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大的小孩子打架,對方小孩打輸了大人幫忙出頭真的不應該受到譴責嗎?

誰的童年還沒點頑皮的事,兩個11歲左右孩子之間玩耍嘻嘻間發生點小摩擦這是在正常不過得是了,可有這麼一位11歲左右孩子的「爸爸」,就因為兩個小孩子相互投擲沙子玩,發生小摩擦,看到自家兒子受了點氣,就大打出手,將相互玩耍的另一個小孩摁在地上暴打一頓,一個11歲的小孩被打的滿身是血,這真的是這個合格的「爸爸」嗎?小孩的之間發生的爭執,大人出手暴打,這還有人性嗎?這自己的孩子受欺負了知道心疼,把別人家的孩子卻無情的打得滿臉鮮血直流,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作為一個父親,當著自己親身兒子面,毆打別的兒童,這真的是在給孩子做榜樣嗎?小孩子犯錯了,犯得著大人拳腳相踢教育出氣嗎?公德心何在?


查看了下案件的具體細節,打人者的態度確實過於囂張,本是一起孩子之間的打鬧行為,打人者卻強勢介入毆打受害人並且事後表態分期賠償,確實令人氣憤!

完整經過:

監控視頻顯示,當時小月月站在街上,一名男子上前按住他脖子後方,強行按倒跪下,揮拳打後腦勺,緊接著把小月月翻過來,第二次毆打其面部。

至於該名男子施暴的原因,聽目擊者說,是小月月向其兒子撒了把沙。施暴者姜某偉,44歲,18日凌晨2點被轄區的流塘派出所找到,目前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至此可以看得出來事件起因很簡單,就是兩個孩子之間正常的打鬧行為,而對方作為成年人,卻對孩子實施毆打行為導致其面部,身上多處流血。這樣的行為不僅不利於化解矛盾,反而很容易激起更大的仇恨。

此前因為父母介入孩子之間的糾紛發生的命案不算少,該名父親的行為確實可以說得上徹頭徹尾的失敗!

打人者的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

目前派出所轉達對方一句話,說如果要賠錢,賠5000元給我現金,說分期付款,等有錢了再給我。

目前男子的行為已經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懲處,但是不客氣的說從男子的打人行為來看即使按照尋釁滋事來看也未嘗不可,同時受害人的父親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對孩子的治療費用進行賠償!

通過打人者的轉話來看,顯然其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的人,不重罰根本起不到一個警示作用!身為父母,毆打別人的孩子時可曾考慮過對方父母的心情?這種違法而且劣質的行為只會誘發更大的風險!


真的好多這種沒素質的家長!看得人氣憤!我家小姑娘昨天去遊樂場玩,被另外一個小朋友咬到臉蛋。遊樂場員工說「看嘛,那個小朋友一來我就提醒大家要注意了」可想而知,那個小朋友肯定經常和別人發生矛盾。

去醫院看了,兒科醫院都說咬得挺深,臉上4個印,還打了破傷風,用了400塊錢,對方外婆不給錢,完全 耍賴的人,警察都說不聽。

給小孩父親打電話,人家說,小孩子玩抓傷還去醫院看呀?!說半天只承認給一半!真的氣憤!這個還討價還價呢?!警察看不下去了,給他爸說,人家漂漂亮亮一個小姑娘,還沒說什麼後續傷口疤痕那些事,夠明事理了,給個醫藥費還在這磨磨唧唧。

有時候真的遇到這種人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人口太多,素質差距太大。氣得胃痛,想著難怪網上經常有家長為了孩子打架,沒辦法,有的人就是蠻不講理!


看著被打孩子滿嘴血跡的照片,心疼的不得了。一個孩子被外人打傷之後,很容易出現心理問題,不願出門、不願見人等情況很常見。家長在積極和打人者溝通同時,要多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必要時可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儘快讓孩子從被打陰影中走出來,盡量減少此次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打人家長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對一個11歲孩子下手這麼狠,雖不至於說喪心病狂,但也心狠手辣。一般來講,男孩子在一起玩耍,有肢體衝撞、拳打腳踢等情況都非常正常,孩子的矛盾由孩子自己解決,這是培養有血性的男孩的重要原則。這個大人看到自己孩子吃了虧,就「勇敢」地替自己孩子報仇,這種做法實在愚蠢。他不僅要承受輿論譴責,還要接受法律處罰。至於「分期賠款」,這個不再討論範圍之內。

誰家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愛孩子,不等於護孩子。都說現在的男孩缺少陽剛之氣,"娘炮「很多,這與家長的教育密不可分。試想一下,兩個男孩互相打打鬧鬧,一切都要在家長監控之間,怎麼可以玩的盡興;兩個男孩玩鬧中出現衝突矛盾,需要家長協助處理問題,甚至動用武力,孩子們怎能找到」哥們「?


