新郎五花大綁,摔倒在地導致面部骨折的……

生氣?不存在的,你是主角,弄得大家不高興,你就是罪人

反抗?行不通的,這是傳統,不按照習俗來,你就是不孝

婚禮之所以為,是古代嫁女時,老丈人把女婿叫到自己房間,教導他以後要愛護自己的女兒等事。

可好的習俗流傳到今天,卻變成了婚鬧者堂而皇之釋放惡趣味保護傘,打著「鬧一鬧、送祝福」的名義,大行傷人辱人的齷齪之事

諷刺的是,即使新郎被惡搞的這麼慘,在一項調查中婚鬧調查中,女生有一半以上強烈反對婚鬧,而男生只有28%

而在另一項對婚慶攝影師的調查中了解到,婚鬧過程一般不允許拍攝,或者拍攝後不放入正片。因為新郎會覺得被整的太慘,不好看,也沒面子。

更有一些人表示,過分的婚鬧是一輩子的陰影,想起來就害怕

既然不反對,為什麼不記錄呢?既然不喜歡,為什麼不拒絕呢?

"老家習俗就這樣嘛!"他們說。

文明進步的現在,毫無疑問是不需要這種屬於施暴者狂歡的習俗。

可多數人「無所謂」的聲音,總是掩蓋了少數人的反對聲。聲嘶力竭的抵抗,換來的只是家人的縱容,甚至以此為樂,以此為榮。

惡俗婚鬧何時休?在「鬧婚」這個問題上,僅靠公憤或輿論,是遠遠不夠的。這時,有必要拿出法律的武器,嚴懲那些在惡性「鬧婚」事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人,以此樹立起文明婚俗的權威和標杆。

法律的及時介入,會有效制止惡性「鬧婚」事件,同其中涉嫌違法犯罪者的嚴懲不貸,也會對他人產生警戒。改變觀念與法律懲處相結合,才能有效地改善陋俗。

婚禮最本質的意義是分享幸福,見證幸福,許下承諾,走向婚姻。最重要的是新人之間情感的升華,通過一場婚禮,讓雙方的愛情更加深刻,追求的應該是對新人的祝福,對新人成家的祝福,是一件甜蜜有溫馨的慶祝盛典,而不應該被惡俗的婚鬧、不可理喻的禮金以及變味的份子錢所影響,變成一個帶著芥蒂的亂糟糟的大型廟會現場。


近日,遵義一新郎官艾光濤,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婚鬧」已經不只造成一次悲劇,翻看新聞,借著婚鬧而佔新娘便宜的不在少數……由此看來婚鬧已經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和價值。

婚鬧,是中國傳統的婚俗,包括"鬧伴娘"、"鬧新娘"、"鬧洞房"等。相傳紫微星下凡指點賓客用嬉戲說笑聲驅走洞房裡的魔鬼,保護新人;人們從鬧房戲婦中,表現了對異性的某種挑逗,發泄出來便可克服既羨且嫉的心理。相反來鬧的人如果少了,不熱鬧,就表示辦婚禮的主家平時為人處世不夠好,人緣差,這家人也自覺臉上無光。

由此看來,婚鬧地目的有二:一驅走魔鬼保護新人;二證實東家平日里人緣好。

然而現實生活中的婚鬧卻從「習俗」變成了「惡俗」,甚至不排除部分人是藉由"婚鬧"的習俗來做著一些不應該的事情,就如報道里的新郎艾光濤,如果只是親朋好友「適度」鬧一鬧,可以稱得上「增添喜慶」,如果鬧到「喜宴成了喪宴」,恐怕不妥當。

綜上,婚鬧要適度,遵守社會公德,合法,合理。

碼字不易,敬請關注,謝謝!


近日,貴州遵義一位新郎在迎娶過程中,為躲避朋友「惡整」跑上高速路,準備「抄近路」回家時,被一輛寶馬車撞倒。事發後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僅剩一條短褲,且沾滿「婚鬧」後留下的墨汁。目前,新郎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就「婚鬧」所觸發的惡性事件,已經成為常態化新聞。圍觀者雖然多數正義凜然,但是在具體的生活中,類似的事情卻仍然難以避免。一般而言,只要「婚鬧」不涉及人身傷害,多數時候人們也是「有苦難言」。甚至,就算從法律層面評判已經過界的行為,人們也不會輕易動用法律手段來處理,因為人情鏈條在我們的生活中佔領主要高地。

只是,通常來看,只有跳出人情鏈條的人們,才能更為理智的看待「婚鬧」問題。一般而言,人們認為,是「婚俗的問題」導致的「婚鬧的問題」。可事實上,從近些年的「婚鬧事故」來看,多數時候與婚俗本身無關,而只是單純「惡趣味」的結果。

無論是是新人「裝扮」上的醜化,還是身體上潑墨噴漆的行為,都實際上早已脫離婚俗本身。從某種意義上講,這類行為所反映出的問題,依舊是人們」趣味趨向「的問題。不得不承認,有一些小鎮青年是粗鄙的,為尋找一些刺激性的歡樂,往往很放肆,無底線。

