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胥帥

  會議現場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邱德坤 攝

  創新一直受到各方鼓勵,但是伴隨創新的風險,也往往令人裹足不前。如何消除創新帶來的後顧之憂,正是促進創新的一個必要保障。

  4月16日,《廣州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制度創新促進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新辦法》)發佈。作爲國內首個自貿區制度創新的地方規範性文件,《創新辦法》將獎勵機制和容錯機制並行。

  畢馬威企業諮詢(中國)有限公司合夥人、南沙自貿區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項目負責人楊彬表示,《創新辦法》的發佈,爲各創新主體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激勵措施。因爲創新難免犯錯,採取獎勵機制和容錯機制並行的辦法,這是對創新的有力支持。

  獎勵與容錯機制並行

  制度創新是國家賦予自貿區的核心任務。伴隨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以下簡稱南沙自貿區)掛牌即將四週年,如何進一步促進制度創新,正成爲南沙所要思考的問題。

  《創新辦法》對制度創新的定義是,創新主體對經濟、社會、文化、行政管理和法治化建設等方面所做的體制機制創新、政策創新和業務創新,以及爲優化市場配置、提升管理水平、促進全面開放、滿足人民需求所做的其他創新實踐。創新主體包含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創新工作局副局長劉家君認爲,《創新辦法》最鮮明的特色之一就是鼓勵創新。

  他介紹,《創新辦法》提出一系列激勵創新的舉措,包括對制度創新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探索建立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激勵機制和職務發明激勵機制,將制度創新成果的評選評定,與黨政機關年度績效考覈掛鉤等舉措。

  同時,爲了減免創新主體因創新所承受的不當壓力,《創新辦法》建立了創新容錯機制,將容錯免責具體化、條件化,鼓勵創新主體勇於探索、敢於擔當。

  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片區)管委會副主任潘玉璋介紹,制度創新工作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做負面評價,免於追究相關責任。

  制度創新步入深水區

  事實上,南沙的制度創新成果頗豐。潘玉璋介紹,截至目前,南沙累計形成439項改革創新成果,其中36項在全國複製推廣,90項在全省複製推廣,171項在廣州市推廣實施。

  不過,自貿區的制度創新正在步入深水區。2017年12月16日,在第四屆中山大學自貿區高端論壇上,中山大學副校長、自貿區綜合研究院院長、教授李善民曾表示,自貿區的改革步伐邁出不夠大。

  中山大學自貿區綜合研究院連續兩年發佈了制度創新指數,雖然每年的指數都在上升,但是改革的步伐在放慢,深層次的改革措施少有觸及。

  李善民介紹,自貿區在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方面存在不足。金融對外開放較難,一些服務業存在“大門開、小門關”的現象,特別是在醫療、教育和建築設計等領域,面臨各種阻礙較多,限制了高端要素聚集。

  牛志勇是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院研究員、南沙制度創新評估項目組副組長。他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各個自貿區的制度創新,存在拼搶數量的現象,而且很多制度創新是在模仿其他自貿區。

  《創新辦法》的另一特色是以規範促發展。劉家君稱,《創新辦法》將創新登記納入基本程序,以避免重複創新、促進協同創新,將調查論證、評定評估、總結推廣等創新工作,重點納入基本程序進行規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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