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朋友移民到加拿大,其中一部分朋友在考慮加入加拿大國籍時,想要更多了解怎樣才能順利申請入籍。

基於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英文縮寫IRCC或中文簡稱移民部)對於申請入籍的申請人的要求及一些注意事項,我小結在這篇文章里供各位朋友參考。

要符合申請成為一名加拿大公民的資格,申請人必須滿足下面六項要求:

一、 永久居民狀態

不論申請人的年齡如何,如果打算申請入籍,就必須在加拿大境內擁有合法的永久居民資格,也就是擁有PR楓葉卡。其中「PR身份合法」是指不得:

  • 因移民或欺詐原因接受審查;
  • 有某些與永久居民身份相關的未滿足條件;
  • 收到遣返令(加拿大官員要求離開加拿大的命令)

有一點需要注意:即便在合法獲得的楓葉卡過期失效後,申請人也依舊可以申請入籍。

二、 在加拿大居住時間

不論申請人的年齡如何,申請人必須本人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 從遞交入籍申請之日前的5年內的1095天(3年)

此外,在遞交入籍申請的日期之前的5年內,申請人在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以臨時居民或受保護人士身份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可以50%折算入居留時間,最多可折算1年。換言之,在加拿大完成學業的留學生,在拿到楓葉卡之後,只要再住滿2年就有資格申請入籍。

所謂臨時居民身份,指的是經合法授權進入並居住在加拿大境內的:

  • 遊客,訪問學者,留學生,持工作簽證的人士,獲得臨時居住許可的人士

所謂受保護人士身份,指的是:

  • 被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認為是需要保護的人士或聯合國公約難民
  • 獲得IRCC移民部認可的「遣返前風險評估」的人士

備註: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遣返前風險評估:對於一個人如果將他或她遣返回到其原籍國將面臨迫害、 酷刑、 生命危險或殘忍和不尋常的待遇的風險或處罰的全面評估過程。

對於難民申請人或被包含在其家庭成員的難民申請之內的人士,自難民申請提交之日起的居住時間將不被計算在內,直到獲得移民部的認可而成為上文提到的受保護人士才開始計入居住時間。

上述規定不適用於父母或監護人代表18歲以下兒童申請入籍成為公民的情況。

即便申請人並未滿足最低的居住時間要求,仍可能有資格申請入籍,如果申請人是:

  • 公務員(某些類別的政府官員);
  • 上述公務員的家屬

三、個人所得稅申報

無論申請人的年齡如何,根據《所得稅法》的要求,必須在申請入籍之日前的5年內,在3個納稅年度內完成全部或部分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義務。

四、語言要求

要成為加拿大公民,申請人必須能夠使用兩種加拿大官方語言(即英語和法語)中的任意一種,進行聽、說交流。

如果申請人的年齡處於18至54歲範圍,則必須提交證明材料表明申請人達到了入籍所要求的聽說交流能力。通常我們知道的是聽、說分別要達到CLB4等級,也就是大約雅思4分的水平。關於具體語言證明材料,我會另外用一篇文章專門詳細說明。

入籍面試官員將通過面試判斷申請人的語言聽說水平,他們將最終決定是否批准申請人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

五、對加拿大了解的程度

要成為加拿大公民,申請人需要參加入籍測試以達到一個公民的加拿大知識水平要求。申請人將在測試中回答總計20道問題,涵蓋加拿大的:

  • 價值
  • 歷史
  • 象徵
  • 政治體系
  • 公民的權利、責任和特權,例如選舉投票和遵守法律

入籍測試是:

  • 英語或者法語試題;
  • 題目內容取材於《探索加拿大》學習指南;
  • 通常是筆試;
  • 提供給18至54歲的申請人

關於入籍考試,有機會我也將專門用另外一篇文章詳細說明。

六、禁止條款

如果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內或境外犯罪,則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資格成為加拿大公民。這些禁止條款包括如果申請人:

? 正在加拿大境外服刑

? 正在加拿大服刑、或處於假釋或者緩刑狀態

? 正在被指控、受審或涉及到上訴的:

? 在加拿大境內的可訴罪行 (這是比較嚴重的罪行,包括超過5000加元的盜竊、強闖私宅、嚴重的性侵犯和謀殺。最高刑罰各不相同,包括終身監禁,另一些則處罰相對較輕)

? 加拿大境外的犯罪行為

? 在申請入籍之前的4年里被判有罪

? 在加拿大境內的可訴罪行 (這是比較嚴重的罪行,包括超過5000加元的盜竊、強闖私宅、嚴重的性侵犯和謀殺。最高刑罰各不相同,包括終身監禁,另一些則處罰相對較輕)

? 加拿大境外的犯罪行為

服刑、假釋或緩刑的時間不計入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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