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在在藻 2011-11-23 14:35

操控卵子買賣的黑中介把目標鎖定在名校女大學生上。違法暫且不論,賣出卵子的女生,你暫時是獲得一筆額外收入,但若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導致你今後健康受損、不能孕育自己的寶寶,你是否還覺得這筆買賣很划算呢?

近日,有關卵子黑市的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據報道所稱,那些操控卵子買賣的地下中介為迎合客戶需求把目標鎖定在了一些名校女大學生身上[1]。但這種私下的卵子買賣行為,是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衛生部發布的《人類生殖技術輔助規範》中明確規定「贈卵是一種人道主義行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進行商業化的供卵行為」[2],衛生部頒布的另一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也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3]。

雖然沒有禁止贈卵,但我國對於卵子捐獻的限制也是比較嚴格的,《人類生殖技術輔助規範》規定「贈卵只限於人類輔助生殖治療周期中剩餘的卵子」[2],也就是說,捐獻者必須也是需要做試管嬰兒的女性,而且她在進行完相關的治療後還有剩餘的卵子,如果她同意捐獻,這才是合法的卵子捐獻。

不用專業人士告訴我們具體數據,我們也能知道,這樣合法捐獻的卵子,數量肯定極少。而1988年我國國內抽樣調查資料顯示,不孕率在6.89%,且近年有上升趨勢。大家會覺得,法律對卵子捐獻限制得如此嚴格,客觀上不是催生了卵子黑市嗎?為什麼不能讓卵子捐獻跟精子捐獻一樣合法化、公開化呢?

捐卵比捐精風險大

實際上,捐獻卵子與捐獻精子有很大的不同。男性捐獻精子,對身體幾乎是毫無損傷(只要不是想靠捐精發家致富),但卵子捐獻卻要複雜得多。

眾所周知,卵子捐獻的目的是為了做試管嬰兒。試管嬰兒的學名叫做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分為超排卵、取卵、體外受精、胚胎移植、黃體支持、隨診等幾大步驟。簡單地說,就是先使用促排卵藥物讓女性能一次排出多個卵子,而後取出這些成熟的卵細胞,在體外受精,之後通過藥物讓女性生殖系統進入懷孕的狀態,最終將受精卵植入到子宮腔內繼續發育的技術。

卵子捐獻者會參與到的環節是超排卵與取卵,但就是這2個環節,會給卵子捐獻者帶來很大的健康隱患與風險。

雖然中介說對健康沒有損傷,幾位捐卵成功的女性也表示身體沒有什麼異常[1],但事實遠非如此。

捐卵葯刺激了排卵,也引發了健康問題

促排卵藥物的注射,可能引發捐獻者情緒波動、腹脹腸鳴、卵巢區域腫脹,還可能引起暫時性的類絕經癥狀(陰道乾澀、熱潮等)。而這些癥狀對健康的損害跟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Ovarian Hyper-Stimulation Syndrome, OHSS)比起來,還算是很輕微的。

OHSS是促排卵葯很嚴重的併發症,它可能會造成永久性的器質性損傷,甚至導致死亡。在美國,約有5%的卵子捐獻者會遇到這種併發症。OHSS的主要癥狀是胸腹積水、卵巢囊性增大,同時還可能有脫水、血液的高凝狀態(容易形成血栓)、腎衰竭、中風等[4]。

另外,雖然只有1%的可能,但促排卵葯還可能導致卵巢扭轉。而一旦卵巢扭轉,就切斷了卵巢的血液供應,很快就會出現卵巢缺血、壞死的嚴重後果,不得不開腹手術切除壞死的卵巢。

發表在《Nature》的2篇科學報道也表明,還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觀察卵子捐獻對於女性健康的影響。報道中也提到,雖然現在還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促排卵葯與某些癌症的關係,但已經有研究者認為,促排卵葯可能會提高某些特定癌症的發病率[5][6]。

而有些女孩會為了一時利益,反覆去「捐獻」卵子,除了要面對上述風險,還要小心卵巢早衰。因為卵子的數量有限,用完為止。(更多詳見: 排卵葯會讓梁洛施懷孕,也會讓她的卵巢減壽 。)

取卵手術,有創傷

依報道所述,取卵手術不需開腹,只是在B超引導下經陰道取卵。想捐獻卵子的女性是不是覺得不會在腹部留疤,心理負擔小了很多?手術確實在B超引導下進行,用針刺穿陰道壁,刺入卵巢,將卵子從卵泡中吸出來。

但B超引導並不是萬能的,手術過程中,子宮、膀胱、腸管、血管及其他卵巢周圍的盆腔結構,還是可能被損傷,如果創傷嚴重,可能還需開腹修補損傷。另外,手術還可能造成卵巢急性損傷、出血、感染、甚至不孕。美國卵子捐獻網站指出,此類併發症的發生率在1‰-2‰[4]。發生率儘管很低,但這是人群概率,一旦某個卵子捐獻者不幸遇上,對她來說就是100%。

正規醫療機構尚不能百分百地避免這些併發症,那些卵子買賣中介從事的是違法行為,能為他們提供取卵手術服務的可能只是一些沒有獲得生殖輔助技術資質的醫療機構甚至是沒有醫療機構資質的黑診所,那麼這些併發症的機率可能會更高。

法律不想讓你受到傷害

不只是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開展了試管嬰兒這項技術,卻限制/禁止卵子捐獻。加拿大《人類輔助生育法案》(The Assisted Human Reproduction Act)將卵子捐獻明確列為限制行為,且將給卵子捐獻者報酬列為禁止行為。而日本則完全禁止卵子捐獻。

我國法律也規定捐獻卵子是無報酬的,且限制捐獻者只能為進行試管嬰兒的女性。

也許有人會覺得法律像精子捐獻一樣放開對卵子捐獻的限制,就好了。但前面這些高風險與後果嚴重的併發症看下來,如果放開卵子捐獻,那麼,若一位女性為了成全他人的父母夢,自己卻再也做不成母親,該由誰來賠償她的損失?

在法律還不能完善地解決這些問題時,暫時限制卵子捐獻或許是目前來說符合更多人利益的選擇。那些被黑中介盯上的名校女生,千萬別為一時的利益,而讓自己受到傷害。若沒有賣主,卵子黑市或許就不會這麼繁榮。

特別感謝:

果殼達人 大侖丁 對本文內容的貢獻。

更多小組討論,請來 試管嬰兒:不是所有的人都適用

參考資料:
[1] (1, 2) 暗訪卵子黑市:名校女生萬元「捐卵」
[2] (1, 2) 《人類生殖技術輔助規範》(2003年10月1日施行)
[3]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4] (1, 2) Egg Donor Risks & Complications
[5] Health effects of egg donation may take decades to emerge
[6] Ethicists and biologists ponder the price of eggs

了解更多:

親歷:捐精未遂記

台灣高雄榮民總醫院:經陰道取卵手術說明書(術前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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