甚至,在一些地域中,越是「鐵哥們」,玩的越嗨。只是,當這種刺激兜不住底的時候,一場歡樂就變成悲劇。坦白講,結婚的時候開開玩笑,鬧鬧洞房,只要無傷大雅,氣氛歡愉,也不失為一種好事。可要是出現人生傷害,事情兒就會瞬間變味兒。

不過,無論是「鬧婚者」,還是「當事新人」,就「惡趣味」本身而言,可能也與他(她)們過往的交往互動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從普遍的鬧婚觸發來看,並不是同一地域都一定會鬧的不可開交,多數情況下還是與個人所處的圈層有關係,並非與地域存在直接關聯。

事實上,就現代「婚鬧」的觸發,多半緣於「圈子粗鄙化」。通常而言,作為「新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圈子(生活的,工作的,興趣的),舉辦婚禮的時候,參與者也是圍繞圈層展開的。因此,參與者對「新人」所做出的行為,多半是日常生活的反映。

坦白講,如果一個人在所處圈子裡,就屬於特別本分,不喜歡開玩笑的人,就算婚禮過程中存在一些婚鬧的行為,也不會太過分,基本上是點到為止。但是,一個人要是平日里就喜歡熱鬧,並且也熱衷鬧騰別人,那麼自己惹下的「婚鬧債」,終究也會還回去。

電影《無間道》中有句經典台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大概去形容這種圈子文化比較適合,尤其對於一些粗鄙化的圈子,更是如此。當然,人與人相處並不是為報復的意義存在的,但是圈子即是江湖,有時候真的不要太過分,要不然輪到自己頭上時,自然也是吃不消。

尤其,在「惡趣味」的情境中,本來就不可控。因此,出現「婚鬧失控」的情境也就可想而知。作為」婚鬧「來講,是「多對少」的互動,從責任的劃分上比較分散。這種情況下,就導致鬧騰的利弊關係比較模糊。就比如貴州遵義這位新郎,在出事兒後,追責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從婚鬧的參與上,肯定不是一個人兩個人,這種情況下,很難說誰是促發事故的主要原因。甚至,也不會有人主動站出來承擔事件的責任。一方面,單個人不願意承擔,一方面,涉及人情世故。總的來講,一場喜事兒被化為悲劇的同時,也澆上不少仇怨。

畢竟,「悲劇對沖喜事兒」,這幾乎對於普通市井家庭來講,算是一個很大的糟心事兒。就算日後重新來過,想必也很難揮去內心的憤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鬧婚者也不再敢玩這種「國際玩笑」,一般人也不願意再邀請他(她)們出席婚禮,就算他(她)們真的不在胡鬧,從彩頭上也會忌憚他(她)們。

說到底,情面許可權開的太大,規則約束就容易被消解殆盡。我們的風序良俗里,要求「新人」必須和顏悅色,尤其在婚禮中幾乎是端著面子在逢迎客人。無論賓朋如何開玩笑,都必須忍著或歡心接納,要不然就顯得小氣,心胸不寬。

這種情況下,就算有些人已經過分到越界的情形,「新人」也不好說什麼。只有情境完全失控後,「新人」以外的力量才能介入進來。只可惜,這種時候的介入已經為時已晚,新人多半已經「被玩殘」。與此同時,開玩笑者也開始清醒起來。只是代價太大,情誼破碎,人情兩空。

因此,人情固有熱氣,但更有毒氣,這對於鬧婚者而言,描述的再恰當不過。所以,對於一些新人的婚禮而言,真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外力介入,以此掌控不可控的「鬧婚」情境。要不然,一場婚禮很可能因婚鬧者的肆意妄為,而淪為一場無盡的悲劇。


結婚本喜事,該文明慶祝,結果釀悲劇,新郎禍臨頭,因朋友鬧婚,過分無適度,將新郎身體,灑上墨汁流。

新郎無奈何,只好回家溜,不料在途中,遭車撞頭顱,致顱內出血,昏迷醫院收。導致此悲劇,朋友責任有。不該瞎胡鬧,低級的惡俗。

新郎腦外傷,前景甚是憂,治療的過程,漫長曲折路,但願此教訓,親朋記心頭,婚姻講禮貌,文明破四舊。


結婚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由於過分的婚鬧,致使新郎逃到高速上被寶馬車撞傷,造成嚴重的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目前正在醫院治療中。

11月25日,遵義一新郎官,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近年來,一些低俗的婚鬧愈演愈烈,結婚請大家來是為了一起見證新人的幸福時刻,分享美好的時光。可是有些人借著舊的風俗習慣惡搞,實在是有傷大雅令人不齒。有調戲新娘的,有惡搞新郎的,有趁機侮辱伴娘的,更有甚者起鬨公公親吻兒媳婦兒的。這些人本著整人的思想出發害人害己。這次如果新郎起訴,參與的人一個都跑不了,不僅賠錢還要追責。凡事要有個度,切不可失了分寸,肆意妄為更不可取……


