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電氣焊工操作規程

  (1)電焊(氣割、氣焊)工、須經體檢,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工作前應穿戴好防護用品,認真檢查電、氣焊設備、機具的安全可靠性,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管道,進行操作時,要事先檢查,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衝洗乾淨。在容器內焊割要二人輪換,一人在外監護。照明電壓應低於36伏。

  (2)嚴格執行。「三級防火審批制度」。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規定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嚴格執行「焊工十不焊割」的規定。

  (3)電焊機外殼應有效接地,接地或接零、及工作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線,電源開關應絕緣良好,把手、焊鉗的絕緣要牢固,電焊機要專人保管、維修,不用時切斷電源,將導線盤放整齊,安放在乾燥地帶,決不能放置露天,淋雨暴雨、防止溫升、受潮。

  (4)氧氣瓶和乙炔瓶應有妥善堆放地點,周圍不準明火作業、有火苗和吸煙,更不能讓電焊導線或其帶電導線在氣瓶上通過。要避免頻繁移動。禁止易然氣體與助燃氣體混放,不可與銅、銀、汞及其製品接觸。使用中嚴禁用盡瓶中剩餘餘氣,壓力要留有1:1.5表壓餘氣。

  (5)每個氧氣和乙炔減壓器上只許接一把割具,焊割前應檢查瓶閥及管路接頭處液管有無漏氣,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氣路是否暢通,一切正常才能點火操作。點燃焊割具應先開適量乙炔後開少量氧氣,用專用打火機點燃,禁止煙蒂點火,防止燒傷。

  (6)每個回火防止器只允許接一個焊具或割具,在焊割過程中遇到回火應立即關閉焊割具上的乙炔調節閥門,再關氧氣調節閥門,稍後再打開氧氣閥吹掉餘溫。

  (7)嚴禁同時開啟氧氣和乙炔閥門,或用手及物體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氣倒流入乙炔發生器內發生爆炸事故。

  (8)工作後嚴格檢查和清除一切火種,關閉所有氣瓶閥門,切斷電源。

  二. 點焊工操作規程

  (1)工作前必須檢查設備是否完好。水源、電源及接地線必須處於正常狀態,並符合工藝要求。

  (2)操作者必須戴手套。

  (3)操作者應站在絕緣木台上操作,焊機開動,必須先開冷卻水閥,以防焊機燒壞。(4)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操作者眼睛視線,必須偏於火花飛濺的方向,以防灼傷眼睛。

  (5)嚴禁用於試電極頭槌面。

  (6)作業區附近不準有易燃易爆物品。

  (7)上下工件要拿穩,工件堆放應整齊,不可堆得過高,並應留有通道。

  (8)工作完後,應關閉電源、水源。

三. 手工電弧焊工操作規程

  (1)應掌握一般電氣知識,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應檢查焊機電源線,引出線及各接線點是否良好:線路橫越車行道應架空或安置保護蓋;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良好接地;焊條的夾鉗絕緣必須良好。

  (3)雨天不準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並穿好絕緣鞋。

  (4)移動式電焊機從電力網上線或拆線,以及接地等工作均應由電工進行。

  (5工作時先接通電源開關,然後開啟電焊機;停止時,先要關電焊機,才能拉斷電源開關。

  (6)移動電焊機位置,須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應安設遮欄檔住弧光。無遮擋時應提醒周圍人員不要直視弧光。

  (8)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它導電物件上。敲渣子時應戴上防護眼鏡。(9)焊接有色金屬件時,應加強通風排毒,必要時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

  (10)工作完畢關閉電焊機,再切斷電源。

  四. 手工氣焊(割)工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橡膠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

  (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鬆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准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於5米,並應採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沙、蒸氣加熱解凍。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氧氣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立即卸壓。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餘氣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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