媒體的報道仔細看了,作為一個孩子的父親,看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難以抑制住氣憤,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男人啊,大街上如此對小男孩下重手,性質太惡劣了!。

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同齡的小孩子相互丟沙子,大人就動手暴打另外一方孩子,這個男人,得多狠心,多沒愛心啊。

如果我是被打孩子的父親,等他放出來,不打他滿地找牙才怪。 娃娃目前已經做了鑒定,是輕微傷,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民事賠償。 這個男人,說5000元賠償,還分期付款,錢不要了,也不要分期了,等你出來,打你一頓喊爹娘,給你一萬,一次性給。

對於這種敢於對未成年人下手,還下這麼重手的,就必須嚴懲! 真正會教育孩子、有素質的家長,不會因為小孩子們的打鬧,而大人蔘合,哪個小孩子之間沒走打過架呢?

何況,還只是扔沙子的事情呢?大人見到了,擔心扔到眼睛裡,可以制止,但用得著下如此狠手打小孩子嗎?他內心得有多仇視小孩啊,這樣的人,哪有資格做父親,又如何能做好父親呢? 我們家孩子,以前也經常去沙石遊樂場所玩耍,也會跟孩子之間扔沙子,特別好幾次,其他孩子朝他頭髮里灌沙子,我見到後,會制止,但絕對不動手,也不會嚇唬孩子。

有一次,一個孩子不僅給我們倆孩子頭髮里倒沙子,我兒子也給他倒沙子後,他就打我們家孩子,其媽媽看到後,就過去把孩子拉開,並訓斥孩子,還向我道歉,我覺得,孩子之間,這樣的事情太多了,我還勸說她不要打罵孩子,回去,兩三次洗頭,才把孩子頭髮的沙子洗掉。

所以說,孩子之間,相互玩、扔沙子,甚至打架,太正常不過了,如果大人擔心沙子進入眼睛裡,太危險,可以立即制止,根本就沒有必要罵人、打人,如此下重手。


家長正確處理方式,立刻報警立案,並拍攝照片留證。到派出所後要求驗傷並做司法鑒定。看照片的情形,個人推測最輕都能鑒定出輕微傷。一旦拿到司法鑒定結果,被害人就可以按照治安條例處罰法,要求警方對施暴人進行處理。一般是會先協調,協調無非就是經濟賠償,經濟賠償的金額由受害人開出,可以是0-無限的金額。如果協調不成,按照司法鑒定結果,公安機關按照治安條例處罰法對施暴人進行治安拘留處罰。像照片上情節這麼惡劣的,肯定的結果是治安拘留15天。

綜上所述並不存在提問所說的分期賠付,除非受害方接受施暴方所開出的條件。所以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動手,只要動手了,動手的這方永遠處於被動地位。記住,打贏了進牢房,打輸了進病房!


很是牛?的個父親,那怎麼沒膽找孩子的父親較量下,打玩就跑,看樣子也不是條好漢,最多也就一狗熊罷了。

只是小孩間的互相扔沙子而已,你充什麼大尾巴狼,一個11歲的孩子被你打得滿臉是血,你以為你就是「英雄」?狗護崽,人護犢,理論上是可以的,那你完全可以去找對方的家長,只會找小孩子發火,這就是你所謂的硬氣?

可笑的是,賠償5000塊,還要分期,你這是有多慘。

什麼樣的性格,就註定會有什麼樣的人生。一個男人,5000元的賠償拿不出來或者不願拿出來,你配做一個父親嗎?配做一個丈夫嗎?遇事也只敢找弱者,我只能用看牲口的眼神鄙視你。

說句不客氣的話,才拘留15天,我覺得太輕了,完全可以以尋釁滋事罪名來處理,只有嚴懲才能體現司法的威嚴。

孩子的父母要注意對孩子及時地進行心理輔導。


太氣憤了,這樣的人就應該得到報應啊,

賠償?你怎麼賠?

竟然說出分期賠償?這樣高高在上,滿不在乎的態度我咋聽著那麼刺耳呢?