凡事得有度,過猶則不及。

賀先靜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去接她的路上遭到了同學和朋友的阻攔,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後來艾光濤被為圍堵到高速公路下的一處死角,為了擺脫自己的朋友,艾光濤突然跑上了高速公路,但沒想到直接被一輛寶馬轎車撞上了。

婚鬧本意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新人的祝願和烘托喜慶的氣氛所來,既然如此一切婚鬧的行為都不能突破祝福的底線,例如本案當中喜事變成悲劇,這樣的婚鬧顯然已經變了味兒。

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這樣的行為難道是祝福?是烘托喜慶的氣憤?我看更多的是一種借婚鬧為由,宣洩個人的情緒罷了。生活中不乏有人借他人結婚婚鬧的機會,伺機達到自己個人的目的對新人進行打鬧,甚至是猥褻的行為的。

對於這樣的婚鬧行為,無論是親朋還是好友,都應當保持克制,合理的範圍之內的婚鬧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過度,那麼很容易引發糾紛,甚至是類似本案當中的悲劇!


低俗婚鬧讓喜事變悲劇,讓嬉笑聲變成哭鬧聲!玩笑鬧劇要懂得適可而止,切不可過度! 近日遵義一新郎為躲避婚鬧,逃上高速發生車禍的視屏在朋友圈熱傳。車禍現場,新郎只穿一條短褲,全身赤裸著躺在地上,身上沾滿了惡搞留下的墨汁!新郎被整得走投無路跑上高速

對於新郎艾某來說,原本喜慶的日子沒想竟成了噩夢,原本20多分鐘的迎親路程,卻走得無比艱難。一路上,他遭到朋友同學們用雞蛋、啤酒、墨汁歡送,還有人將他外衣脫掉,用膠帶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新郎被逼到高速公路旁的死角, 可那些朋友依然沒打算放過他,最後新郎被逼無奈,轉身跑上高速,然後發生了車禍。

我不懂這樣的婚鬧有什麼意義?「扔雞蛋、潑墨汁、還要脫衣服用鞭子抽打」這些不是古代那些罪犯遊行時,被村民打砸的情節嘛,我不懂這些有什麼好的寓意嗎?我看是純粹是惡搞、好玩吧!人家好好的一場婚禮,結果弄得受傷住院,婚結不成!

婚鬧原本是一種結婚習俗,本意應該是給結婚增加喜慶熱鬧的氣憤,而現在婚鬧卻不斷突破底線,充斥著暴力、黃色等情節。使婚鬧變成鬧心,喜事變成悲劇!

習俗不應該成為某些人胡來、違法的借口。建議取締這些惡俗的陋習,一經發現必將嚴懲!


惡俗婚鬧幾時休?!又是一起大喜變大悲的婚禮,對於這一對新人而言,本應歡歡喜喜的大婚之日,卻成為了一生中最不願去想起的日子。新郎在病床上任未醒來。而新娘估計也是以淚洗面。造成這一切的原凶,就是某些地方婚禮上的惡俗:婚鬧!!

其實,婚鬧又叫鬧洞房,是古時候就有的習俗一直流傳至今,而古時候為何有這種習俗呢?因為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兩口以前根本沒有交往過,婚禮時男方往往都在外招呼賓客,而女方就只能坐在婚房中,那麼為了消除她的緊張感,讓親朋友好友鬧一鬧新娘,一是增加喜慶的氛圍,二是減少緊張的情緒。而且人多,也顯的熱鬧和喜慶,與結婚需要的氣氛也相和。所以就流傳了下來。

但我國目前有些地方的婚鬧完全脫離了喜慶這個主題,變成了整人甚至是虐待。這可以說是完全違背了正常的鬧洞房的習俗而演變成了一種惡習。對於這樣的傳統,我們未來要結婚的朋友們一定要敢於站出來大聲說不!婚禮應該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不應該有慘痛的經歷。它應該是美麗、浪漫、幸福的,是帶著親朋好友的滿滿祝福,也帶著新人彼此的美好願景,回想起來時,應該是嘴角帶著笑,而不是這樣帶著後悔與眼淚。

我們的媒體應該行動起來,網友們也應該行動起來。對惡俗的婚鬧說不!有著此種不良婚俗的地方政府也應當行動起來,進行教育。對於些過份的婚鬧進行處罰。只要大家形成合力。讓惡俗沒有存活的土壤,那此等惡習必將走向消亡。


萬事萬物,過猶不及。婚鬧這種惡趣味該改改了。結婚本是喜事,鬧過頭留下一片哭聲,得不償失。

視頻里看,這位新郎被整得夠嗆,只穿一條內褲,全身被墨汁雞蛋招呼了不少。據說還被捆在電線杆上,那繩子抽打。這婚結的夠辛苦的,最後本想跑回家卻被車撞,硬生生把喜事變成了悲劇。

不知幾何起,自古以來還算是文雅的鬧洞房變成了婚鬧。有鬧新郎的,有鬧公婆的,還有鬧伴娘的。越鬧越離譜,越鬧越出格,整個節奏向著惡搞的方向走。

回到這個案子里,新郎在康復之後,其實是可以追究婚鬧者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像其他的地方鬧伴娘,有的以習俗為外衣,大行猥褻婦女之實,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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