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李弘宇)4月12日,英國本應迎來首次延期後的“脫歐”日,但在11日的歐盟緊急峯會上,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又贏得半年的“靈活脫歐期”。

但是,在英國脫歐公投結束近3年的今天,英國議會還在脫歐方案上爭執不休,國內民意也因脫歐問題撕裂嚴重,而如何找到基於共識的方案更是成了橫亙在英國國會和政府心頭的難題。英國脫歐爲何如此艱難?什麼促使英國兩度延期脫歐?各方在此過程中又經歷了什麼?

歐盟:3次爲脫歐舉行峯會 立場如何?

圍繞英國脫歐問題,歐盟已專門舉行過三次特殊峯會,希望幫助特雷莎•梅找到能讓脫歐協議獲得英國議會通過的方法。但是,圍繞脫歐協議“備份安排”的這一主要爭議問題,歐盟一直堅守立場,表示不容談判。

不過,爲了避免英國無協議脫歐局面的出現,在脫歐協議上幾乎零讓步的歐盟,還是兩度批准了英國延遲脫歐的請求,並每次都給出兩個延期的方案。

首次批准延期脫歐的請求時,歐盟提出兩個方案,如果英國下議院能批准脫歐協議,歐洲理事會同意把脫歐延到2019年5月22日,單脫歐協議若未通過,延遲的期限只能到2019年4月12日。

再度允許英國延長脫歐時,歐盟在會前草案中列明條件表示,若英國無法在5月22日或以前通過脫歐協議,便須按歐盟規定參加歐洲議會選舉。假如英國無法履行該條件,則必須在6月1日脫歐。而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也更是告誡英國,“請不要浪費這段時間。”

不過,圖斯克也說,在未來幾個月,英國仍然擁有所有選擇權,不管是同意停滯不前的“脫歐”協議,還是改變想法,徹底取消“脫歐”。

現在,英國已經延遲脫歐,可在未來數月裏,英國最終將交出什麼樣的脫歐答卷,仍充滿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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