雖然我不贊成暴力,但是這種情況下,以暴制暴才是我最想做的。

語言實在太蒼白,不能表達廣大網友的憤怒。

自從當了媽媽,真的很怕看到這種新聞,很怕很怕,總害怕自己的孩子是被施暴的那一個。

現在擔心的是那兩個孩子

被打的小月月

無數個驚醒的夜晚,那一拳拳暴力的拳頭,我小小的拳頭抵擋不了,瘦瘦的身軀也抵抗不了那殺人一般的力量。

我只是一個孩子而已,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打我

好痛好痛,爸爸,救我。。。

孩子的恐懼,疼痛,也許隨著時間會治癒,內心的傷也需要心理治療也會慢慢癒合

此時的我,只能通過鍵盤表達我的憤怒。

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是我的孩子,我只能和對方父母打一架,可是孩子呢,怎樣才能避免受傷害。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做客央視節目,談到「如果孩子被打,您支持他打回去嗎」這個問題時,她直言「肯定會啊!」

但是以暴制暴,或者交孩子用暴力方法對待,是不可取的

教育小孩子如何避免造成自己和對方傷害、如何去適應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環境,如何處理他人惡意欺凌,這才是更為可取的教育方法。

而那個欺凌弱小的大人,我希望楊永信能夠用他的「電擊療法」,為社會做一件好事,好好教育一下那個狂妄自大的施暴者!!!!!!!!!


小孩子打打鬧鬧是正常的,不打不鬧也不會成長,小孩回來大人看見自己小孩髒了或者流血了,或者身體出現紅了,要嚴格問話,教育,批評。有必要時候輕打幾下手,或者屁股,不能袒護。這是我的觀點,但是話說回來,這個家長我不知道你的憎恨是多大,小孩畢竟是未知,不像我們大人,意識到朋友,同學很重要。他們比較包容心小,往往原因就一個筆刷,或者碰一下,這些都是要靠大人去講解,如果對方小孩太調皮了,就跟老師和對方家長告知,但是也不能袒護自己的孩子。不能慣,誰都是心疼自己孩子,這個不必不承認。如果對方家長繼續袒護他的兒子,那就直接打他家長。我是這麼做的。打不過他,就鼓勵他兒子繼續這樣做是對的,不信沒人收。起碼天也會收。


看了這則新聞,我想起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死刑犯臨刑前要求吃母親一口奶,母親同意後他竟然一口將母親的奶頭咬掉,然後他痛哭說道:是你的愛害了我的命!他責備母親從小就對其寵愛有加,處處護短,不以社會普遍接受的法律、道德標準去教育他,結果導致兒子從小囂張跋扈為所欲為,以致於犯下命案最終丟掉性命。

想起這個故事中的母親,對照本文中的這個父親,雙方是何其之像。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人生第一任老師,那我就想問一下這名男子:在自己兒子面前,對他11歲的童年玩伴下此毒手,你確定這是在幫自己孩子?

我們從道義、法理上來分析一下此事吧。

首先,家長這頓老拳,摧毀了兩個孩子美好的童年友誼

日常生活中,孩子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尤其是那些幾歲、十歲左右的孩子,好動、精力好,整天不是在奔跑就是胡鬧,幾個熊孩子之間發生點矛盾很正常,這種仇恨不會隔夜的,一般來講,哪怕倆孩子打架打得哇哇哭,估計過不了倆小時,倆人又嘻嘻哈哈一起做遊戲了。若是打架後家長伸手介入,那事情的性質就發生變化了。

我們可以猜得出:這倆孩子原本還有和好的機會,但家長的這頓老拳,絕對打散了這對小夥伴一生的友誼,被打的孩子由懼怕大人進入會發展到不再理會那個小夥伴。

因為自己的一個玩笑而被小夥伴的老爹按在地上暴打,這對於一個11歲的孩子來講,絕對是一個童年陰影。

同時,這個當爹的舉動也向自己孩子傳達了一個很壞的信號:拳頭就是萬能的,武力能解決一切問題。

我想,如果這位家長在事後的態度繼續惡劣下去,這種言傳身教遲早要把孩子的前途給葬送,當孩子把這種「技能」學會後,遲早有一天這個當爹的會後悔莫及。

其次,打人者不僅要進行民事賠償,搞不好還會被行政處罰。

孩子被打成那樣,家長誰不心疼?說實話,讓對方賠5000塊錢算客氣的了,誰曾想那家長居然還來個分期付款賠償。

由此可見,那個打人者估計日常生活中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動輒出手打人還蠻橫不講理,這種人啊……

從法律層面來講,這個傢伙打人且造成輕微傷,民事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5000塊他都不願賠,那就直接報警吧,受傷孩子家長可以把相關醫藥費、營養費、護理費啥的全部算上,還可以提出部分精神損失費,讓他傢伙一併賠償吧。

若對方還是堅持不賠,或者是態度蠻橫,估計派出所民警不會慣著他,整不好就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把對方拘留個十天半個月的。

進了拘留所不說,這家長還得該賠錢賠錢,一分不能少。

綜上所述,兩個孩子的嬉笑打鬧,引發了一個暴躁家長的惡劣舉動,此事絕對不會以其「分期賠償」來結束,我相信受害方必然會採取法律手段來為自己維權。

在現如今這法制社會裡,你拳頭再硬、個人再牛,但在法律面前你就必須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若不然,法律遲早會教你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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